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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表彰决定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5年9月27日,铁山镇连科村4组村民粟世万在西北水库右灌渠施工时,冒着生命危险勇救溺水小孩。粟世万同志在他人生命发生危险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保护了群众生命安全,为建设平安大足作出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区政府决定,给予粟世万嘉奖,奖励现金5000元。
希望粟世万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弘扬正气、再立新功。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为榜样,学习救人危难、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和临危不惧、义无反顾的英勇精神,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建设平安大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粟世万同志先进事迹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
附件
粟世万同志先进事迹
粟世万,男,1967年10月出生,铁山镇连科村4组村民。
2015年9月27日上午7:20时左右,粟世万与工友粟登光、杨秀湖等9人在西北水库右灌渠施工,忽然听到有人喊救命,粟世万往水池方向看去,发现有一个小孩子正在水池里挣扎。粟世万立即丢下手中工具,一边往水池跑一边大声招呼工友过来救人。到达小孩落水的水池后,他纵身跳入水中,游了十几米到达小孩背后,用力托起小孩头部,并把小孩往岸边推,小孩因紧张害怕,见有人相救便胡乱抓扯,使水性并不好的粟世万多次呛水。这时,工友杨秀湖和粟登光拿着竹竿也赶到了岸边,在他们的帮助下小孩被顺利救上岸,小孩上岸后脸色泛白,吐了几口水后才逐渐红润。由于上岸的位置是个斜坡而且很滑,已经精疲力尽的粟世万在工友的帮助下才安全上岸。被救的女孩叫刘乙霏,今年8岁,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由公公婆婆照顾,现就读于铁山镇中心小学三年级。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棠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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