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时间:2024-10-25 00:26:19 美云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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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通用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通用10篇)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1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研究制定下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州要求,我站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流转的现状。

  据调查统计,截止20xx年6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8488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19.59万亩的4.33%,其中:

  1、转包面积5813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8.48%;

  2、转让面积9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07%;

  3、互换面积1088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2.82%;

  4、出租148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7.51%。

  (二)地流转的特点

  1、流转规模逐步扩大。随着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农村青年离开土地、离开农村向城市转移,常年在外务工及经商,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2、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从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近年来相继涌现出了烟叶、啤酒大麦、油菜、林果、蔬菜等方面的土地流转承包大户,都已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展示了很好的发展前景。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本着尊重农民意愿,考虑农民应得利益,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业实施效益出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其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在土地资源日愈紧张的情况下,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作为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在整个土地流转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做到“三不变”,即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改变土地二轮承包期,不改变农民承包权。

  (二)建立规范流转制度,积极推进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关系农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生计,规范、有序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不仅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的需要,而且是有效防范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完善调解仲裁机构,对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及仲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从制度上奠定维护和发展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基础。

  (三)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土地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和途径,但最重要、最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尝试多种土地流转形式,使农村土地流转由过去单一的以转包为主向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转变,积极引导并鼓励土地经营权向种植能手和种养殖大户流转,形成规模经营优势。

  三、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土地流转尽管呈现出较好的势头,但是毕竞还处于初始阶段,表现出规模小,层次低,不规范的情况,大部分流转仅限于农户之间的零星流转不成规模,更没有出现以土地入股等形式组建的合作社等,具体表现为:

  (一)农民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抑制了土地流转。部分农民恋土观念根深蒂固,视承包田为“保命田”,即使外出打工,进城经商,也要保留承包田,不愿长期转让或转包他人经营。

  (二)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制约着土地流转。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农民自发流转较多,集中连片的、有组织的流转较少;以农户之间的流转较多,农户与开发业主之间的大批量流转较少;以短期性、季节性的流转较多,中长期的流转不多。并且在流转过程中,大部分没有签订规范的合同,只有口头协议,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有些流转的土地虽然签订了流转承包合同,但没有使用规范统一的合同书,内容不够完整,合同条款、期限、标的不具体,双方的权、责、利不明确,没有违约责任追究和损失补偿办法,容易引发合同纠纷。

  (三)成规模流转困难,限制了土地流转。由于我县土地的自然环境、类型复杂,土地分散在不同区域,有的村、组农户面积更零星分散,难以实施规模经营。同时,规模经营承包业主为了获得稳定的生产周期,要求中长期流转土地。而一些农户由于担心外出务工不稳定,考虑到能够随时回来恢复耕种承包土地,只考虑短期性、季节性流转。因此,要把土地从分散的农户手中集中成片,没有较好的利益导向或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很难获得所有承包户的同意。

  (四)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土地流转。我县目前尚缺乏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服务机构,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工作缺乏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转包,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又难以找到有流转土地意向的对象,即便找到了不是太分散就是面积小。总体来说,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

  (五)农村社会保障跟不上,遏制了土地流转。尽管我县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但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来解决吃饭和依赖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

  五、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大局意识。要以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将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土地流转典型事例与成果,采取听、看、比的方法,向广大农民进行多层面、多方位的宣传和引导,着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思想认识,积极营造土地流转的工作氛围,让更多的.农民和基层干部主动参与和配合土地流转工作,广泛形成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全面推进土地流转速度。

  (二)建立健全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日常监管工作。县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办公室,乡镇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县流转办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操作规程的制订,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工作;乡镇、村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提供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土地流转档案、调处合同纠纷等服务,实现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推动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降低流转交易成本。

  (三)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①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必须经农户自愿提出申请、自愿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村级审核同意,乡镇登记备案并依法鉴定三个环节。

  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规范统一的流转合作文本,保证每份土地流转合同条款清晰、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权责明确,同时对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状况、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等也要约法三章。

  ③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及流转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门路,就地转化农村劳动力。县、乡(镇)政府对土地规模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等要优先支付。充分发挥其他经营业主在资源整合、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有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农民土地入股等流转方式,创立品牌,扩大规模,自主开发经营农业项目。

  (五)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换社保+财政补助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走出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探索创新形式,力求农民利益最大化。

  从土地流转的成功实践和经验来看,当前应积极引导和着力推广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的流转形式,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流转形式,以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联合建立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流转形式。

  (七)建立试点,加强土地流转的示范和引导。

  由于我县土地流转目前还仅处于初始和起步阶段,而且经验不足,财力有限。加之现实中农民的小农思想、惜土观念、趋同意识还都比较浓厚,因此必须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的办法,在局部实现突破,形成“典型拉着走,政府推着走”的局面。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2

  为全面了解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前段时间,我们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基本情况

  xx县位于山西省晋中地区中部,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县辖9个乡镇,197个行政村,其中:农业人口20.85万人,涉及农户6.67万户,全县总耕地面积39.81万亩,其中二轮承包耕地面积38.9万亩,签订土地承包合同6.67万份。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底,我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涉及的面积7717.99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 %,近年来我们还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台帐,建立完善了全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管理机构。

  二、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流转调查情况

  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后,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流转形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流转形式。

  1、转让。指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有些农户因无力继续承包土地,与其他户协商一致,经村委会同意,将全部或部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与村委会确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出让方与村委会在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这种流转形式的好处是出让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从事非农产业;受让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转入土地扩大经营规模。我县共转让土地4139.79亩,占总流转面积的53.6 %。

  2、转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包给第三方,农户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实现转移。转包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2019年底,我县共有转包土地2090.14亩,占总流转面积的27%。

  3、互换。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相互转移。互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耕种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互换后,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原承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地块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互相转移。从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积互换,也有不等面积互换,双方视互换土地的地级和远近条件决定。目前,我县有互换土地1043.94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3.5%。

  4、出租。主要指农户与承租方之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权的一种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这种方式,主要在农户与用地单位之间进行,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目前,我县共有出租土地108.17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4%。

  5、其它。农户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价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入股收入按经营效益的高低确定。目前,我县共有入股土地335.95亩,占总流转面积的4.4 %。如xx县小白乡白燕村有400多户,1600多口人。土地6000多亩,其中耕地4060亩。

