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排除工作汇报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切实抓好本校安全管理工作。我校迅速贯彻落实旗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以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为手段,以抓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抓落实校园安全责任为重点,以减少隐患,有效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全校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采取数项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我镇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领导组织到位。
成立了伊金霍洛第四小学“百日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宣传到位
接上级通知,我校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紧密部署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分块负责制度,并与分管责任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三、组织检查到位
“百日安全生产攻坚战”督查期间,我校由政教处牵头,联合相关责任人、各班主任、门卫人员、保育员、实验员等部门对全校大面积、全方位的进行排查整治;
四、隐患回访到位
针对前期查出的限期整改的隐患,我们及时按期进行回访,通过回访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跟踪一处,完结一处。目前限期整改的隐患都己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达98%,对新发现的隐患继续跟踪督查。
五、责任落实到位。
认真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跟踪落实整改”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将“百日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分管领导不力,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被上级查出问题的,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一段时间里,我校将把“百日安全生产攻坚战”督查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在安全工作上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切实把我校安全工作抓出成效,创出特色。
百日安全排除工作汇报 [篇2]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把我局非煤地下矿山和煤气发生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按照市政府2月21日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的部署,我局在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重点开展了非煤地下矿山和煤气发生炉安全专项整治。局里成立了由班子成员和分局长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非煤地下矿山和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两位副局长具体牵头,五个分局具体实施。
二、非煤地下矿山专项整治情况
(一)、工作部署:3月13日,我局专门召开了东部九镇分管领导会议,传达了《海城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区要按照专项整治日程安排,提前对企业负责人动员部署,强调今年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企业主管矿山负责人在到你企业检查时当天必须到场,从而保证对其隐患的整改落实,要求企业必须提供三张图纸: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否则对不重视的`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专家对接工作:为了保证整治成果,我局聘请矿山专家,于3月16日与专家进行了工作前期对接,针对
我市地下矿山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工作中,要求专家认真查找相关问题,并填写专家意见书,确保这次整治工作收到预期效果,真正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起到防止事故发生的作用。
(三)、具体整治情况:
1、排查企业数量
到3月30日止,共排查企业18家。
2、下达指令情况
共查出各类隐患56项,下达执法文书34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18份,整改指令13份,强制措施3份。
3、存在的问题
(1)井下通风系统不完善,局扇设置不到位,个别坑口作业掌面无局扇通风设施。
(2)井下空压机组未设接地系统,用电设备连接不规范,有的安全出口及下斜主巷道照明设施不全。
(3)井下排水系统不规范,未完全封闭水仓。
(4)井下运输巷道警示标识牌不全。
(5)出入井登记制度不规范。
(6)个别坑口矿压显现较大,支护有折梁断柱现象。
(7)提升设备卷扬提升机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8)个别坑口废弃巷道未封闭。
4、处理情况
(1)对于一般类隐患下达了整改指令书,限期必须整改完毕。
(2)对封停的3个企业处理情况:
一是英落镇北山滑石矿:存在卷扬提升机不符合采矿标准要求,另外,该企业顶板多处出现裂痕且支护不到位,极易导致人员伤亡,因此,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二是北海实业公司孔马滑石一采区:该矿东采区和北采区支护梁、柱严重断裂,无法保证作业人员安全,责令停产整顿。三是马风石粉厂滑石矿:巷道被析木金源矿业有限公司从上方崩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责令企业停止作业。
三、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情况
1、排查企业数量
截止到3月30日,共检查煤气发生炉企业25家。
2、下达指令情况
下达执法文书51份,排查出隐患75处,均为一般隐患,已整改完毕65处。其余10处,按照整改时限正在整改中。
3、存在的问题
(1)、个别煤气发生炉企业存在煤气少量泄露现象,维护不到位;
(2)煤气报警仪未开启。
在对西四德春机械制造厂进行检查时发现,3号加热炉体管道放散管口未向车间外部连接,直接将加热后的热煤气向车间内部放散,一旦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在对海城市纸袋包装厂检查时,发现在煤气管道下搭设临时工人休息室。
4、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隐患,已责令立即整改。
下步,我局将聘请专家对我市的高炉煤气和煤气柜(站)进行检查,预计4月下旬检查完毕。
海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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