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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调整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转正、年度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薪资调整,使薪资调 整有章可循。 3.权责
3.1各部门负责人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
3.2人力资源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转正、年度绩效考核、职位晋升薪资调整等工作
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副总经理有薪资调整的审批权限,总经理有薪资调整最终决定权。 4.薪资结构
薪资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
4.1.基本工资:按照岗位的责任大小、岗位任职条件、工作繁重和工作环境确定的工资。 4.2.绩效工资:是指按照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和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4.3.补贴:是公司对员工的食宿、工龄等方面的补助。
5.根据<<德州市2017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德州市2017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
6.调薪事由及调整幅度规定
6.1 试用期转正调薪:由各部门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提交<<员工试用期考核表>>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对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个人综合素质等指标进行考核, 考核分数分五个等级,根据考核等级确认员工的调薪幅度。
6.2 年度绩效考核调薪:公司每年度的4月1日,针对公司全体员工统一做一次薪酬调整,由人力资资源部负责发放<<年度绩效考核表>>给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及上级主管,对员工上一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分四个等级进行分布,根据考核等级确定员工的年度调薪幅度,原则部门调
整幅度不超过公司整体调整比例。
6.3职务晋升调薪:因公司的发展及工作需要,从公司内部挑选具备优秀能力和资质,且在原岗位绩效、表现出众者,担当部门主管(负责人)、组长等职务。根据所担任的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和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职务工资等级(员工职务晋级则增薪,职务降级则减薪,薪酬变动从职务变动的后3个月起调整)。 职务工资级别如7.其他相关规定
7.1当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与年度绩效考核调薪资格: a.试用期不满一个月;
b.因工伤之外的原因而请事假累计达到40天以上;
c.上年度内有被记大过一次、小过二次、警告三次;
d. 在上年度内,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超过1000元人民币以上; e. 上年度内有严重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7.2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地政策、相关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7.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公司领导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7.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拟定: 审核: 审批:
薪酬调整的管理办法 [篇2]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薪资的管理,完善公司的薪资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就员工的薪酬应随经济的增长、岗位、职位、业绩的变动而相应的调整,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在公司服务满6个月(含试用期),并已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特殊情况,如需调整,需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三、员工薪资调整方案
1、公司定于每年3月份,根据上一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及工作的综合表现,做全员整体调整薪资。具体方法如下:
(1)对于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E级(84分以下),在第二年重新核准薪资时,原工资标准降10%;
(2)对于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D级(85-89分),在第二年重新核准薪资时,原工资标准维持不变;
(3)对于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C级(90-96分),在第二年重新核准薪资时,原工资标准根据工作表现,上浮1—5%;
(4)对于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B级(97-100分),在第二年重新核准薪资时,原工资标准根据工作表现,上浮5—10%;
(5)对于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A级(100分以上),在第二年重新核准薪资时,原工资标准根据工作表现,上浮10—15%;
2、年度内,部门负责人可针对本部员工的工作表现,申请调整薪资。(后附《加薪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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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薪的员工行政部将严格按以下条件进行评定,具体如下: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提出加薪调整前6个月内无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3个月内无早退、旷工记录,且迟到次数不得多于3次(含3次);
(2)6个月内出勤率保证在95%以上(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满勤天数);
(3)6个月内无公司通报批评或以上的处分;
(4)6个月内月绩效考核分数未低于97分;
(5)其它考核,部门可根据具体工作表现定夺。
四、加薪的员工,如有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的,将视情况,给予降薪等处分,直至除名。
五、因特殊或重大贡献,公司单独予以晋级或加薪的,不适用于本制度。
六、行政部负责汇总全体员工的薪资调整范围,员工岗位工资标准的最终确定、变更、调整均需经总经理批准。
