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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家庭表彰决定
伊吾县高级中学积极响应县教育妇工委开展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来,涌现出了一些“五好文明家庭”,这些家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文明礼貌;他们的事迹平凡而感人,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和时代的精神风貌,为广大干部、教职工树立了学习的榜样。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 “五好文明家庭”。
伊吾县高级中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12月5日
伊吾高级中学五好文明家庭申报人员名单 常贻芳
张立军
张胜军
韩 强
高洪箭
陈兰生
王新红 席保成 孙凤荣 李 杰 阮利钊 申圣富 刘庆华 李 萍 迪力夏提 曾 东 曹秀英 依塔古丽 王圣公 周 娜 单树娟 何长峰 李玉珍 闫晓春 李培南 张改朝 伊吾高级中学工会 2011年12月20日
阿依先木
文明家庭表彰决定 [篇2]
各县(市、区)文明办、妇联,市直(驻市)单位妇委会: 为促进家庭美德建设,弘扬文明和谐新风,积极服务我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在中心城区广大家庭开展了“文明和谐家庭”创评活动。活动自开展以来,中心城区广大家庭积极配合、热情参与,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文明和谐家庭”。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文明和谐家庭”在和谐社会创建中的基础性作用,决定授予巫兆勋等1000户家庭为赣州市“文明和谐家庭”。 希望受到表彰的家庭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更加高涨的热情,继续投身赣州市“文明和谐家庭”创评活动,带动更多的家庭参与“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和谐推动社会的和谐。希望全市广大家庭要以先进为榜样,自觉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教子有方、节能环保、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我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1
附:赣州市“文明和谐家庭”名单
赣 州 市 文 明 办
赣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9月27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和谐家庭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宣传部 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赣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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