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时间:2022-11-25 08:32:29 薪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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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从而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条 基本原则

本着“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原则,为保持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致性,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创造合理的竞争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及员工共同的发展与成长,为公司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司机、保洁除外)。

第二章 薪酬的定义及结构

第四条 薪酬定义

薪酬指员工所获得的一切有形的(财物形式)和无形的(非财物形式)劳动报酬,它既包括工资、奖金等现金性收入,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励。

第五条 薪酬的结构

员工薪酬结构= 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奖金(提成)

其中岗位工资=岗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1、 岗位基本工资

员工完成本职工资应该给付的报酬,体现岗位相对价值和公司对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激励。

2、 绩效工资

薪酬的浮动部分,根据部门及员工的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计付的薪酬。

3、工龄工资

按照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4、福利津贴

指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可改善员工生活和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同时增加薪酬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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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奖金

员工较好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公司额外给予的报酬,体现公司对员工超额贡献的激励。

6、提成

销售人员完成销售指标,公司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发放的奖金。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 岗位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标准依据各岗位价值及贡献度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一:公司薪级表

2、岗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

非赢利部门:岗位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为8:2

赢利部门:岗位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为6:4

赢利部门后内勤人员绩效工资标准参照非赢利部门标准执行。

3、员工绩效工资决定于每月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系数。具体办法见《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4、员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系数*绩效工资标准

第七条 福利津贴标准

1、法定福利:

社会保险(含试用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法定假日(含试用期):“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中秋”、“国

庆节”、为法定有薪假日,其休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假(含试用期):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本岗位工作或领导指定的其它工作时,发

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为工伤。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产假:公司正式女员工可享受90天产假,公司正式男员工可享受5天的陪护产假。 婚假:具体见公司休假规定

2、公司福利:

餐补(含试用期):150元/月,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每月5日随工资发放。 年假:入职1年-5年的员工享有5天年假,入职5年-10年的员工享有10天年假,入

职10年以上的员工享有15天年假。休年假的员工必须有工作接替员工带班方可休假。

住房补助(部分员工享有) 交通补助(部分员工享有) 通讯补助(部分员工享有)

第八条 工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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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转正后每服务满一年,给予工龄工资 50元/月。

2、公司工龄工资的给付年限最长为10年,10年后不再增加工龄工资。

第九条 奖金标准

1、员工奖金分为年终奖金和特别奖励。

2、年终奖金与员工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员工分为5个档次(出色、优秀、合格、需改进、较差),公司结合本公司年度效益情况决定年终奖发放额度。

3、特别奖励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针对为公司做出重大或特殊贡献的人员设立的特殊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奖、管理创新奖,杰出贡献奖等。技术创新奖,杰出贡献奖和管理创新奖的奖金范围是200-1000元。员工特殊奖励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为主,还可包括物资奖励和奖励性福利。

第四章 定薪及调薪规则

第十二条 新进人员定薪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薪资级别套用所在薪等最低薪级的80%。

2、对于较优秀的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

3、新进员工转正后薪资确定的岗位权限:由所在部门主管提交试用意见和薪资级别意见到人事行政部处审核,人事行政部审核通过后交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调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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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异动调薪

①职位晋升:对应晋升后所在岗位的薪等重新评估,原则为该薪等的较低薪级,但必须确保薪资总额不低于晋升前的水平。

②职位平调:薪等不变,依照新的职位重新评估薪级。

③职位降级:对应降级后所在岗位的薪等重新评估薪级,但必须确保薪资总额不高于调整前的水平。

2、依据业绩调薪

对于销售部人员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凡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绩效工资系数小于0.9的,从第四月起,薪资降低一个档级。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绩效工资系数大于1.0的,从第四个月起,薪资提高一个等级。

3、年度调薪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S的员工在第二年度工资级别上浮二个等级,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A的员工在第二年度工资级别上浮一个等级。年度员工

薪资级别调整不包括销售部员工。年度调薪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4、特别调薪

对于公司有特别贡献的人员或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薪酬,经部门主管申报说明原因提出调薪建议,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具体薪点。

