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成员分工会议纪要

时间:2024-06-17 14:42:10 例会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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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分工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的主导思想和会议记录,对会议的重要内容、决定事项进行整理综合、摘要、提高而形成的一种具有记实性、指导性的公文。以下是由gkstk小编为为大家推荐的,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XX年5月6日晚,局长曾方来主持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班子成员分工会议纪要

  一、关于私人建房违规超建的验收处理意见  会议确定:

  1、在XX年8月31日前(以缴城市配套费发票时间为依据)审批并缴费的个人建房,按超建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罚没。

  2、在XX年9月1日后(以缴城市配套费发票时间为依据)审批并缴费的个人建房,建筑占地面积及建筑层数均在规划审批范围内的超建部分,按超建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罚没;其他超建部分按超建面积每平方米800元罚没。

  3、对所有违规超建行为,如违规超建建筑在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还需按照现行税费一体化标准补缴规费,以实建面积发证。如违规超建建筑在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范围外的,函告业主完善土地审批手续后,按以上规定处罚发证;如不能完善土地审批手续,仅按以上相应规定处罚,不予发证。

  二、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处理房屋权属登记中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

  会议对操作办法进行了明确:

  (一)对象的认定。瑞府办[XX]5号文件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政府批准个人自建的房屋,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现就“经政府批准个人自建房屋”的对象明确如下:

  1、各类拆迁安置用地[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政府批文为准]上的个人自建房;

  2、经政府准许的各类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用地上的个人自建房,如:等;

  3、破产改制企业转让用地上的个人自建房;

  4、经公开招标、挂牌、拍卖所取得用地上的个人自建房;

  5、其它有市政府批复准许建设用地上的个人自建房。

  (二)具体操作办法。对瑞府办[XX]5号文件要求我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的,一律实行补办规划许可证,操作办法如下:

  1、街住宅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下的,或临街(即除巷道外的城市道路)的商住建筑层数为六层及下的,补缴规费后予以补发证;

  2、街住宅建筑超出四层、或沿街商住建筑超出六层的,或有超出土地使用证范围等各类超建行为的,参照《关于私人建房违规超建的验收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三)规费补缴标准。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瑞府办[XX]143号)精神,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时间为准,XX年9月1日以后的按税费一体化标准补缴;XX年6月1日至XX年8月31日的只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15元/平方米。

  三、村农民新村大道西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会议确定:

  1、对明星村农民新村大道西侧地块涉及的105户中已建成的房屋直接验收,审批层数按原有立面图(五层)为标准,并据此建筑层数计算面积,补缴规费。

  2、规费已缴部分由业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核减已缴部分后,未缴面积按现行标准补缴。

  3、超出立面图层数(五层)的,参照《关于私人建房违规超建的验收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4、105户对象中房屋未建成的用地按程序报建。

  班子成员分工会议纪要 [篇2]

  20xx年7月5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局总工程师、文联副主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主任参加了会议。因人事变动和系统工作需要,会议就局党组及行政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联系机关财务工作,监管系统财务工作。

  党组成员、局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工、青、妇、书法事业产业建设;“挂包帮”蹲点联系乡镇、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统-战、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各支部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向局党组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和决议。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局机关及局属各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出具政审证明材料、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的思想教育、组织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文联工作。联系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文化艺术股、文艺创作办公室、县书法艺术博物馆、县美术馆、县书协等社会团体。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日常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安全、信访、维稳、防邪、招商引资、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机关后勤、档案、保密、双拥、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科技、信息收集报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惠民工程、项目建设、统计等工作;联系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事业发展股、文化产业股、安全保障股、县图书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指导文艺创作和开展文化活动。分管社会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文艺创作、文化市场执法、电影放映工作。联系文化艺术股、宣传法规股、事业发展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党纪、政纪、效能建设、扫黄打非、宣传思想、精神文明、非遗报送。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法规、市场管理(新闻出版版权局、行政审批)、政务窗口、文物管理、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负责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本局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负责受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联系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宣传法规股、市场管理股(新闻出版版权局、行政审批股)、县文管所。完成县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负责电视台日常宣传、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联系安全保障股、宣传法规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总工程师:分管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管理、广播电视项目建设。负责地面数字建设、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科技创新等工作;联系事业股、安全保障股、电视台技播部、地面数字电视建设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联副主席:负责文联日常工作,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书法事业、产业发展工作。协助副局长组织指导文艺创作和开展文化活动。负责文联各社会文艺团体管理、系统影像资料搜集、文艺团体活动策划,引导各文艺团体加强业务水平提升,加强创作交流。联系文化艺术股、县文化馆、女子书法协会、县作协、音协、舞蹈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洞经音乐研究协会、川剧玩友协会等文联社会团体。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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