  白燕村最早的土地流转形式是以租地的形式流转,他们意识到土地流转的意义在于增产、增效、增收。就白燕村来讲,该村支书张云利所办的xx县绿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是三晋苗木基地发展壮大后拓起的股份制集团。他对本村村民的土地采取代管的方式,即一年750元/亩,包括劳力。就是他给农民代种地,全部种他的树苗,农民把地交给他,然后去他的公司打工。他的用地周期分三年、五年、九年三种情况,农民随时可以撤股。现在白燕村40%的就流转给了张云利,全村有350人长期在他的公司打工。邻村上庄村也有130多户他们的地。本村的20xx年写有书面协议,本村的一联,外村的一式两联。

  张云利的基地带动公司,公司带动合作社,重点搞工程,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他希望政府能够扶持他,能在小白乡搞一个苗木乡镇,把小白乡建成苗木基地乡,把他的苗木建成太谷的生态植物园、苗木精品基地。针对土地流转,他指出:土地流转要规范,上面要出台一些政策,关于流转合同、鉴证方面都要规范。

  (二)、从土地流转去向来看,主要是农户之间的流转居多,我县共有流转土地面积7717.99亩,其中流入农户面积4768.78亩,占流转面积的62 %;流入企业面积2635.51亩,占流转面积34%。流转土地用于种粮4172.81亩,其中流入农户土地用于种粮面积4172.81亩,占流转面积54%。

  (三)、从土地流转的分布情况来看,我县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平川乡镇,一是临近县城,土地资源少,地块小,这样通过流转形成大面积土地耕种的现象;二是免征农民税收的同时,国家又给农户种粮进行了补贴,农户科技种植大棚,形成了部分农户之间土地的互换。

  三、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流转合同不规范

  从签订情况看,我县农村土地的流转在国家免征税费后,形成了农民承包耕地的流转不经过村委同意的事实,造成了农户之间土地流转不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

  (二)由于多年来农户土地自行流转情况多,造成了原来税费改革前农户自行流转的土地,在国家免征税费后,土地纠纷的大量出现,形成土地流转事实存在但无证据、无依据的现象,使土地流转合同纠纷难以处理。

  (三)由于国家的规划建设,形成城郊农户土地被大面积征用、占用,国家给予的土地补偿款中,涉及农户自行流转的合同由于利益的分配问题也引发了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的出现。

  (四)宣传力度不够,农户之间土地流转由于法律意识差,不懂法,形成农户自行流转合同及手续不完善,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发生纠纷的隐患。

  (五)流转文书管理不完整。我县存在土地流转台账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没有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大部分存在协议签订后,没有在农经部门鉴证、存档和备案,在村社也都没有备案,至使农经部门对全县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难掌握。全县的土地流转协议在乡镇存档备案率极低,一旦发生土地纠纷,由于无依据,无法进行审核,不利于纠纷及时解决。同时也不利于县农经办对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

  (六)小农思想束缚影响流转。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命根子”,特别是我县近年来征用土地频繁,大多农民盯牢征地补偿款。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补贴后,一些私下转出土地的农民,又开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种,另外,多数农民小农经济思想意识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或交亲戚耕种比较放心。

  (七)土地流转难成规模。土地使用权流转具有不稳定性,主要是因为非农产业的不发达和非农就业机会不多,外出务工就业相对不固定,经商风险较大,农民创业本领不强,技能素质不高,年龄结构偏大,农业收入仍是许多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形式,由此,许多农民不愿放弃承包土地,分散种植与规模经营成为一对鲜明的矛盾。另外,我县许多土地流转是在农户间自发进行的,缺乏专业组织引导土地流转,组织化规模经营机制不健全,难以改变土地分散种植经营的局面。

  四、土地流转的目标思路及工作措施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这种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对规模经济、产业化经营的要求越来越难以适应。实践表明,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实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与现代农业顺利对接的有效途径,是今后农村改革的方向选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针对我县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土地分片细碎化等现象;以及二、三产业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效益性农业的实际需要,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发展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引进人才、资金、技术、管理提供了载体。要在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搞活土地使用权,把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不断增加收入,最为有效的途径就是要以提高土地产出率为目的实现土地有序流转。

  (二)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形成规模的原则,搞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大农业优势产业布局调整,推行优势产业向最适宜区域集中,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群和产业带,从而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合同纠纷仲裁处理情况

  (三)加强土地流转纠纷管理。针对我县出现的新的土地流转纠纷问题,在我办的积极努力下,20xx年底由农业部批准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试点县,加强土地的进一步规范管理,近期,我县在原有的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xx县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各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使我县的土地纠纷过正在逐渐步入正规化的轨道。

  同时,根据县委、政府要求,积极起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意见及流转程序,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提高农户土地流转的法律意识,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中心,规范土地流转办理程序,积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我县土地流转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面对新一轮出现的土地流转纠纷高潮,加强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也是保障我县城乡统筹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力支持。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3

  近期我们小组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汇总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目前,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等形式。

  二、土地流转的效果

  土地流转形成了“四集中”:一是土地向龙头企业集中。目前。二是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三是土地向种养能手集中。主要是各村的种植和养殖大户。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份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户之间的私人行为,在税费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项税费任务就行,没有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管理。但事实证明,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转是日后承包纠纷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了纠纷就难以解决,会引起层层上访、甚至集体上访,这样的结果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二)农户放弃承包地时无书面申请。前几年由于各种费税负担较重,全家外出的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只向村委打了一个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个电话,更没有提交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申请,村委将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发包给其他农户,该农户事后反说是村委强行将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又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增加了此类纠纷处理的难度。

  (三)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无规范的流转合同,相当部分只有双方当事人才知道的口头协议,认为都是亲戚或关系较好的邻居,不用签订合同,待到发生纠纷要求解决时难以取证,为处理纠纷增加了难度。

  (四)组织机构有待完善。街道和村两级没有成立相应的服务机构,使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工作没有相对完善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工作队伍;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不能对每一宗土地流转都建立流转台帐和流转卡,使土地流转工作不规范;没有建立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不能及时发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沟通协调工作做的不够,不能为农民和业主搞好服务。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7号令)的宣传贯彻,要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的培训,街道要定期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把好关,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严格按程序操作。

  (二)切实完善流转手续。在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分类进行完善和补充。

  一是对农户之间流转合同和协议或不规范不完善的合同或协议的.流转行为,按照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的格式进行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当事人不在家的,由当事人寄回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亲属代签。所签订的各种流转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人承包期的剩余时间。

  二是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的农户,必须完善放弃承包经营权的《申请书》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否则不允许村委将其承包地发包给他人承包。

