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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合作意向书
甲方:廖晓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赵桂林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本着互助、互利、互惠和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结成合作经营伙伴,其中甲方廖晓东和乙方赵桂林均以个人(自然人)名义参与合作经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甲方、乙方的身份可以换位,即:发起方为甲方,承接方为施工方或者乙方。
二、甲、乙双方责权:
根据市场运行规律,甲方自行评估客户资源信息,单独承担项目前期运作费用。较大工程项目的拓展,双方可共同参与,发起方负责维护建设方关系,并保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1、甲方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运作项目,给乙方提供消防工程项目订单,以工程合同签约为准,双方共同合作完成。
2、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坚持先计划后列支的原则办理,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每一笔资金的进项和出项,都必须有甲乙双方的签字方可办理。
3、乙方负责甲方所承揽消防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管理。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以及安全管理全权负责,并负责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关系。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将工程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工程量签证情
况、项目运行、工程预结算等情况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5、对外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及时召开会议共同研究,一致通过后方可签订,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交另一方留存备查。
6、在工程项目需要垫资时,原则上由乙方承担;如遇较大工程较大垫资款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需向个人或单位筹款的,按2%的月息支付,记入成本。
7、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前期运作资金的补偿和该项目维护费用。此项经费由乙方承担。
8、在合作经营期间,甲、乙双方每月20日至30日期间选择半天时间会面一次。通报相关情况,及时解决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9、属于消防行政许可方面的协调费用单列计算。经双方同意后,记入工程项目成本。
10、每个工程的总结算款提留3%作为该工程的管理费和奖励基金。由甲、乙双方共同支配。该项经费,经双方协商实行多退少补。
11、甲方承接来自乙方的其他工程项目,依照本协议执行。
三、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总的原则是:除开所有费用外,甲、乙双方各占工程项目纯利润的50% (含质保金),发起方对建设方社会关系维护资金3%除外。在工程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属于甲、乙双方内部支付的结算款项,在支付双方允许的情况下,可用对公账户对冲相应的款项。
2、在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工程项目维护费用中,当出现超过项目合
同金额3%的较大不可预见支出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先由乙方垫支,然后按1:1比例共同承担,记入成本核算。
3、由于其他原因,工程项目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约的,经双方协商该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和设计费用应由甲、乙双方按1:1比例共同承担。在能分清责任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当承担不低于三分之二的亏损。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事前未协商,单方做出的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由单方独自承担其损失。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因资金原因不能按合同推进工程项目时,甲方应书面(信息)通知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乙方应带领施工队所以人员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承担该工程项目的亏损,放弃对该项目利润的追溯。
6、属于发起方社会关系资源而拓展的工程项目,其利润分配方式仍按本协议执行。
7、单个工程单独结算后分红。经双方协商,后续工程项目的拓展基金按纯利润的15%提留。
四、奖惩措施:
1、违反上述条款,出现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工程项目的情形。责任方应承担对方指明的违规金额两倍的处罚,并于提交书面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对方。
2、当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对该工程项目的整体运作情况进行研究和部署,并估算该工程项目的利润率。施工方在保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估算利润率的基础上提高了该工程项目的利润,将利润提
高部分的60%单独对施工方进行奖励。
3、在未完成工程项目的估算利润率时,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情况,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利润率不达标,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不达标缺口部分。
4、在工程项目合作经营期间,施工方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因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合同无法顺利进行等不可挽回的损失,严重损害发起方日后长期利益的,处以工程合同款的10%作为处罚,补偿给发起方。并于5日内自动撤离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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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出现单方无正当理由预终止本协议的情形时,责任方必须先将已经开展的项目提前结算清楚,并向另一方支付合计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属于处罚性质的款项支付,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到期后重新协商签订。
双方签章:(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消防工程合作意向书 [篇2]
甲方:万友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乙方:曾凡宝(身份证号码:413023197212203332)
为了拓展消防工程安装业务,增强施工技术队伍,提高消防工程技术安装和施工管理水平,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唯美
品格项目消防工程共同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先期支付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圆整工程担保金。
1.1交付时间为合作协议签定之日起七个公历日内。
1.2工程担保金按工程施工进度返还。达到施工进度60%时,返还担保金50%。工程决算后全额返还。
二、工程范围及分工
2.1依据甲方与大连亿达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所签定的唯美品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为准。(附件)
2.2乙方负责本项工程施工中一切材料的采购和施工班组人员的组合及管理,严格按合同要求把好现场施工质量关。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权限
3.1甲方职责:
3.1.1为了保证唯美品格项目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质量,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参加工地现场施工指导和监督检查工程施工以及安全状况。
3.1.2负责唯美品格项目消防工程技术指导和图纸技术交底工作。
3.1.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符合投标书要求,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以及选用的消防产品应符合市场准入规则。对不符合以上标准及要求的设备、材料,甲方有权责令退场。
3.1.4协助乙方组织唯美品格项目消防工程的报建工作、专题会审和唯美品格项目消防开通调试指导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1.5负责协助乙方协调与建设方的相关配合事宜。
3.2乙方职责:
3.2.1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一切运营、管理,并包括资金、工具、设备、班组人员等等。
3.2.2负责本项目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和质量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同时承担本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一切相关的风险。
3.2.3负责供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验收规范要求的工程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
3.2.4负责唯美品格项目消防工程专题会审工作。
3.2.5负责向建设单位、当地消防支队、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有关内业资料和竣工资料。
3.2.6乙方应服从甲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员检查指导和管理。
四、乙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应符合投标书要求、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且选用的消防产品应符合市场准入规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自负。
五、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质量指导工作,确保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施工,如发生
安全和质量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立即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施工、停止支付工程款。
七、工程费用和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7.1唯美品格项目消防工程接待费,当地消防监督部门的咨询费及会审、验收、土建配合费、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2按工程总造价提取10%为甲方的管理费(不含税)。
7.3每月按进度结算,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甲方扣留10%管理费及代收代付的税金后,余额以转帐形式及时支付给乙方。
7.4乙方对本项目工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税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人工费及其他所有费用的发票凭据作建帐凭证。
7.5乙方负责与建设方的签证与结算等相关手续。
八、特殊约定条款:
8.1乙方未能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及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8.2乙方不能以各种名义直接向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
8.3双方约定违约责任的经济处罚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10%计算即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元整。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订补充协议且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为
生效。
甲方:万友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签字:
日期:2017.04.03
乙方:曾凡宝(身份证号码:413023197212203332)
签字:
日期: 20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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