5、薪资普调

①当公司年度利润增长率为零或负增长时,普调幅度为零。当公司利润增长率大于零时,以公司普调幅度不超过年度利润增长率为原则,由人力行政部根据公司年度利润增长率,结合公司支付能力、当地物价指数上涨因素综合确定调整幅度,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②普调时间为每年的第二季度。入公司不足半年者不享受公司普调。

6、调薪幅度

调薪幅度为10%左右。

第十四条 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

1、调薪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2、新员工若试用期满批准转正后,自批准转正日,适用新的薪点。

第五章 薪酬计算与发放

第十五条 依据工资管理制度约定,员工标准日工资额等于员工当月基本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工资计算

1、应发工资=岗位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绩效工资+奖金-病事假扣款-其它应扣款项。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其他代扣事项。

3、员工如当月请无薪假期,其当月薪资按当月工资总额减去请假之实际日数乘以标准日工资额计算。

4、薪资扣款项目: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部分罚款及其他代扣事项。

第十七条 薪酬发放

1、公司于每月5日发放上一自然月岗位基本工资,每月20日发放绩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到工作日发放,特殊情况,需事先通知员工。

2、针对项目人员的考核,如项目当月没有结束,次月20日可以预支绩效工资标准的100%,待项目考核结束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扣减部分绩效工资。

3、员工福利津贴、工龄工资随岗位基本工资发放。员工奖金每年根据经批准的评审结果

和分配方案发放。

4、离职员工当月岗位基本工资按当月工作之实际日数乘以标准日工资额,于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发放。绩效工资待绩效考核完毕后发放。

第六章 薪酬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管理与职责

1、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人事行政部:

①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②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绩效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③拟订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3、财务部:负责对人事行政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薪酬支付监督等。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1、公司坚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公开透明,个人实际收入严格保密的原则。员工须对本身的薪酬负保密之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打探他人收入,违反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情节恶劣者或造成严重影响者视为严重违纪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在发放薪酬后应发给员工工资单(或电子版工资条),说明薪酬发放的相关明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午餐补贴,住房补贴等项目。员工以收到工资单为知情,员工未收到工资单或对工资单明细有异议的,必须在3天内向其部门主管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否则视同员工已经知情且无异议。

第二十条 申诉

员工若认为工资分配中存在显失公平内容可直接向所属的部门负责人或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权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调整公司的薪酬政策和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于试行后三个月将进行一次总结,做必要修订。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他类似或有冲突的规定自行失效,将以本制度为准。

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工资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兼顾公平,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财务公司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 薪酬模式

第四条 财务公司实行以职位等级工资制为主,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最低标准工资制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第五条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适用年薪制。

第六条 特殊人才和司龄不满二年的人员适用协议工资制。司龄满两年、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转换为职位等级工资。

第七条 待岗人员适用国家最低标准工资制。

第八条 适用职位等级工资制的员工年度目标薪酬由职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和福利四部分构成。

第九条 公司根据员工所在职位等级、岗位评价结果、风险责任、劳动强度、岗位价值、外部金融机构薪酬市场、集团公司内部薪酬情况等因素综合权衡加以确定年度员工目标薪酬及其结构比例。

第十条 员工职位津补贴包括工龄补贴、司龄补贴等。

第三章 薪酬等级的确定与调整

第十一条 确定薪酬等级的确定,应先按照《**公司员工职位管理办法》和岗位评价结果,确定员工的职位等级,再根据员工职位等级与薪酬等级的对应关系,最终确定薪酬等级。

第十二条 每年年初人力资源部提出公司员工工资晋级方案,报总裁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不思进取、表现差,或本人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薪酬降级方案,报总裁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 薪酬计算及发放

第十四条 新岗位、新职位等级批准后次月起按新的职位等级计薪。

第十五条 员工标准时薪、日薪、月薪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核算。

第十六条 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岗位需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加班。加班后通过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一并计发,加班工资的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员工调入、调出公司时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当月工资,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第十八条 下列款项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1.个人收入所得税;

2.各种以公司名义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中个人应承担部分;

3.制度规定的其它应扣工资。

第十九条 工资计算周期自上月二十六日始至当月二十五日止。

第二十条 职位工资按月发放,每月三十日支付当月工资,如逢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提前一日支付。

第二十一条 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次年发放,公司可以根据当年经营情况预先部分发放。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薪酬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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