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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伙伴意向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产品供求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的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的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
二、相互宣传
1.在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项目上相约召开独立项目合作会议,协商解决项目遇到问题,尽快把项目质量、工期、进度等做到更夯实。
2.甲乙双方在有关装饰行业专题的研讨会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商,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3.双方还可以就其他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三、合作互利条件
1.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合作供应商,甲方在项目中优先选用乙方经营产品系列品牌。
2.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甲方使用乙方经营的产品中,乙方有义务在不高于市场报价的基础上给予甲方 %的让利,作为战略合作的优惠条件,在结算时自行扣除。
3.乙方在项目信息提供要详细,适合协助甲方进行项目跟进。双方项目信息重复,以互相配合为目的达成共识。
5.甲方作为乙方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信息中,甲方有义务在合理的利润基础上给予乙方2%的提成,作为战略合作的返利条件,在项目结算时给予支付。
6.乙方必须保证每一个项目中优先选择甲方作为长期合作商。
四、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即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书面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战略合作伙伴意向书 [篇2]
甲 方:
乙 方:
协议签署地:
甲方,法定地址位于阜阳市号;乙方 ,法定地址位于安徽省交汇处;双方现经友好磋商,就市辖区内预制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一、合作宗旨
为进一步推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宗旨,就市辖区内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项目开展合作,为推动当地建筑产业化、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乙方在市辖区内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就相应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项目开展合作,双方同意并授权彼此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双方系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双方拟合作投资4.056亿元,在区投建年产40万m3 PC预制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共同打造乃至皖北地区建筑工业化部品生产基地。甲方提供土地、厂房、成品堆场、人力资源,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生产作业管理及品质保障检测服务,双方共同出资建设5条智能化PC预制构件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生产线、新农村绿色节能建筑生产线、商品房预制构件生产线各一条。二期工程根据一期运营情况及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启动。
3、如PC预制构件项目合作顺利,双方拟再投资5.25亿元,依托甲方母公司机械强大的装备制造能力,以及乙方品牌在PC构件领域强大市场影响力,联合沈阳等PC行业龙头科研单位,合作建设年
产100套PC预制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用一流的国产装备占领国际国内市场。
4、甲乙双方在具体合作项目中的资产投入、资产估值、资源配置、持股比例、利润分配等事宜,在该项目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不受本协议约束。
5、涉及到双方的专利技术保护事项,双方须事先取得双方的书面授权许可。
6、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双方的正当权益。
三、本协议内容保密
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有合理必要,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发表任何公开声明或进行任何披露。
四、知识产权
双方确认一方并未因本协议从另一方获得该方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专业技术等)或针对该知识产权的权利。
五、本协议的修改
对本协议进行修改,需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六、本协议的转让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
七、不承担间接损失
任何一方对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间接或附带损失或损害、商誉的损失或者损害或者收入或利润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至下列日期终止(以最早者为准):
1、双方用项目合同或本协议标的事项的进一步的协议取代本协议;
2、任何一方无须提供任何理由,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签署120天后。
九、适用法律和仲裁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双方之间由于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在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战略合作伙伴意向书 [篇3]
甲方:上海海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甲方(水桶兄弟剧组)发起的地面广告合作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合作模式
1、甲方带领大学生创业团队,组建(水桶兄弟)剧组并在后续拍摄各类微电影、网络剧等节目,乙方同意并支持大学生创业,并在 为甲方进行地面推广合作事宜达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乙方如需使用甲方剧组拍摄企业宣传视频等相关内容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为其制作。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内容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
二、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水桶兄弟剧组影视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其他约定
1、甲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甲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乙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4、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5、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失效。
甲方:上海海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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