  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发包的耕地、荒山、荒坡、荒滩等土地,要认真清理审查,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认真加以完善和补充,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严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再签订流转合同书。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适时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流转当事人可以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四)指导签订流转合同。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其签订合同后,予以登记备案。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指出并予纠正。

  (五)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各类流转土地进行登记备案,并将相应情况及时录入微机,减少和杜绝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各类纠纷。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前提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曾经极大地释放了农民的潜能,深刻地改变了我国农村面貌。但是,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老化和减少,农村土地零散化、碎片化,土地产出低效化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并逐步滞后于现代农业的要求,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一道坎。近年来围绕落实农业农村改革部署,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通过土地三权分置、承包权入股、适度规模经营、创新经营体制的方式,我们在街道村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及难题

  街道村地处街道北面,距离城区2.5公里,下辖7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519户,农业人口1781人,现有耕地面积1947亩,人均耕地约1.09亩。在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将耕地分级搭配,整田整土划割为若干小块分到农户,导致每家每户承包经营的耕地零散分布。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在家的“留守农户”接手耕种承包地,使地块分布更加零散。如村5组其中一户农民3.5亩旱地被划分成10余块,最小的一块地只密植了3株柑桔。分散的土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诸多不便。

  一是难以进行机械作业,耕作效率低;

  二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相互掣肘;

  四是种养结合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难以有效运行;

  五是对外土地流转涉及农户多,难以协商一致;

  六是地块分割产生了较多不能耕作的边界,浪费了耕地资源。围绕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我们在街道村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通过承包权入股、土地预流转的方式,有效地实现了耕地的“团聚”和适度规模经营,劳动效率和经营效益也相应提升。

  二、土地股份制的探索及构想

  在村调研发现,虽然群众意识到了承包地散碎化的各种弊端,也有将土地“集零为整”的愿望,但缺乏系统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路径,缺乏组织者。如农户间相互可以进行土地调换,但各怀心思,效果有限;外部业主整体流转集约经营因农户意见不一难以达成。鉴于此,我们在广泛调研、听取民意的基础上,提出了土地三权分置、承包权入股、适度规模经营试点的构想:以生产社为单位,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农户的耕地承包经营权全部入股,土地股份化,对农田进行集中整理,引进专合社、龙头企业进行成片经营。在具体探索过程中,我们分别制定了《村耕地成片经营试点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预流转协议》等,组织街道及村干部成立了工作小组,通过宣传动员并与村民们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情况下,以书面协议形式,每户农民将所有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和村集体资产公司完善入股相关手续,实现土地标准化整理和规模化经营。

  三、土地股份制的实践和成效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街道以村为试点村,通过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吸引民间投资,以村集体资产公司为主要载体,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民”的互利共赢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血橙基地,切实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一)落实三权分置。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后,推进土地股份制改革,要坚持推进“三权”分置并行,落实好集体所有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这是开展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前提。在实践中,稳定农户承包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权能;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推行由农民一次性出租让渡土地经营权向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共享土地经营权方式转变,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

  (二)规范资源管理。街道村xxxx年注册成立市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现有山坪塘、渠道、提灌站、村道、村级公益性房屋等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通过回收分散的集体资产,对村级“三资”开展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对村集体经济共有人进行确认,为下一步村集体收益分配提供依据。按照“村集体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思路,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村集体公司,集体公司聘请专合社和农村经纪人负责生产经营,通过把村集体资源资产折股量化组建村集体公司,并整合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和吸收民间资金,实现村集体公司、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三方合作和互利共赢。

  (三)培育主导产业。

  一是以区大规模绿化行动项目(混交林)为支撑,通过新栽苗、嫁接等方式,规范化种植塔罗科血橙1000亩。注入社会化资本,完成“伙儿山牌”血橙商标注册,通过电商平台开展前期市场拓展、销售。

  二是林下种植蔬菜、芽菜等,并与公司签订蔬菜订单收购合同,培育近郊城市保障性蔬菜基地。

  三是发展特色水产和肉牛生态养殖,利用嘉隆竹木专业合作社竹笋加工废料为牛饲料,牛的粪便作为种植血橙有机肥,实现种养结合、种养循环。四是培育发展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结合血橙、蔬菜种植、有机草莓等产业,融合新村发展和七洞湖休闲体验,打造村田园综合体品牌,建立1-2家星级农家乐、农业公园,形成轻纺园区和南观路农业旅游示范点。

  (四)优化利益机制。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的带动作用,村集体公司争取区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90万元投入血橙种植项目,专合社吸收民间资金和技术,通过采取“村集体资产公司+专合社+农户”的股份合作模式,引导农户、村集体公司和参与“三变”改革的新型经营主体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联结和合作机制,确定村集体与合作社共占4成、入股农户占6成的初次收益分配方案,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拟实施经营收益二次返利,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股东权益。同时,聘请本村种植大户、贫困户进行长期或临时性工作,以工资收入的形式回馈种植大户和农户。

  (五)开展新村建设。加快“四好村”创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着力实施农村房屋改造、风貌改造、环境整治、洁净亮化工程;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三大革命”,示范区内农房、道路及沿线人居环境改善逐步提升,适度统一,彰显特色;推进乡风文明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完善“一约三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反黑会),开展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院落等评比,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活;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提振贫困群众精气神。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5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任县土地流转呈现出明显加快的势头。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两个机构,建立乡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土地流转现状

  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量达8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47.7万亩的17%,涉及农户7500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10.8%。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以下两大特点:

  一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流转形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截止20xx年底,以转包、出租形式流转的土地面积1.7万亩,约占土地流转面积的21%;以互换形式流转的土地6.3万亩,约占土地流转面积的79%;以转让和入股形式的流转方式目前还很少。

  二是土地流转向规模化发展。

  土地流转已逐步由农户间的分散零星,向流转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大户承包型。目前,全县各类种植大户不断涌现,大户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的有5家,承包50亩以上的有50多家。企业带动型。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发展规模高效农业和生态旅游休闲业。如金发蔬菜公司带动蔬菜种植面积2800亩,沃隆公司发展400多亩设施精品蔬菜,宜采农业观光园项目建成占地400亩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合作经营型。成立专业合作社,对生产经营中部分环节提供统一服务。如任城镇北甘寨村甘寨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技术、品种、用肥、农药、收购,现已发展社员126户,规模经营土地500亩,探索出一条土地流转新路子。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小部分农户心里没底。一怕政策不稳,担风险;二怕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恋土观念根深蒂固;三怕流转后得不到应有收益。

