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决定

时间:2022-11-24 19:06:08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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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决定

中共滨海县委宣传部 滨海县文明办 滨海县文广新局 滨海县新闻宣传中心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决定

滨文明办〔2011〕5号

近年来,全县广大干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典型,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道德支撑。为褒扬先进,倡导文明,树立新风,在全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新闻宣传中心开展的滨海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暨2015年度 “十佳文明新事”评选活动,经过基层推荐、初评筛选、群众投票、组织审定等程序,已全 -1-

部产生,决定授予聂素梅等5名同志“滨海县道德模范”;授予“捐献干细胞彰显大爱的医务工作者朱清华”等10件事为2015年度“滨海县十佳文明新事”,授予孟召华等22名同志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在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县各镇区和各单位要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事迹,造浓争创先进典型的氛围,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加快迈向大港时代”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滨海县委宣传部 滨海县文明办

滨海县文广新局 滨海县新闻宣传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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