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
社居是我家,管理靠大家。为充分行使广大居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特制定:
一、基本原则
社居城市管理议事委员会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促进参与”为原则,由社居城市管理议事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犯规,依法有序进行,主动接受社居和群众监督。
二、议事范围
社居城市管理议事委员会主要涉及社居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居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事务。研究、讨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居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关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在社居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矛盾焦点问题。积极化解社居内各类不和谐的因素,积极营造和谐的社居环境。
三、议事作用
社居城市管理议事委员会是社居居民参与社居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是征集居民意见,汇集居民智慧的重要途径。社居城市管理议事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建议是社居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商讨形成的处理结果向社居居民反馈。
四、会议程序
会议由社居城市管理议事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居城市管理议事委员会委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对城市管理过程中遇到了一些违法行为和社居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
1、社居城市管理议事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2、参会人员为社居党组织负责人、社居创建人员、党小组长、居民代表、城-管网格员和社居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等,需扩大参会人员范围的由议事委员会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要介绍上月工作情况及本月工作安排;
4、议事委员会通报收集的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同与会人员讨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
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相关文章:
城市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11-23
社区民-主监督制度11-23
劳动堡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11-23
部门工作例会制度08-05
法制工作例会制度12-16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12-08
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11-23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03-25
食堂监督委员会职责11-23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