  (二)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很多农户间土地流转,都是采用“口头协议”的形式,私下进行土地流转,即使签了合同,也比较简单,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没有考虑到今后市场变化因素,由于合同不规范,给合同纠纷留下隐患。

  (三)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善。我县在相关政策上配套还不够,在规模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到临时用地、调整规划、招商服务等方面,缺少配套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四)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不强。调查显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仍以农户间零散性的短期流转为主,面积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流转面积万亩,占%。主要原因是我县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制约了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发展;农业是弱势产业,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收益较低,导致企业或业主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

  业极为慎重。

  三、土地流转发展对策

  (一)在土地流转保障工作上求突破。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自觉运用政策和法规参与土地流转。

  二是维护农户利益。土地流转必须让农民得实惠,否则,农民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交易定价应合理,租金原则上不能少于流转前收益。要探索建立收益浮动机制,使农民的经济利益有增进空间。

  三是防范流转风险。为防止土地经营大户或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后,农民利益受损,承包方向受让方交付一定数量的风险金,流转双方要在合同中约定受让方在收获一季农作物前交齐当年租金,同时协调保险机构搞好农业保险,力求流转风险降到最低。

  (二)在土地流转经营规模上求突破。推进土地流转的目的'是要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率,建设现代农业。

  一要大户示范带动。大力培育种植、养殖大户,依靠大户示范效应,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二要合作社管理带动。大力发展农村专合组织,实行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三要村企联姻带动。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引进经济实力强的大企业参与农业开发,促进土地流转。

  四要发挥特色带动。结合区位优势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依据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有偿流转土地,壮大特色产业规模。

  (三)在土地流转政策扶持上求突破。

  一是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改善流转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设施,完善土地流转信息网络,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和培育规模经营大户;发挥永福庄乡、固城乡等农业开发优势,规划建立农业示范园区,对于土地流转面积300亩以上的,由县级立项并给予项目资金奖励扶助。

  二是实行土地流转项目资金优先政策。农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用机械补助等涉农项目,要尽可能与土地流转经营相结合,优先安排项目资金。

  三是落实信贷支持和贷款贴息。各金融机构要探索试行土地经营权作为贷款抵押,支持具备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利用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开展融资。对规模经营主体用于添制和更新机耕设备、扩大生产经营的贷款,财政给予适当比例贴息。

  (四)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上求突破。

  一是实行土地流转登记制度。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册,对内摸清土地流转底数,对外联系土地流转业主。凡没登记的流转土地及其附着物不得进行担保抵押和融资,不得再流转第三方。

  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对流转合同立卷归档,永久保存,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是建立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抓好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申请、合同鉴定、流转备案、调解纠纷等管理服务;村一级要明确一名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员,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动态信息。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6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规范进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近期,我们组织人员对全乡各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耕地122870亩,其中,农民家庭承包的耕地93506亩。截止20xx年5月,我乡共有2349户农民流转出耕地面积41600亩。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目前,我乡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是。

  1、流转形式单一,只有有转包流转形式。

  2、经营范围单一。土地流转经营范围以种植粮食为主。

  3、经营主体单一,只有农户。

  4、流转效益明显提升。

  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涌现了大量的农业种植大户,增强了我乡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使全乡的土地的规模化发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同时,土地的流转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及时地补充了全县工业及三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村现代化的进程明显加快。20xx年我乡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无偿为当地农村的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咨询、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以进一步完善全乡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努力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

  三、制定了土地流转帮扶办法。

  1、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流转双方提供统一合同范本,组织供需双方谈判,指导签订流转合同等工作,为供需双方搭建流转桥梁;

  2、承担土地流转业务指导,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和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对发生的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处理或向上级部门申请仲裁等协调服务;

  3、对发生土地流转以后进行设施农业建设的,优先享受各项设施农业扶持政策;

  4、对流转转出土地的农民,优先享受镇、村两级再就业培训,并优先安排就业,对创办二、三产经济实体的,协调信贷资金扶持;

  四、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导致承包费兑现难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目前我乡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二)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三)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责任制初期,大多数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四)部分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五、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建立正常的农村土地次序不仅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到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

  (二)培训土地流转工作人员。由于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土地流转认识还不够,对各方面政策了解还不够透彻,也会导致土地流转工作难进行,所以建议对涉及土地流转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要认真解决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农民土地流转后的遗留问题,如果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

  (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流转工作人员需指导农户之间签定的合同,签定之后,需严格审核,以减少和避免土地流转纠纷。

  (五)建立建全“失地农民”的培训机制,提高“失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生存本领。从调研可以看出,许多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仍然是停留在原始的出卖劳动力的水平上,因此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迫在眉睫,政府要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工作,让他们真正从农民中分离出来,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让他们“失地”后能走出去、站得稳、能增收,能致富。这对促进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都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7

  xx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实践,已形成了一定规模,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进一步探索xx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转方式,建立承包土地经营权市场,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土地承包管理及经营权转让等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规模。xx县共有40个乡镇,839个村,25万农户,77.1万农业负担人口,农村土地承包总面积122.7万亩,其中水田91.6万亩。全县二轮承包签订承包合同23.5万份,承包耕地116.6万亩,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2.1万份。截至去年底止,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1.8万亩,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10%,涉及承包农户4.6万户,占承包数的19%。从乡镇看,40个乡镇都存在土地流转现象,流转面积多的达3200多亩,占总面积的18%,流转面积最少的仅占承包面积的3.2%;从行政村看,有土地流转的村共825个,占总村数的98%。

  2、土地流转成因。我们一行深入到本县青林、漆河、盘塘、枫树、茶庵铺、郑家驿等6个乡镇,走访了部分村组干部和农户,从中了解到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包者外出务工,不能经营土地;二是劳动力进城经商,不便经营土地;三是种田效益不高,不想经营土地;四是为了方便生产,需要调整土地。这些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都认识到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和生产条件。因此,不愿放弃承包权,只愿出让使用权。

  3、土地流转形式。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xx县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托管。一些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农户,将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亲友、邻居,只享受惠农补贴,不参与产品分配,这种形式大都是口头协议,一般是一年一定。他们都是双方交涉议定,一般是未经发包方认可并且未办理任何手续,这种形式的转让户约占45%。二是转包。这种形式是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承接户。转包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议定或请中介人鉴证达成协议,多为口头协议,一般也未经过发包方,也是一年一定一结算,这种形式的转让户占约41%。三是互换。这种形式主要表现在户与户之间为方便耕作或防止牲畜践踏,将原承包地块互相兑换,兑换条件及补偿等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的转让户约占5%。四是租赁。这种形式是承包户将承包地租赁给本村本组农户或本村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用于开发性生产。承租方一次或分年度付给出租方租赁金,这种形式占转出户的9%。

