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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汇报

时间:2018-01-13 13:31:43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根据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村庄地籍调查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15]176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完成1:5000农村土地调查、1:500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东台市村庄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该项工作在盐城市局的指导下,在东台市委、市政府的直接关心下,在各村(居)和相关单位的通力配合下,通过项目参与各方和全系统地籍工作人员的努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东台市辖区面积3175.7平方公里,下辖14个镇,481个村,6101个组(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人口114万。区内由西至东,由204国道和226省道分为里下河低洼平原、滨海冲击平原和海滨淤积平原三种地形地貌。

2015年上半年开始,依据市局统一部署,我局就全市村庄地籍调查及登记发证工作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项目资金1500万元,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登记发证、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发证和工业集中区用地情况调查建库三项工作

列为该项目的主要任务。通过招投标确定了西安大地、连云港万源和盐城瑞地3家为作业单位和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为监理单位的作业团队。

2015年12月试点成果通过盐城市局组织的验收之后我们以“调查精细化、资料规范化、数据统一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在面上全面铺开。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技术设计书》,对确权的原则方法等做了进一步细化。

2011年6月依我局申请,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组成检查组对我市村庄地籍调查进行了阶段性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东台市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以制度建设,推进过程监管,确保质量,方法得当;以科技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发生,手段正确。”

制度建设方面,我局专门制定了《东台市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例会制度》、《重大事项书面汇报制度》,《作业人员请销假工作制度》、《不合格成果作废制度》、《东台市村庄地籍调查作业成果滚动验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推进整体速度。实施过程中局村调办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做到重点工序跟踪检查,难点工序细致检查,一般工序阶段性检查。各项质量标准全部指标化,坚持用数据说话,到面前为止共实施业主全面检查7次,调查办专检23次,旁站检查66次,检查宗地25691宗.

科技创新方面,根据该项目的实际需求,我局与南京国图公司共同开发了统一平台,多数据精度的村庄地籍调查软件,并

在实际使用中不断完善,现在该系统不但可以完成基础建库、业务管理、数据更新、证书打印还提供了跨数据库分析功能,在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所有权登记数据库和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的图斑自动比对、赋值、分析和基于空间、属性的“一户多宅”自动查询,提示功能。

到目前为止村庄地籍调查项目已完成:

1、 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2、 90%约28.4万宗的农村宅基地调查外业工作和72%的村级数据库建设工作;

3、 全市40%的工业集中区测量调查工作。

此外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我局本着“边调查、边应用”的思路,利用已有各类数据,开展了“土地后备资源”、“建设用地潜力分析”和“一户多宅”专项调查及“区域土地利用动态图件”制作工作,在全面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数据的应用,充分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

预计今年9月我市村庄地籍调查工程将全面结束,达到全面验收的条件。借此机会真诚的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对我市村庄地籍调查和地籍管理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以便于我们学习、完善,提高。

二、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情况

2015年10月我市启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充分利用各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力量,有计划、有

步骤地开展,至2011年2月外业调查结束,同年4月登记发证工作完成。

一是强化组织,统一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国土、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农业、林业、水务、公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领导组,在各镇政府设立办公室,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发动,落实责任制度,拨出专款、配备力量,全力以赴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抓好培训、督查。我局从2015年10月底至2011年2月底采取了集中培训、现场督查、指导等形式15次。组织学习《土地登记办法》和《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矛盾,督促各镇(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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