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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红十字会例会制度
1、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和班级红十字工作,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先进,学校每年评比一次优秀红十字辅导员和优秀红十字青少年;每学年评比一次红十字先进班集体,并予以表彰奖励;
2、评比工作在学校红十字理事会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进行;
3、评比坚持以红十字活动开展好,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结合好,红十字各项工作有特色为主要条件,做到评比目的要求明确、内容具体、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坚持评比标准,反对弄虚作假,做到书面总结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使评比奖励真正起到示范促进作用。
5、对优秀会员的评选,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考查:
1)具有“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
2)掌握一定的红十字知识,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
3) 能积极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
4)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正确的工作方法。
5)能时刻注意自身的道德品质修养,要养成谦虚谨慎的作风,要有宽广的胸怀,荣誉面前不骄傲,虚心接受批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中学红十字宣传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以及上级红会的文件、通知精神;
2、搞好卫生健康工作,进行防病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3、设立红十字广播台,宣传《红十字》知识,介绍防病、治病知识,报道好人好事;举办青春期生理知识、卫生常识和常见病防治讲座(每学期2—3次);
4、学校设立红十字宣传橱窗,班级设立红十字角,每学期至少出一期红十字板版报,并设立校、班红十字小组通讯报道网络,做到有专人负责。
5、对入学新生、新教职员工、新红十字会会员,认真进行会务知识教育;
6、遇到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时,积极参与组织发动红会会员,做好急救和救灾工作宣传并投入行动;
7、加强与红十字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的联络、加强国际交往;
红十字社会服务制度
1、认真学习《红十字会法》,切实贯彻《红十字会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出爱的奉献。
2、各红会小组要建立“三定一包”服务网络,并有专人负责。
3、结合各种节日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做好事、送温暖服务活动。
4、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过程中,做到有组织有纪律,处处维护红会声誉。
5、做到服务前有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服务后有总结。
红十字会学习和培训制度
作为学校红十字会的一员,必须要掌握红十字会的有关知识,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使每一位会员都能更好的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增强会员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救助他人的能力,特制定以下学习和培训制度:
1 、每学年组织会员学习四到五次,学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
2 、学校经常邀请上级红会副秘书长、专家到校为学校师生举办讲座。
3 、经常性地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阵地,向广大红会会员进行会务知识和健康卫生知识教育。
4 、会员要树立敬业精神,尊重师长。
5 、在学习和培训期间,会员必须认真听讲,不得相互交谈,影响他人学习。
6 、学习和培训结束后,要制定考核内容,检查会员学习情况。
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登记制度
学校红十字会是在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成立的一个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宗旨的社团组织。凡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具备一定爱心的学生和教职工均可加入红十字会。
1 、实行会员入会、退会自愿制原则。
2 、填写登记表、贴本人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3 .参加入会宣誓仪式,向红十字旗帜宣誓,光荣加入红十字协会。
4 .宣誓注册后,发给 “ 会员证 ” 和 “ 会员证章 ” 。
5 、会员享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 .会员有权参加本协会活动,接受协会的培训。
7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8 、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按时完成本协会分派的任务。
中学红十字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红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海平中学红十字会组织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为校红十字会领导机构。理事会由校级领导、政教处负责人和校红十字会会员代表组成。
第三条 全体会员大会:全体会员大会每学年定期召开,一般定于学期开始时期。大会由海平中学红十字会组织召开,并负责通知所有会员参加会议。
第四条 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由海平中学红十字会理事会负责召开,所有红十字会理事必须参加。理事会必须做好会议纪要,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 红十字会全体例会:每学期举行三次,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集。例会通知由短信系统发送或贴放海报,例会应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妥善保管。与会人员应做好笔记。例会不能参加者,应该提前请假,旷到的,参照《评优制度》予以处理。
第六条 全体例会内容:每学期开学初,红十字会理事会应讨论、确定本学期红十字会活动计划,并落实具体措施;学期期中考试后,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红十字会活动进行调整、充实;每学期结束前,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认真总结红十字会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
第七条 例会提倡民主、鼓励发言,与会人员有权参与投票和提交议案。
第八条 为了做好政务公开、提升组织形象,每学期须有一次面向全校的公开例会,具体公开例会时间,由每学期第一次例会集体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公开例会同期举办会务质询会,每学期初开始收集质询案,集中在质询会上解答。
第十条 遇重大活动,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并落实红十字会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海平中学红十字会对本制度保留解释权。
第十二条 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红十字会红十字活动制度
海平中学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为了广泛深入地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使之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红十字会特制定活动制度:
