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表彰决定
各村(居)委、各企事业单位:
我镇2015年度征兵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征兵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坚持廉洁征兵,努力提高兵员质量,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涌现了一批征兵工作(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做好今年征兵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下列4个先进单位、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征兵工作(双拥)先进单位(4个)
永安村、旗杆村、杨塘村、新民村
二、征兵工作(双拥)先进个人(4人)
朱 慧(徐市社区)、屠晓波(里睦村)
唐宇峰(红沙村)、瞿 静(智林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做出新贡献。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征兵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征兵的各项政策规定,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圆满完成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熟市人民武装部赋予的征兵任务。
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
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武装部
2016年7月11日
抄送:常熟市人民武装部
征兵工作表彰决定 [篇2]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在上级兵役机关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卫生、教育、宣传、民政、团委等部门和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坚持依法征兵,严格审查把关,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兵员质量,圆满地完成了2015年度夏季征兵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镇今夏征兵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授予仙境村委会等3个单位为2015年度夏季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潘明兴等10名同志为2015年度夏季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
天竺村委会
肖厝村委会
仙境村委会
二、先进个人
潘明兴(镇武装部副部长)
蔡建平(塘头村民兵营长)
连明辉(柳厝村民兵营长)
陈荣栋(仑头村民兵营长)
邱瑞宗(邱厝村民兵营长)
柯锦凤(柯厝村民兵营长)
王学敏(沙格村民兵营长)
郭小婷(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柳聿宏(南埔卫生院院长)
卢泽亮(沙格边防所民警)
魏金平(南埔警务室民警)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争取更大的成绩。其它单位和个人要虚心向他们学习,积极工作,严格把关,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征兵工作,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泉港区南埔镇委员会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日
征兵工作表彰决定 [篇3]
各村、社区、管理区,机关各部室,相关单位:
2015年度,在市征兵办的'指导下,在各村、社区、管理区和宣传、公安、卫生、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度假区圆满完成了常熟市政府、市人武部赋予的年度征兵任务12名。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今年征兵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宝岩村等4个先进单位以及朱红明等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先进单位
宝岩村 甸桥村 大湖甸村 洩水村
先进个人
钱 霞 徐 敏 朱红明 宗 怡 苏雨甫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年的征兵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全区各单位要坚决执行常熟市人民政府、市人武部的征兵命令,始终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新兵质量,全面完成上级赋予我区的征兵任务。
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6年7月25日
征兵工作表彰决定 [篇4]
各村(居):
我镇2015年度征兵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级的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征兵过程“四公开”,严格把牢“三关”,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兵员征集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调动积极因素,进一步促进我镇征兵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通报表彰。
先进单位(7个):前锋村、际峰村、王洋村、和平村
官洋村、太原村、谷口村
根据2015年《省璜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省璜镇征兵工作奖惩规定的通知》(璜政[2015]96号)文件规定,在无退兵的情况下,按每参军1人奖励1500元给所在村居,用于奖励该村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工作,争取新成绩。各单位和全体同志要虚心向他们学习,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第一意识,严规守纪,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确保高质量顺利完成我镇今年征兵任务。
省璜镇人民政府
省璜镇人民武装部
2015年7月9日
闽清县人民政府主办
征兵工作表彰决定 [篇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在2015年度征兵工作中,全区各有关单位自觉执行征兵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贯彻上级征兵命令,以兵员质量为核心,认真工作,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我区437名的兵员征集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我区征兵工作,经区政府、区人武部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12个)
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局 慈化镇政府
西村镇政府 天台镇政府 水江镇政府
金瑞镇政府 寨下镇政府 湖田镇政府
新田镇政府 下浦街道办事处 化成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个人(20名)
王永江(区政府办) 周德根(区委宣传部)
唐春萍(区公安分局) 钟 舷(区监察局)
彭冬阳(慈化镇派出所) 吴广东(区人武部)
周友萍(区人武部) 江辉芸(区人武部)
陈文华(区人武部) 李 平(市二医院)
吴兆鸣(市中医院) 彭 青(宜春学院人武部)
晏红胜(渥江镇人武部) 杜华将(水江镇人武部)
沈文华(南庙镇人武部) 李 云(凤凰街道人武部)
刘 荣(楠木乡人武部) 谢剑飞(水江镇人武部)
苏彬根(下浦街道人武部) 刘 辉(新田镇人武部)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突出的成绩,其他单位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保质、保量、廉洁、安全地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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