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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1. 目的
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内容
3.1 新雇佣的员工、公司通过考查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级。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高、低)员工的薪级。
3.2 根据公司政策,工资每年12月份调整一次。
3.3 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他原因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
3.4 工资构成:
本规定提及的薪资是指基本工资、补贴、月奖金、年奖、加班费、其它收入等。
月奖金:本月对员工的出勤情况、员工的突出表现及员工对公司的贡献而定的表彰方式。 年奖:年奖是对员工年时间工作业绩的表彰方式。
计算公式如下:月工资X工作时间比例X工作表现比例
工作时间比例:以12个月为标准,至奖金发放日满12个月工作时间比例为1。
加班费计算公式:
工作日:加班至20:00以后,50元补助;
休息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200%*加班时间(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300%*加班时间(天);
3.5 员工缺勤、旷工期间的工资计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员工休假规定》,《员工考勤规定》。
3.6 新雇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算式计算:(实际出勤天数/月规定出勤天数)*月工资总额
3.7 支付方式:
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上月27日至本月27日),如有本月未能计入的加班,将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3日、10日。
3.8 中途离职:
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和医疗补助费等)将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起核发。
3.9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大病、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为员工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放弃此项保险。
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其他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4. 薪酬保密
公司实行薪金保密制度。
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水外,任何员工泄露薪酬秘密,严重者将受到开除的处分。
小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篇2]
一、总则
1.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
(3)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2.适合范围
(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计件制除外)。
(2)非公司所属的外联人员除外。
3.管理职责
(1)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拟订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3)财务部
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二、薪资的构成
1.薪资划分
(1)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为五大系列:生产、营销、管理、技术、后勤服务。
(2)根据公司的性质 ,集团以岗位标准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
(3)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体系划分为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大部分,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及各项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年终奖金。
(4)基于岗位价值设定的是岗位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于个人价值设定的是有补偿性工资(包括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和奖励工资(奖金)。
(5)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共六个项目构成月薪资总额:
2.岗位标准工资
(1)岗位标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2)不同系列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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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在某一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以员工考核评估确定的等级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工资额。
(2)绩效工资分为A 、B、C、D、E共五等,A为最高等,C为绩效工资基准,E为最低等。
(3)绩效工资等级计算标准(设绩效工资基准为N):
(4)在绩效考核实施前,可统一按C等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构成的岗位标准工资进行定薪。
(5)绩效工资额由员工在考核期内的考核评估结果(分A 、B、
C、D、E五等)确定。考核评估结果由考核得分按照规定的等级分布比例强制确定: 4.工龄工资
(1)公司为了激励长期为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而设定的工龄工资。 (2)公司中层以上人员,不再计算和发放工龄工资。 (3)工龄是指进入本公司后连续工作的年限。 (4)具体数字
5.学历工资
(1)学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学历发放相对应的学历工资。
(2)员工试用期满后开始享有学历工资(专业要与工作相关或对口):
6.加班补贴
(1)员工加班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批准的加班需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加班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人员不计付加班补贴。
(2)员工加班分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与法定假日加班。
(3)原则上安排加班的,当月尽量安排补休,如当月不能补休的,则计算加班补贴,标准如下:
延时加班,补贴按 计算;
休息日加班,补贴按 计算;
法定假日加班,补贴按 计算。
7.福利津贴
(1)社会保险津贴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假期津贴
全公司员工统一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
(3)住房补贴
根据公司规定,
(4)伙食津贴
公司免费提供全公司员工的午餐。
(5)职称津贴
(6)特殊津贴
对为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作为特殊贡献的人员,经公司评审通过后,可享有500-2000元不等的津贴。
8.奖金
奖金分为一次性奖励、特殊贡献奖、项目奖和年终奖四部分组成,以货币形式给予奖励。
9.薪资扣款项目
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住宿水电费(住宿人员)、罚款及其他代扣应扣事项。
10.补杂
员工薪资发放如有错漏,将在下月薪资“补杂”项中补发补扣。 三、定薪 1.新进人员定薪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薪资级别为该岗位正式薪资级别往下调1-3级。
(2)对于较优秀式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
(3)新进员工入职薪资确定的岗位权限见下表:
2.内部员工定薪
(1)规范定薪,根据员工个人表现,部门及公司的综合评价,按照新制定的薪酬体系等级确定现有人员的薪资等级。
(2)人员调整:每年1月份,各部门根据上一年的人员绩效考核成绩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对于被优化出来的人员及新一年的人员缺口,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对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根据胜任程度按薪酬等级表中相对应的工
资标准上下浮动2-3个薪级确定薪资等级。
(4)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而本部门、班级又无其他岗位合适的,原则上作为待岗处理;待岗时间至劳动合同期满,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额;在合同期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待岗人员可申请参加竞争上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薪资调整 1.个人薪资调整 (1)薪等薪级调整说明
升级: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提高,当需要跨等调级时,则调为上一等中比起调级高的对应级。
降级: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降低,当需要跨等调级时,则调为下一等中比起调级低的对应级。
升等:直接升入上一等中比本等级高的对应级。 降等:直接降入下一等中比本等级低的对应级。
(2)岗位或职称无变动的个人薪资等级调整(每年第12月调整,次年1月实施),以每年12次考核为准,若未完成12次考核,则按未完成考核次数对应比例减少绩效等级数:
(3)由于岗位或职称变化的个人薪资调整:
(4)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5)个人薪资调整的岗位权限见下表: 2.全公司普调
(1)薪资普调:指公司根据每年同行业的薪酬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物价上涨指数而对公司薪酬体系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的调整。 (2)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
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该年度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记大过一次以上者。 加薪实施目前离职者。
五、薪资计算、审批与发放
1.薪资计算 (1)薪资计算项目
员工月薪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加班补贴+各种福利津贴+补杂-应扣款项。 (2)考勤管理
薪资计算的考勤期间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劳资人员把人员考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经理确认。
考勤确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劳资专员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确认表。 (3)计件工资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计算计件工资的时间,必须在第6个工作日将计算好的计件工资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每月第6-10个工作日为劳资专员汇总、计算计件工资时间。 (4)绩效工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估时间,并于第6个工作日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每月第6至第10个工作日为人力资源部专员汇总绩效考核结果并确定绩效工资等级的时间。
每月第13至15个工作日为劳资专员计算工资并制成“工资表”的时间。 (5)薪资计算时,各项目一律以元为单位计算,若有小数产生,一律四舍五入。
2.工资审批
(1)薪资必须由总经理或总经理的特别授权人批准后方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2)劳资专员完成薪资计算并形成“工资表”后,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然后交工作批准人审批,审批完毕后交财务部出纳员。 (3)所有中间审核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4)如每月27日前工资批准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资表”由财务部审核后征得工资批准人同意可先行发放,待批准人返回后补签。 3.薪资发放
(1)薪资发放日期:每月30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发放,如提前发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试用期内员工须取薪资时,必须由本人携带厂牌亲自提取。 (3)因计算错减造成员工薪资不符的,将在下月发放的薪资中补扣。 (4)年终奖金发放日期为每年春节前。
六、说明
1.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六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2.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3.对于本制度未规定的事项,依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的相关制度办理。 4.本制度于试行3个月后将进行一次总结,做必要的修正。
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类似或有冲突的规定自行失效,将以本制度为准。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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