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合作意向书

时间:2022-11-24 13:34:41 意向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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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合作意向书

甲A:广州市越秀区**街**股份经济联合社

城中村改造合作意向书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邮政编码: 电话:

甲B:广州市越秀区**街**村经济联合社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社长

邮政编码: 电话:

甲C:广州市越秀区**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主任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广州市**企业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

甲方作为广州市越秀区**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西坑村全体成员(含股民、非股民、居民、物业权属人等,以下合称“村民”)的代表机构,为改善全体成员的居住环境,有积极改造建设**村“城中村”的愿望。乙方具有丰富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经验,愿意积极参与改造建设**村“城中村”项目(简称“本项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合作改造建设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意向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村,改造建设范围为甲方所属的集体土地,用地面积共约 亩(简称“本项目用地”,范围见附件所示),包含:

(1)村民宅基地(简称“村民宅基地”),即村民所持有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房地产证”的自建住宅用地(以宅基地证或房产证记载的为准)。

(2)集体商业用地简称“集体商业用地”),为甲方所有的经营性物业用地(现为甲方商铺/办公/厂房/仓库等)以及甲方已取得用地规划红线但尚未建立的商业用地。

(3)公建配套用地,为现有祠堂、学校、幼儿园、厕所、电房及其他属甲方所有的非经营性物业用地。

本项目用地的范围及面积(包含建设用地、代征道路、绿化面积及其他用地等)届时以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最新核发并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用地红线图为准。

2、至本意向书签订之日,甲方尚未完成本项目及其用地现状的摸查测量,未提供上述

第1款所述各类用地面积及本项目现状的建筑面积等数据。甲乙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自签

订后两个月内甲方负责完成上述摸查测量工作并向乙方出具《摸查测量报告》(简称“《摸查测量报告》”,具体摸查测量工作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涉及的摸查测量费用由乙方支付),且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数据:

(1)村民住宅建筑面积(简称“村民住宅面积”):现有村民全部自建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

A 已经国土部门登记发证的住宅面积(简称“登记住宅面积”)

B 未经国土部门登记发证的住宅面积(简称“无登记住宅面积”)

(2) 集体商业建筑面积(简称“集体商业面积”):甲方现有的商业/办公/厂房/仓库等经营性物业的建筑面积。

(3)公建配套建筑面积(简称“公建配套面积”):甲方现有需拆迁的祠堂、学校、幼儿园、厕所、电房及其他属甲方所有的非经营性物业的建筑面积。

(4) 本条第1款所述各类用地的面积,并须区分取得宅基地证但未建房屋的村民宅基地面积,以及甲方已取得用地规划红线但尚未建设的商业用地面积。

(5) 被拆迁人(含村民、住户、商户等)的人口、户数数据。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及其村民、或其他方因新建/扩建/改建/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予计算在上述各项建筑面积内,改变房屋用途的按本意向书签订前的用途为准。《摸查测量报告》由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确定,由越秀区政府相关部门认可后为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排他、独一的与乙方结成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改造建设本项目,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本项目用地的实际状况及甲乙双方自身的情况,共同致力向政府申请本项目改造建设的方案,并申请对双方有利的规划方案和优惠政策,即符合本项目改造建设特点的“一村一策”旧城改造政策;同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完成本项目及其用地现状的摸查测量,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所需的统计数据等。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开发主体资格及土地使用权。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制定本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和改造建设的报批方案,并在取得本项目开发主体资格及土地使用权后对本项目进行改造建设,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保证所拆迁的房屋在甲方土地范围内按1:1的比例进行回迁(即

拆迁的建筑面积与回迁的建筑面积等同)。

4、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细节由双方再行协商并于签订正式合作合同时予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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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诚意金

本意向书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诚意金¥ 万元(大写人民

币 万元整)。甲A、甲B、甲C一致同意诚意金由甲A收取,甲A收款的同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待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时,上述诚意金直接转为合作合同的定金。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在本意向书签订前未与除乙方外的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合作开发改造建设本项目,并保证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不再就本项目及其用地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谈判、磋商,亦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上述协议、合同或达成意向,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如乙方因此解除本意向书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全部诚意金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规划设计费及业务费等费用,合称“前期费用”)。除按本意向书有关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外,本意向书不可撤销,且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意向书。

