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作意向书范文
为了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运用现代的高科技医疗设备和服务管理理念,形成医院技术优势,扩大医院的品牌竞争影响力,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开展糖尿病专科医院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双方
甲方: 解放军大连403医院
乙方:大连山和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项目
1、合作项目:医疗糖尿病及所致的其它疾病。
2、合作概述:甲乙双方合作事宜是指在甲方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医疗服务相关条件下增挂大连市山和糖尿病专科医院的牌子,乙方提供先进的医疗技术协作和市场开发及公关宣传等,组建医院的糖尿病科进行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三、合作方式和计划
1、乙方向甲方推荐一名付院长负责糖尿病科室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协调甲乙双方的工作关系。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科室房间间,面积房租元,由乙方年终向甲方支付。
3、乙方每年向甲方交付管理费。费用按糖尿病科年利润10%交付。
4、糖尿病科实行科室收费、药房、财务独立核算,盈亏由科室负责。
5、糖尿病科的新农合、医保科室收入每个月月底核对结账一次,核对后三天内甲方应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应得的款项。
6、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内完成糖尿病科病人的门诊、住院全流程(包括诊断、观察、治疗、检验、等诊疗业务),以方便患者就医;相关门诊、住院费用列入科室收入。
7、糖尿病科开具的检验、影像等业务需在甲方的相应科室诊断的,甲方应积极给予协助,费用成本由糖尿病科支付,相应收入纯利按50%分成。
8、糖尿病患者在住院时,如乙方病床紧張,甲方应积极在相近的病房内给予按排,患者仍由糖尿病科负责医治。床位费由糖尿病科支付。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医院管理规定,对合作科室的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消毒制度、院内感染等,以及乙方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予以监督和管理。
2、提供独立病区用于糖尿病科开展业务,并对安全保卫进行监管。
3、糖尿病病区由乙方负责装修,费用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水电、通信、网络等基本设施支持,费用先由甲方垫付,每季结算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广告宣传、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等业务: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设置宣传栏、标牌等资料。
5、甲方食堂应为糖尿病科职工及患者提供保质保量饮食服务,费用自理。
6、如乙方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纠纷或
事故的处理,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则由科室全部承担。
7、根据国家药品管理制度,负责对糖尿科所使用的药品和耗材进行质量督察。
8、甲方协助协调乙方与医院各科室的关系,应享受的定点医院不变(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等)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及当地行政、物价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医疗活动,杜绝发生有损甲方形象或信誉的事件。
2、根据现有的条件和业务需要,投资或更新糖尿病科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费用由科室承担)。
3、乙方聘用的医护人员,需经过甲方审核备案,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册,注册、年检、工资、社保,费用等由科室承担。乙方不得聘用未经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医护人员。所用医院院内职工按医院标准开工资。
4、糖尿病科使用的药品及耗材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采购的药品和材料必须通过正常渠道,并已取得《医疗产品许可证》,再进入甲方的出、入库渠道。特殊的药品(麻醉类)由甲方有偿提供。
5、负责糖尿病科的医疗业务运作、宣传及公关等业务。广告或宣传资料(包括院内的广告设计)在符合甲方的整体形象下发布,费用由科室自理。
6、乙方应对所开展的医疗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高度负责,保证医疗质量,积极维护医院形象,提高医院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7、,糖尿病科作为医院的科室,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非法的活动。
8、乙方禁止将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医疗设施进行转租、转包、对外设立担保、融资等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接受甲方合理的赔偿。
六、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2、合作期限从年日止(最终以实际开诊之日起计算)。
3、合作期满后,乙方如果有延长合作意向,可在合作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申请并附书面评估报告,同等条件下,乙方应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七、设备所有权
1、合作期间,如国家政策的原因造成终止协议的,所添置的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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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期间,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投资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合作期满后:糖尿病科添加专科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医疗设备有:详见明细。
八、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是合法的机构,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公正、平等、尊重、协商是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
2、双方如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不含本章第3条),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的,根据双方具体协商约定赔偿。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双方损失,双方均不赔偿。乙方有权撤回添置的医疗设备。
4、当国家政策改变时,导致双方协议无法执行时,甲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与他方签署与糖尿病科相冲突的项目,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合作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遵守医疗的相关制度,若违法违规造成后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合理的赔偿。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在工作中发生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证,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院合作意向书范文 [篇2]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强强联合,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米脂县中医院的良好医疗环境、设施和品牌,结合乙方医院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双方同意在米脂县中医院开男性泌尿科、妇科为特色的诊疗中心,并以此提高医院男性科、妇科的医疗技术与专业品牌。
经双方友好协商,米脂县中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陈建明(以下简称乙方)就建立男性泌尿科、妇科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第二章 合作双方
甲方:米脂县中医院
乙方:陈建明
第三章 合作目标及范围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乙方负责专科医务人员招聘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装修经费。甲方负责提供专科开展的用房及基础条件。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建立男性泌尿专科、妇科。
合作范围:男性泌尿专科与妇科的门诊及住院。
第四章 “专科”管理
一、“专科”是医院下属的临床科室,该科室门诊、急诊病房实行统一管理,采取独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机制,为方便患者,在“专科”逐步实行检查、诊断、治疗一条龙服务。
二、“专科”在相对独立区域内完成病人的诊治,经双方同意设在本科内的诊疗项目,可以在科内完成。发生在甲方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费用按甲:乙= : 比例分成作为乙方收入。
三、“专科”在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所需专科设备、药品耗材由“专科”自行购置。
四、“专科”要严贯彻落实本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第五章 双方责任和任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专科”开展所需用房及办公场所,水、电取暖设备等。
(二)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新闻发布等工作,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三)根据需要,甲方为“专科”提供外线电话(经费由乙方负担)和内线电话。
(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专科”委托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专科”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专科”门诊、病房闲置房屋进行装修。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聘请“专科”所需的相关医务人员,确保“专科”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专科”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甲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经济分配原则
一、合作期限为6年,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二、“专科”的收益。“专科”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扣除在甲方请领的药品、血制品、卫生消耗品、氧气、消毒费用、卫生被服等成本后为“专科”的收益。
第七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6年,自2012年 1月 1日至2018年 12月 31日,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的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专科”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要继续经营,应在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进行。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本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外科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米脂县中医院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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