七、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行政所有。
加薪申请表
薪酬调整的管理办法 [篇3]
为全面客观评价公司员工,充分体现工作能力和贡献的价值回报,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全面贯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奖励优秀”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后,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1、总则
1.1、通过制订有效、客观的考核指标,对部门、职员进行全面、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每次考核将考核期内员工的工作业绩、考勤记录和工作纪律进行动态分析,数据进行量化,尽量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结果与工资调整直接挂钩。
1.2、对于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做为年度工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1.3、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盈利情况确定薪酬调整幅度,每年调整一次,每年1月份进行调整。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转正后的正式员工。
2.2、本制度所适用的工资调整自调整当月起开始执行。
2.3、对于员工转正所涉及的调薪不在本规定的调整范围之内。
3、考核指标及办法
每年的薪酬调整采用积分累进制度。员工在根据下列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并获得不同的分值,所得分值全部计入积分累进中,累进到一定标准,则晋升或降低相应薪等工资。具体指标如下:
3.1“入职时间”指标:
入职时间越长,为公司所做贡献越久,体现公司对老员工的酬劳。
每在公司服务每半年,不足半年四舍五入,则本考核指标中增加3分。
3.2、“月度考核”指标:
考核期内被考核者考核结果不同,根据考核结果评定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每年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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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计算,将每月考核结果分数累计相加。
◇ 每月结果一次为A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20分; ◇ 每月结果一次为B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15分; ◇ 每月结果一次为C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5分; ◇ 每月结果一次为D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减15分; ◇ 每月结果一次为E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减20分;
3.3、“出勤情况”指标:
考核期内被考核者出勤情况不同,可根据出勤判断被考核者的勤勉情况和工作状态等。 ◇ 无事假、旷工和迟到的,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20分;
◇ 事假超过两次(天),四次(天)以内,在本考核指标中减5分; ◇ 事假超过四次(天),在本考核指标中减10分; ◇ 旷工不超过两次(含两次),在本考核指标中减20分; ◇ 旷工超过两次,在本考核指标中减40分;
◇ 迟到累计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在本考核指标中减5分; ◇ 迟到累计超过1小时,在本考核指标中减10分;
3.4、“考核期间总结编写情况”指标:
员工根据公司安排,编写的考核期间的总结的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判断该员工本年度工作的详细内容、成果以及对自己工作的不足和进一步改善工作的方法。
◇ 考评分数为90-100分,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15分; ◇ 考评分数为80-89分,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10分; ◇ 考评分数为70-79分,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5分;
◇ 考评分数为70分以下或未提交的,在本考核指标中为-5分; 深圳市德信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3.5、“突出工作成果”指标:
被考核者工作努力尽责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利益或积极社会影响,包括获得政府支持、客户表彰或社会贡献。
◇ 每出现一次突出工作成果,累计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20分; ◇ 年度优秀员工,累计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20分;
◇ 部门经理级职员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20分; 3.6、“重大工作失误”指标:
被考核者工作失职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重大安全事故和重要投资失误。 ◇ 每出现一次重大工作失误,累计在本考核指标中减20分;
◇ 考核期内被警告或被罚款处罚累计超过两次的,按重大工作失误计,在本考核指标中减20分 4、调薪办法
4.1、每位被考核者原始分数为0分,根据考核指标进行分值增减;
4.2、将被考核者最后得分依不同部门和职务分别进行排名,具体分为研发系统、生产系统(包括生产、采购、品质部)、销售系统(包括市场、销售、技术部)、综合系统(包括行政人事、财务部)和部门经理以上级六个不同体系进行分别排名。
4.3、所调整工资在被考核者工资总额基础上进行,调整幅度按薪资等级划分,即在被考核人考核期前一个工资总额的基础上晋升或降低相应薪等。 公式为:调整后工资总额=调整前工资总额+提升或降低的薪等工资
4.4、累进分数与薪资等级等对应关系如下:
4.5、员工在职等或层级内的晋级按累进积分达到职等或层级的最高档时,满足新的岗位的或层级的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或层级的调整;同时员工在职等或层级的最低档而积分累进达到降级标准的,则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职等或层级。
4.6、公司各岗位每提升(降低)一级工资的具体金额见下表:
4.7、每年10月(含10月)以后调整过工资的人员和年度调整工资时未转正的人员,原则上年度调整时不调整工资。
4.8、销售部业务人员因享受提成,不列入年度调薪范围之内。 4.9、生产系统工人工资按公司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4.10、如有特殊情况均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5、本办法自总经理审批之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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