2、本意向书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负责将本项目改造建设事宜及本意向书报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全体村民,并应取得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的同意,甲方应将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甲方逾期提交该等相关证明文件给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解约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将诚意金(不计利息)及前期费用全额退回给乙方。

3、在本意向书签订后六个月内且在甲方已依约提供经越秀区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摸查测量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出具本项目的初步规划设计方案(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垫付),甲方应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同意本项目改造建设的方案及规划条件的书面批复,并争取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本项目,乙方予以配合。

4、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派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开展本意向书约定的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

5、如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批复不同意本项目实施改造建设的,或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两年内甲方未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同意本项目改造建设的书面批复的,甲乙双方应就上述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如有关政府部门所批复的本项目改造建设方案导致乙方可得的商业利益严重减少的,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如乙方因此解除本意向书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解约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诚意金(不计利息)和“前期费用”全额退回给乙方。

6、如乙方未能取得本项目开发主体资格及土地使用权而由其他第三方取得的,甲方应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将诚意金(不计利息)和前期费用全额退回给乙方,并负责补偿乙方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7、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项目的相关合同文件(包括本意向书)履行的过程中,乙方有权指定其关联公司共同或独立享有及承担本意向书或本项目相关合同文件约定的乙方权利及义务,甲方予以确认并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对其指定公司依照本意向书或相关合同文件而承担的义务负连带责任。

8、本意向书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意向书任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本意向书无争议的部分。

9、本意向书壹式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各方各执两份,效力相等。(以下无正文)

附件:本项目用地示意图。

甲A:广州市越秀区**街**股份经济联合社

城中村改造合作意向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区域经济价值。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旧村改造进行整体规划、开发改造达成如下意向:

一、开发范围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旧村改造范围除新居民区外的所有旧村址,占地约360亩,实际改造范围以市规划局批复的红线图为准。

二、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地下附着物的拆迁。

2、乙方负责拆迁及过渡各项费用,其补偿标准以参照《石家庄市城市改造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土贤庄旧村改造安置补偿实施方案》执行。

3、乙方负责村民回迁安置房、集体公建、商业建筑共计二十万平方米及其相应的配套管网、绿地、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

4、项目开发分两期进行,一期开发周期为三年。

三、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有政策要求进行本项目开发建设的资质、资金力、管理能力和项目动作能力。同时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开发业绩等相关文件交甲方审查、备案。

2、协议签订后为便于合作开发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共同组建工作组,联合办公。

3、甲方配合,以乙方为主跑办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

4、乙方在改造开发过程中,享受政府规定的各项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5、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跑办的各种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本着诚信为本,互相保守秘密,维护双方的利益。

五、本意向书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意向书在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开发协议之日后自动废除,由于《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双方未达成一致此意向书自动废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城中村改造合作意向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号召,加快城市建设进程。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xx-xxx村整体改造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xx-xxx-xxx-xx 范围,四至为:xx-xxx-x以南,xx-xxx-xx路以北,xx-xxx-xx以西,xx-xxx-xxx-x东,土地面积约xx-xxx-xx亩.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 甲方负责提供开发土地,乙方负责提供开发资金,甲乙双方共同跑办项目开发各项手续。甲方尽合力配合乙方取得商品区土地使用权。

2、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组成xx-xxx-xx改造安置办公室,负责按政策进行项目土地用途的变更、规划方案及拆迁补偿方案的报批、土地挂牌等相关手续。

3、 甲方负责完成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回迁等工作。 乙方负责建设回迁房并向甲方移交。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解除其先前所签订的所有与其他开发商的协议,其债权债务、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和补充协议等特别约

定外与乙方无关。乙方作为xx-xxx-xxx村村民委员会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单位。

4、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使项目地块的规划容积率不低于3.5。

第三条 其他

1、 本意向收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2、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指定乙方集团之内的下属公司承接本意向书中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

3、 本意向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xx-xxx-xxx会 乙方:xx-xxx-xxx-xx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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