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道德模范表彰决定

时间:2022-11-24 20:01:22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首届道德模范表彰决定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2015年以来,何志城、王利华、徐龙先后荣登《中国好人榜》,何志城当选“芜湖市首届道德模范”,徐龙获“芜湖市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何志城等23名同志获芜湖市首届“江城百名好市民”称号,他们的先进事迹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成为人们崇敬和学习的榜样。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引领文明,进一步推进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组织推荐、群众投票、领导组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县文明委决定,授予何志城等10名同志为“南陵县首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陶鸿等10名同志为“南陵县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首届道德模范表彰决定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县公民道德建设中作出新贡献。各镇、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先进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积极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南陵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9月25日

南陵县首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名单

一、南陵县首届道德模范(10名) 

敬业奉献模范:何志诚、胡太平 

诚实守信模范:张金银、姚新松 

助人为乐模范:王利华、陈桂芳 

孝老爱亲模范: 吴英兰、杨闽霞 

见义勇为模范: 徐  龙、陶雪辉

二、南陵县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敬业奉献模范:陶  鸿、阮继武 

诚实守信模范:吴  平、唐传义 

助人为乐模范:陶老夯、赵庭贵 

孝老爱亲模范: 郑玉霞、潘  玲 

见义勇为模范: 胡海兵、俞国龙

【首届道德模范表彰决定】相关文章:

道德模范事迹11-02

致敬道德模范的句子01-27

敬业道德模范事迹11-03

学生表彰决定范文05-02

教育教学表彰决定08-03

文明之星表彰决定09-11

全国道德模范事迹08-03

道德模范倡议书08-03

道德模范宣传标语07-05

道德模范的宣传标语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