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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标兵表彰决定
福建省顺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顺工商人〔2015〕3号
各股(室)、所、检查大队:
201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决策部署,有效服务顺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创先争优,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业务精通、成绩突出、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岗位标兵。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作用,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工商各项工作上新水平,经过推荐评议、党组研究、公示等环节,决定授予林祺等15位同志为顺昌县工商局2012年度“创先争优”岗位标兵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最佳搭档标兵:埔上工商所所长、指导员:林祺、李在金
注册官标兵:企业注册股副股长 袁 洪
段片长标兵:水南工商所副所长 张李开
洋口工商所科员 黄贵阳
法制员标兵:政策法规股股长 苏周忠
执法办案标兵:大历工商所科员 陈必栋
市场监管标兵:市场监督管理股副股长 李文娟
企业监管标兵:埔上工商所科员 蔡 杰
食品安全监管标兵: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饶日雄
消费维权标兵:12315申诉举报服务台科员 官美玉
商标监管标兵:市场监督管理股股长 蔡财文
广告监管标兵: 城关工商所副所长 郑 飞
服务保障标兵:办公室副主任 邹建容
新闻宣传标兵:办公室科员 谢舒楚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示范带动,再立新功,更好地服务顺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岗位标兵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增强部门自信、职能自信、工作自信,以百倍的信心扎实工作,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展现人民满意单位风采,在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顺昌上做出积极贡献!
顺昌县行政管理局
2015年1月25日
抄送:南平市工商局
福建省顺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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