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会议纪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李广、李启会等成员发起设立农机专业合作社,本社于2011年3月8日召开设立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同意设立溆浦绿之然农机专业合作社。
1、 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2、 同意本专业合作社驻为溆浦县双井镇花口村。
3、 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内:病虫害机械统防统治,统一机械播种,机械收割。范围:花口村、灯塔村、堰塘村、红坡村等1万余亩。
4、 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85万元(成员具体出资情况见出资清单)。
5、 同意选举李广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李启岳为执行监事(具体名单见成员册)
6、 同意委托李广为全体成员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
全体设立人签字:(签名或盖章)
李广、李青生、李启岳、李启达、吉孝洪、李启干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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