  4、土地流转效应。一是促进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这种土地流转机制,不仅解除了从事非农产业户的后顾之忧,而且扩大了种地农户的发展空间,尤其是拓展了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突出的途径。二是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民营私营经济的发展。这种流转机制,使从事非农业的农户摆脱了土地束缚,集中精力外出打工、经商、从事二、三产业等。目前xx县这类人员约占10万人以上,加速了xx县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已有规模经营面积2.1万亩,占到总流转面积的20%,其中经营面积在30—50亩的大户就有120多户,这些农户经营规模扩大以后,有的发展优质稻生产,有的发展烟叶、果蔬等。郑家驿乡高岩村朱明春发展种植优质稻60多亩,每年增效1.2万元,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四是创新了经营理念。土地的有序流转带动了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他们走出家门,开阔视野,不仅增加了收入,还学会了一定的技能,了解外界各种信息以及市场经济的思路,更新了理念。他们凭借与外地的营销渠道和合作关系,利用当地资源发展自己的事业,为振兴经济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动作用。如目前比较兴旺的跃宇竹业、三尖农牧等,他们的领办者都是从土地流转中解脱出来的农民和打工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调查了解中,我们还发现xx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带倾向性的问题:一是各级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清,理解和说法不一,依法管理意识差;二是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滞后,缺乏执法手段,操作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形式五花八门,程序上随心所欲,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四是对土地流转,发包方不清楚,与出让方、受让方三者之间没有履行合法手续,多为口头协议,私下流转属于个人行为,在诚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无法调处,导致部分农户土地纠纷、矛盾突出。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xx县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一是认识要统一。xx县虽有一部分农民离土甚至离乡,但大部分农民还是继续与土地相依为命。推进土地流转是小农经济向现代化农业经济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发展规模农业、效益农业,从而达到以地生财的目的提供了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涉农部门要把土地流转当作一个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依法管理土地的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真正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实质,做到依法行政,使土地流转真正实现“自愿、依法、有序”。

  二是运作要规范。所发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要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土地流转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土地用途不变,提升地力;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土地流转操作办法,包括土地流转申报、审批、登记和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兑现、纠纷调处与仲裁以及日常监督等一系列办法。

  三是保障要落实。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是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土地执法主体、并赋予相关的管理权力和执法手段,包括人员和经费等都要予以保障,做到有人员、有位置、有责任、有权利。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该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才能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大局的稳定。

  四是服务要到位。各级政府还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尤其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该逐渐走向市场,逐步使土地向专业大户、经营能手等集约经营者集中,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服务系统,使土地从随意无序流转向有序规范流转方面转变。同时,村级经济组织要发挥流转中介的核心作用,协助解决好流转双方的矛盾,做好审定承包者资格、签订转让合同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8

  土地承包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根本制度,农村土地流转是一个带方向性和带根本性的问题。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已呈再度兴起的发展趋势,xx市农民xx今年租种1.96万亩耕地,创造了全国农民种田面积第一的记录。xx的出现让研究探讨土地流转的问题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下面我以xx市、xx市两地调查情况为例,浅谈如何认识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一、两市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三个阶段

  农村土地流转通常是指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承包农户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方式,将其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经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两市农村土地流转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萌芽阶段,时间段为1982-1990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第一次获得了经营自主权,生产积极性高,农业生产和农业效益都比较好,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较少,但在少数地方开始出现,由此产生了第一批种田专业户。

  第二个阶段为被动性发展阶段,时间段为1991-2002年。这期间农业生产成本增加较快,农民负担逐年加重,农民外出经商打工的越来越多,举家外出、外迁的现象也很普遍,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弃田撂荒现象。在各级政府推动下,土地被动流转,一些种田能手和企业得到了大量耕地,农村开始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土地规模经营。

  第三个阶段为恢复性发展阶段。时间为2002年至今。我省农村推行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开展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农村土地由包袱变成财富,农民由弃田变成要田甚至抢田,种田大户有半数以上退出未经合法流转的土地,土地规模经营势头锐减,出现较严重的“倒退”现象。农民在得到了土地承包权并且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后,觉得种田的比较效益还是低,出外打工还是比种田挣钱,农村劳动力转移继续加大增多,农村土地流转再度兴起,并很快进人活跃阶段,流转量、流转形式都明显增加。但还没有恢复到20xx年的流转水平。

  (二)八种形式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有八种形式。一是转包,即承包农户将承包地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承包农户从事农业生产。二是转让,即承包农户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将承包期内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土地让渡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户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失去。三是互换,即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和便于耕种管理,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是出租,即承包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他人从事农业经营。五是入股,即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六是委托流转,由农户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还有委托代耕和拍卖经营两种形式。

  (三)七条成效

  农村土地流转的再度兴起,顺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它对于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一是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xx市土地规模经营的农户达到xx户,涉及面积13.2万亩。xx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8.7598万亩。

  二是增加了流转双方的收人。土地流转实现的是双赢。从流出的一方看,农民不仅得到每亩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流转费,还可以享受各种惠农补贴,更可以放心地就近或者外出打工,获取更大的劳动收人。从流入方来看,增加土地面积后获得了更多的农业资源,产生了较好的规模经营效益。xx市粮食生产状元xx,20xx年种粮纯收人46万元。

  三是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一方面各地为服务大户规模经营改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大户也主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合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是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和农业科技推广步伐。土地流转产生种田大户,种田大户大都是农业机械大户,也是科技示范户。

  五是解决弃田抛荒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安全。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有的地方开始出现新的土地撂荒现象。各地土地流转的努力工作及时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六是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的最大价值就是为转移农民提供后方保障,也就是让农民放心出外打工挣钱。而通过土地流转产生的种田大户,他们又为农民的再就业提供平台。

  七是催生农村新的经济社会组织更快更好地发育成长。随着土地流转和种田大户的产生,一些服务性的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伴随产生。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评价和问题、原因分析

  我们认为当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还没形成,现在只是恢复性发展阶段。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总量不大。我们说农村土地流转呈恢复性发展,但还没有恢得到过去20xx年的顶峰时期。20xx年xx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万亩,后来降到4万亩。现在上升到8万-9万亩。xx市的土地流转面积只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6%,xx市只占4%。据xx省委农办最近统计,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约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5%,土地规模经营农户约占总农户的1.8%。数字反映: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虽再度兴起,但总量很小。

