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例会制度

时间:2024-06-11 17:22:26 例会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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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例会制度

  一、总则

基层工会例会制度

  (一)为确保***工会各种会议的顺利召开,保证会议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设期公司工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工会委员会会议、基层工会小组长会议等。

  二、工会两委委员会议

  (一)公司工会两委委员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会主席和副主席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

  (二)两委委员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公司工会两委委员,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2、向公司提出涉及公司发展和会员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3、决定工会委员会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4、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5、其他需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问题。

  (四)工会两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可事先召开工会小组长会议,征求意见。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需要,也可吸收工会小组长列席。

  (五)工会两委委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讨论决定的问题,经过充分讨论,意见统一后,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做出决议。

  (六)工会两委委员会议有专人记录,决定的事项如有必要可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七)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决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报告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三、工会小组长会议

  (一)工会小组长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召开,公司工会所属各基层工会小组长参加。

  (二)工会小组长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贯彻落实公司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及重大工作部署,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2、研究基层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3、安排总署近期工会工作;

  4、收集职工思想动态。

  (三)工会小组长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

  (四)公司工会工作人员负责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基层工会例会制度 [篇2]

  为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办公室上下级及相关沟通与合作,工会协管员、助理员每周一次例会,例会内容:

  1、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2、传达、学习上级工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3、研究解决本周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基层工会例会制度 [篇3]

  工会会议制度

  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1.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是工会的权力机构。

  1.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职权:

  1.2.1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1.2.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1.2.3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1.2.4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审查情况报告;

  1.2.5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1.3工会会员在2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大会。矿(大队)级以上工会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员大会。

  1. 4工会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

  2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 1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是女职工委员会的权力机构。

  2.2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召开。

  2.3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2.3.1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3.2补选、增选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2.3.3听取和审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报告。

  2.3.4选举出席上一级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2.3.5审议通过女职工工作的重大事宜。

  2.4女职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期换届,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 3工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3.1工会常务委员会一般每2个月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

  3.2主要内容:

  3.2.1研究贯彻上级工会及同级党委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上

  级精神和党委指示在工会系统贯彻执行;

  3.2.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2.3研究工会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提出指导性意见;

  3.2.4研究决定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3.2.5研究决定报请党委或上级工会组织的重要报告、文件、汇报等;

  3.2.6研究决定其它提交棠委会的事项。

  4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4.1工会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4.2主要内容:

  4.2.1落实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4.2.2学习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精神,讨论通过工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安排;

  4.2.3研究推荐下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批准;

  4.2.4讨论通过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会工作、财务工作和经费审查报告;

  4.2.5听取工会部门或单项工作汇报;

  4.2.6讨论决定工会系统的重大问题、事项;

  4.2.7听取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汇报;

  4.2.8研究年度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巾帼标兵候选人名单;

  4.2.9研究决定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表彰事宜;

  4.2.10审议批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组成方案;

  4.2.11审议批准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4.2.12讨论决定其它事项。

  5工会主席办公会制度

  5.1工会主席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5.2主要内容:

  5.2.1总结上月工作及安排下月工作;研究工会干部任免、人员奖励、晋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或聘任、人事变动等事项;

  5.2.2审定工会获上级荣誉奖励的先进集体或个人;

  5.2.3研究决定工会开展的重大活动;

  5.2.4审议工会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

  5.2.5研究决定工会经费使用方案;

  5.2.6研究决定工会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6工会主席例会制度

  6.1工会主席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6.2参加人员为工会领导、直属单位工会主席、工会部门负责人及附属单位领导。

  6.3主要内容:

  6.3.1学习重要文件及资料;

  6.3.2听取直属单位工会主席工作汇报;

  6.3.3针对实施中的工作选择部分直属单位或基层工会进行经验交流;

  6.3.4总结和安排工会工作;

  6.3.5协调工会系统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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