1、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是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也是红十字会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认真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发展会员要严格统一规范的审批手续。要加强对红十字会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扩大红十字会精神在青少年中的影响。
2、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救助团体,要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宗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捐助贫困同学,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一至二个社会服务点,定点、定人、定服务内容、定活动时间,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办实事办好事,要坚持对校内外有困难的老师和孤老残人服务制度,通过这些活动,培养红十字青少年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
3、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备灾减灾和保护生命等健康教育、卫生救护培训活动,在红十字青少年中开展四大技术,心肺复苏和灾难医学救护知识培训,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建立一支10人左右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救护队伍,并能在校园中发挥作用。
4、开辟红十字专栏,板报和专题广播,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国际人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务知识和保护生命健康知识的教育活动。
5、围绕“5.8”世界红十字日和红十字青少年奉献月活动,组织一至二次规模较大、质量较高,形式新颖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积极参加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培养志愿服务思想为宗旨的夏令营和冬令营活动,增强会员间的友谊和交流,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7、将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纳入学校第二课堂,在活动时间上给予保证。对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记录,严格考核,加强管理。
8、对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总结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被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红十字青少年会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并由学校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将先进事迹材料上报上级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费管理制度
会费管理制度1、认真实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经费使用应当与其宗旨相一致。学校收缴的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活动或制作宣传品、资料和其他物品等必要的开支,会费不得挪做他用。
2、按照上级红会规定的“成人每人每年10元,未成年会员每人每年5元”的会费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3、收取会费时要及时在会员证上进行登记,并建好帐目;坚持专款专用;
4、积极开展募集活动,将有限的经费用于有益的活动中去;
5、对物资财产认真登记造册,专人管理。
6、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注销。
7、学校红十字会要接受上一级红十字会组织对会费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8、会费使用须经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学校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
红十字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协会档案和活动资料,保证红十字会档案和资料保存系统化,查询高效化,管理科学化,按照分开保存,直接服务的原则和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实行分档分类,专人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一条 档案与资料的划分:
一、 会员档案部分
(一)、 会员的入会申请书、正式会员记录档案应按年份进行分类、存档。
(二)、 每一届会员的奖励、惩罚情况也应以年份分类、存档。
(三)、 每一届制定一份会员一览表(通讯录)并存档。
二、上级红十字会来文来电部分
(一)、市县红十字会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和会议文件等存档。
(二)、所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电文等要存档。
(三)、市县红会工作计划、总结和统计资料要存档。、
三、活动开展部分
(一)、活动的计划、流程与总结可统一分类。活动计划、流程、总结都必须要有活动时间、地点、负责人和内容等信息。
(二)、每次举办活动拍摄到的照片,应按照学年、活动内容进行划分并存档。
(三)、各年、各学期的红会年度计划、学期计划还有各部门的部门计划都要上交并存档。
(四)、各年、各学期的红会年度总结、学期总结还有各部门的部门总结都要上交并存档。
第二条 档案与资料管理的权限归属:
(一)、学校红十字会各类档案材料由红十字会秘书长专人管理。
(二)、校红十字会各类活动文字材料由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三)、校红十字会各类活动照片拍摄保存工作由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四)、校红十字会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由校档案室专人管理,复印件由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五)、上级来文、计划、总结、报表、会员册等各类材料由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收集、保管。
第三条 档案资料使用原则:
(一)、任何人对以上档案、资料都不能擅自取用。
(二)、要取用存档的资料必须经过档案管理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后才可使用。归还档案资料同样需要登记。
(三)、凡到档案室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在档案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四)、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
(五)、查阅档案应与查阅人的职责相适当,超出职责范围时,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
(七)、已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印章才能生效。
(八)、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
(九)、借阅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
第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管辖内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四)、熟悉红十字会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五)、认真做好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六)、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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