  二是质量不高。从两方面看,流转经营层次上以传统的种植业为主,经营现代产业、获得高效益的很少;流转经营方式上以自种为主,并且从下种到收割从头到尾家庭包干制;一些特大户主以“反租倒包”为主,我接人家的地,再转包给别人,像做工程一样的层层转包,代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生产、标准化生产很少看到。

  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不统一

  一方面领导认识有误区。表现在“四个有的”:有的简单把搞活土地流转与稳定土地承包权对立起来,认为不宜提倡,免得影响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有的则是心有余悸,担心现在流转了将来还要“翻烧饼”,因为前几年的教训就在眼前,有些遗留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有的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的事,法律上明确规定“既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又不能阻碍农民流转",所以政府没必要去参与和干预;有的则认为政府就是要在土地流转中“提卯子”而“分点肉吃、舀瓢汤喝”,借此发展集体经济,特别是帮助化解村级债务。“四个有的”导致乡村干部在土地流转中缺位、错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流转双方各有担心。农户有两怕,一怕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一怕土地流转后得不到土地被征用时的全部补偿费。这主要是城郊农民的担心。承包方也有两怕,一怕政策不稳定,土地二轮延包造成大量种田大户面积锐减损失惨重,现在他们怕重蹈覆辙再受创伤。二怕农户“扯皮拉筋”,跟千家万户农民打交道,要处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一些种田大户和企业主都有些忧虑。前两怕让农民不愿拿出土地流转,后两怕导致承包方不敢大胆投入,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流转操作不规范

  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手续不规范。大多数土地流转行为还是农户之间口头协商,很少经过村组集体并报乡镇经营站(财经所)登记和合同鉴定,流转的权、责、利不很明确,出现纠纷,很难调解。当然是不是所有农民的土地流转都要向上级组织申报这也值得研究。有书面流转合同的,依然存在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具体、流转期满处理办法不明确等问题。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台账登记和变更工作滞后。由于缺乏规范的规程,一方面流转双方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土地流转纠纷影响了流转双方的积极性。

  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是主体被剥夺,现在有的村直接把土地流转拿在手上,流转的主体不是农民而是村集体,村委会低价从农民手中获得土地(其中肯定有强迫农民流转的事情发生),然后再高价租给大户或企业。

  (三)服务机制不健全

  土地流转远没有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尤其是缺乏连接流转双方的中介服务组织,致使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受阻,信息辐射面小,信息传播渠道不畅,“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这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在几轮机构改革中,主管农村土地流转的农经部门职能不断弱化,权重下降,大部分乡镇农经队伍力量不强、工作繁杂等问题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在编不在岗、混岗使用等现象相当普遍。目前,多数县市和乡镇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即使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种养大户苦于和一家一户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规模发展。此外,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与市场挂钩的增长机制。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不快

  xx市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579万亩,户平6.03亩,劳平2.8亩。按照农业部劳平10亩耕地的标准,全市耕地种植只需57.9万劳力,富余劳力数达148.8万个,而全市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劳力为85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多达63.8万人。“户户种田,人人种地”,土地流转困难较大。据有关方面统计,xx省农村劳动力有近2000万人,己累计转移1020万人,静态算账,还有300多万富余劳动力有待转移。若按现在每年新增转移80万人的规模测算,完成全部转移约需4至5年。这里面没有算上每年新增劳动力50万人。

  (五)政策环境不宽松

  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基层感觉政策环境不大宽松,有一些政策性的障碍。一是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形成的障碍。稍微有些经济头脑的农民,他们流转土地不是想继续种粮种棉种油菜,虽然传统的种植有些收获,但不能获得最大的利润,他们至少想在流转的土地上搞点比种粮更赚钱的“副业”,比方养殖业、畜牧业,有的还想搞点加工业,有的本身就打算办工厂。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限制严格,自由发展的空间很小。二是村集体机动地政策形成的障碍。《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村集体机动地不能超过村土地面积的5%。后来中央和省关于土地二轮延包的政策又明确规定,过去有村级集体机动地的可以保留,没有的不能再留。而现在很大一部分乡村干部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就是建立在扩大集体“机动地”发展集体经济上。三是不允许城里人下乡买地建房和不允许在耕地上建设长期建筑的政策障碍。土地流转应该是开放的,农村招商引资不应该只在农村打圈圈,应该更多地把城市的资本和人才吸引到农村去,让城市生产要素也向农村流动而不是只有农村生产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由于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乡村休闲游、畜禽规模化养殖小区的经营主体,必须在较长的流转期限内,用少量土地建设必要的经营场所或居住房屋,而目前此类建设只能以临时建筑报批,且有效使用时间只有2年。四是农村税改政策、集体林权改革政策和惠农政策也有一些条款不利于农村土地流转。比方说税改政策规定的不允许清收历年欠款,有的农民以此为据也不向集体交纳土地流转的租金。比方说还林权给农民,把山地林地全分给老百姓了,村里想留点机动地发展集体经济就不可能了,原来已签订流转合同的也不得不撕毁合同按大政策办事,给集体带来一些损失和干部工作带来一些麻烦。比方说惠农政策里,就没有很明确地考虑土地流转后的问题,没有给土地规模经营业主以应有的激励。

  三、适当引导

  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什么?顺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求,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速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核心是其中的“三增”。土地流转的根本矛盾在哪里?在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流转土地经营权,一个必须稳住,三十年不变,二十年之后也不要变。一个需要流动,农民、农业、农村这三农都需要土地流动,如果说有第四农叫农民工的话,第四农更需要土地流动,不流动就稳不住,不流动稳定也失去价值,不流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就受到阻碍。当前土地流转最大的制约在哪里?主要是流转双方需求并不旺,特别是流入方要求不强烈。

  土地流转是农村带方向性和带根本性的课题,这道难题突破了,很多三农问题可能会迎刃而解,农村社会会前进一大步。解决这个问题的意义不亚于农村税费改革,甚至不亚于当年进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大历史性改革,我们也可以把它叫做新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创新。

  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判断,这个问题的突破时机还不成熟,现在还处在新一轮土地流转的恢复性阶段,也就是初始阶段。前面两次土地流转阶段都可以作为层次划归这一初始阶段,真正的大规模流转土地时期还没有到来,我们不能着急上火,更不能拔苗助长,正确的态度是八个字:顺其自然,适当引导。这好比十月怀胎,未到预产期,硬要开胸破肚引下来,就会早产而发育不良,会出现很多问题,甚至夭折。所以我们要耐心地等待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时候,不过,必要的引导也是不可或缺的,这如同做些纠正胎位免其难产、加强锻炼助其顺产一样的工作。

  我们应当从哪些方面去适当引导呢?一是要统一认识,加强宣传,为土地流转营造氛围。二是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土地流转打好基础。二是要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是搞好机械插秧、信息与技术提供、资金融通等服务,为土地流转作好支撑。四是要创建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发挥龙头企业、种田大户、各种协会等引导带动作用,为土地流转建好主体。五是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把发展农业优质板块经济和土地流转结合起来,为土地流转增加效益。六是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搞好就业培训,为土地流转创造必要条件。七是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土地流转提供坚强后盾。八是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为土地流转持续健康发展成就制度机制。九是要出台相关扶持激励政策,为土地流转加快发展增添活力动力。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9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一、乡基本情况

  全乡总面积22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44%,全乡共12个行政村,127个村民小组,3474户,人口15356人,其中农业人口3361户,14904人,城镇居民人口113户,452人。全乡农田面积12205亩,人均占地0.9亩。土地面积18188公顷,人均1.4公顷,以丘陵山地为主,占总面积的98.8%。

  二、目前土地流转的现状

  1、流转主体由个体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是在本村或者隔壁相邻村的农户之间进行,经营主体大多是单一的农户。随着农业结构逐渐调整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种养大户逐渐扩大经营规模,而且吸引了一些外来投资人员,涌现了新的专业大户。

  2、流转收益由低收入向高效益转变。随着农业费税取消,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逐年攀升,流转价格从当初无偿代耕,到目前每亩500—1000元,越是种植条件优越、效益高的地方流转价格越高。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流转土地,特别是集中连片流转用于种植果树较多,用于粮食或其他作物种植的较少。

  3、流转面积由零散向集中连片转变。以前是小范围零散流转,现在是由点带面,把相对集中成片的零散土地面积都集中有效利用起来。

  4、流转用途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现在除了种植农作物之外,还有用于养殖业等。

  三、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根据目前乡的情况,流转方式主要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为辅。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四个:一是流向外来果业种植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比如竹制品加工企业。三是流向养殖户。四是流向一般农户。

  规模经营的优点: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土地,不浪费土地。有利于改变粗放型生产经营,提高科技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引进外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转变生产经营模式。

  取得的成效:一是适度土地流转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比如我乡通过土地流转,开办了果品加工厂8个,促进了农村就业。二是柑橘脐橙果业的连片规模化种植,方便果农统一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例如果园滴灌工程,减少水资源浪费,方便施肥。铺设打药管道,方便喷施农药)节省人工成本,提高经济收入。同时也方便外来采购人员联系果农,成片销售。

  四、土地流转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1、目前可流转的土地极为有限。是典型的山区乡镇,同时又是果业乡镇,东江源头乡镇,可利用的土地极为有限,目前可利用的土地均已种植果树,加之又是东江源头,出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对山林土地等进行了禁开或限开。

  2、种养大户偏少,流转愿望不强烈。乡目前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动作用的带头人少。也有的受资金、技术等,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流转愿望不强烈。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监督,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4、观念落后,思想守旧。有些农民观念陈旧,顾虑多,风险意识差。在现行的政策下,农民进行无代价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怕土地流转出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流转。存在许多顾虑:比如流转协议没有统一规范,缺乏第三方责任担保,期限流转的,担心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无法耕作利用,不确定国家对土地资源政策性的变动,失地后的生活保障。

  五、几点建议

  1、加强政府规范化引导,积极宣传。

  2、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农村村土地规范化流转提供平台,形成规范的交易服务中心,对土地流转进行管理,提供价格评估、转让、租赁、抵押等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保障。

  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消除农民失地的后顾之忧。

  4、加大金融扶持,对规模化生产的农户,进行经济扶持。

  5、提供技术支持,无论是发展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和创业指导。

  农村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10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当前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为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今年以来,江都市继续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突出合作效益,强势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一、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效用

  当前,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切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增强了农村土地经营活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

  (一)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创新激发活力,合作提升效益,土地股份合作已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有力的“推进器”。

  一是促进高效规模农业发展。坚持土地股份合作与高效规模农业发展相结合,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推进土地经营规模化、园区化,增强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能力。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到180个,入股面积达10.5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48.5%,其中经营高效农业的面积占60以上%。

  二是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实现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维护了农民土地收益权,解决了部分农民转移就业的后顾之忧,推动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同时吸纳农民到合作社务工,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

  三是实现了稳定的合作收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现了土地变资产、农民成股东的转变,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的保底分红和二次分配办法,为农民股东实现稳定的股权收益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江都市吴桥镇宝盛园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吸纳732户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入股面积5052亩,重点经营高效蔬菜产业,亩产值1.6万元,亩均效益6000元,入社农户比其他农户人均多增收1000元。

  (二)农民组织程度不断提高

  土地股份合作将分散的土地有效整合,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入股经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了农民市场主体地位。

  一是强化了利益联结机制。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整合土地资源,统一经营,节省成本,追求合作经营效益最大化,而农民将土地使用权入股,其目的也是追求更高的经营收益。农民与合作组织利益趋向的一致性,是增强农民与合作组织紧密联结的直接动力,推进了农民的组织化。

  二是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实现了土地分散经营向集约、规模、高效经营的转变,农民个体经营向集体决策、统一经营的转变,增强了农民合作组织凝聚力,提高了合作社市场竞争力。

  三是提升了农民合作意识。通过建立“三会”制度,完善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明确界定股东权利与义务等,增强了农民民主意识、市场意识和发展意识。

  (三)农村经营机制活力增强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发展,创新了农村土地流转与经营方式,实现了农民与合作社的双赢。

  一是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紧密联结,促使农民不断追求合作社经营利润最大化,进而提高合作效益和农民股权收益分配水平。因此,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是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二是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合作社依托农业特色产业,不断完善“产业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将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引入合作社,切实提升了合作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包装合作项目,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或其它资本投入发展,增强合作社发展实力。

  三是提高了农村土地产出率。土地股份合作机制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用活了土地经营权,解决了农村土地经营不活、发展层次较低的问题,以全新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大大提高了土地经营收益。

  二、当前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确。土地股份合作社类似于股份合作制企业,但法律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没有明确的界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没有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纳入到合作社范畴,致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缺少法律支持,其发展和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是少数土地股份合作社效益不够明显。目前,部分合作社将土地以内股外租型方式承租给农业种植大户,只收取固定的承租金,合作社再将承租金按照股份分配给各股东,这种经营模式并没有直接从市场经营层面来带动农户发展,难以体现股份合作机制的优越性。

  三是运作机制不够完善。少数合作社在运转机制上还不够规范;合作收益分配办法比较单一,缺乏绩效和激励分配机制,“二次分配”制度不够健全。

  三、稳步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对策

  针对这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按照“有序、规范、高效”的要求,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加大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力度,努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一)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下,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机制,增强农民对土地的处置权能,切实提高农民市场主体地位。

  其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久不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不变”。这一表述不仅表明了农民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稳定,而且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一方面,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既不能改变农地集体所有的性质,更不能改变家庭经营的组织形式,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农民的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在此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法律和制度建设,加快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长期化、物权化、市场化、资本化,加速农村土地使用权立法保护进程,用法律形式真正肯定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另一方面,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的首要前提是稳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是否愿意流转,以何种方式流转,以及流转期限等,都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以行政措施强制推动,以免发生矛盾纠纷,造成农村基层社会不稳定。

  其二,扩大农民的土地处置权。农民的土地处置权能缺失,造成了农地征用制度不公平、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保护等现象。因此,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要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必须要增强农民的土地处置权能。一方面,要赋予农民实质性的土地处置权。在有效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扩大农民的土地处置权,让土地经营活起来,充分体现土地的资本功能,使农民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享有包括使用权继承、有偿转让、转包、入股、联合经营、抵押等权利在内的较充分的处置权,从而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成为具有实质意义的包含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和抵押权于一体的土地财产权。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处置权配套制度。放开土地处置权能会不会导致农地私有化、土地兼并、农民失地而流离失所?这些都需要有一套完善的配套制度,使农民的土地处置权在充分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的前提下稳步实施。

  其三,提高农村土地市场地位。当前,农地不具有与国有土地平等的'产权地位,被征用时所得补偿仅仅按照土地的农业生产价值进行补偿,与国有土地市场的价格相去甚远,农民实际上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收益。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指出,要“完善征地补偿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这为逐步提高农地市场地位作了突破性的规定,在这一基础上,继续统筹城乡土地市场,要确立起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的市场地位,在集体土地转变成国有土地并进入市场买卖时,建立公正、平等的财产权利制度,确保农地市场价值和农村集体以及农民收益。

  (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当前,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尚未形成,土地流转形式主要以集体组织推动、农户间自愿或中介组织带动等为主,通过市场带动的形式较少,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土地资源达不到最优利用状态。因此,推动农地市场化运作,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农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措施。

  其一,完善农地市场化运作机制。规范农地流转行为,健全农地市场运行机制,要坚持“自愿、公平、效率”原则。首先,坚持流转自愿原则。这是促进农地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要求,是保护农民利益的必要前提,是《土地承包法》的要义所在。其次,土地流转价格要遵从市场需求定价,体现市场公平性。按照市场的运行规则和需求来合理定位土地流转价格,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不受损。第三,要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导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引导土地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农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农地经营效率。第四,建立土地流转收益递增机制。目前,许多地区土地流转价格一般是一定几年不变,缺乏农地流转收益递增机制,在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的同时,应当完善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构建起土地收益递增长效机制,充分实现农民的土地权益。

  其二,构建土地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农村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是推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为规范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加快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平台。当前,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核实农村土地资源信息。针对地区实际,对本地的土地承包面积、承包主体、土地经营现状、土地经营趋势等作一详实调查和梳理,将这些信息分区域、分层次、分期限、分用途进行汇总,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及时了解本地的土地资源详实信息,掌握土地资源现状,为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二是实施土地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建立信息平台,注重反映土地资源利用的动态情况,充分反映承包农户土地经营的现状、流转意愿、拟采取何种方式流转土地等信息,为土地经营主体提供有效的信息。三是强化土地资源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保护作用,为农民的土地承包现状以及变动情况提供佐证,有效防止他方非法调整农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这也是进行农地资源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土地资源信息管理平台要充分体现出农地利用的最优方式、区域优势条件状况,以及土地利用投入状况等,以此为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提高合作效益,增加农民土地收益

  合作是前提,效益是核心,增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内生发展活力,提高合作经营效益,实现农民土地收益持续稳定增长,是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的基本动力。

  其一,注重“三个结合”,提升经营效益。一是注重与特色产业相结合,培大育强农业特色,推进品牌经营,提高品牌效益。农业比重较大的地区运作土地股份合作制缺乏丰厚的外部利润条件,因此,要充分挖掘内部效益,重点要选好经营项目,要结合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突出农业产业特色化。二是注重土地股份合作与高效规模农业发展相结合,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扩大规模效应。过于分散和规模过大都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要依据地区条件和特点,把握规模经营尺度,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效益最大化。三是注重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相结合,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吸引和利用外部强势资本投入农业,提升农业项目化建设水平,有效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其二,创新合作方式,提升合作效益。内股外租型是土地股份合作最简单的形式之一,要逐步推进租赁型经营向参股经营、合作经营或自主经营等形式转变,切实增强土地股份合作内生活力,构建起稳定的农民股权收益增长机制。

  (四)规范运作机制,提升合作经营层次

  坚持量质并举,完善土地股份合作运行机制,努力提升土地合作经营层次。

  首先,健全“三会”制度,增强合作社领导带动力。一要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二要加快培育合作组织领头人,增强引领合作组织发展能力。合作组织的关键在于效益,而效益只有通过市场经营才能实现,如果一个合作组织建立起来不能真正面向市场、走市场经营道路,则合作组织如同虚设,因此,发展合作组织必须要大力培育好的领头人,重点要加强其驾驭市场的能力培养,增强合作组织核心动力,引领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其次,推进法人登记,明确市场地位。与工商等部门协调,创新登记办法,推进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性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明确土地股份合作社法人地位,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

  第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规范运行。按照政策要求,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内部财务单独建帐,规范会计核算,有条件的合作社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委托镇经管站代理记帐、核算,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结合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进合作社财务公开,提高合作社运行透明度,确保规范运行。

  第四,加大初次分配,健全再分配机制。收益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如何实现股权收益最大化是合作社经营的重要目标。在提高农民股东保底分配额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多形式、多环节的利润再分配方式,加大“二次分配”比重,切实增加农民土地资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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