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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地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思路,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准备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基层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例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参会。
二、例会召开时间: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一、二、三季度为每年第一个月的第一周的周一上午,第四季度为最后一个月的末周周一上午(同时上交各单位全年党建工作总结一分)。例会地点一般设在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市、区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在召开例会同时,要及时传达市建设局党委有关的文件及通知精神,例会内容由党支部书记汇报本季度党建工作情况(形成全面详尽的书面材料)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个季度党建工作打算,同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表对党建工作的看法及建议,确保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会采取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要实事求是,畅所欲言,以达到相互了解,相互借鉴,全面提高的目的。
五、例会考情制度:例会严格实行点名考勤制度,考勤情况将与年终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按一定分值加入年度工作目标考
核中。例会召开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积分的重要依据。月例会、季度会积分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奖励表彰的主要依据,并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党建工作末位问责制。
六、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例会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
基层工作例会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合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制定永仁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以下简称“党建例会”)。
一、党建例会目的意义
1、搭交流平台。基层党建工作例会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党建工作的先进党组织轮流承办,通过汇报交流、安排部署、沟通协调、专题研讨等方式,为全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
2、促拓展思路。通过各先进党组织对党建工作亮点、特色及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的介绍,对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和推广,进一步拓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创新开展各项基层党建业务工作的思路。
3、帮解决难题。针对各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集中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和探讨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帮助解决一批在工作中遇到或面临的实际困难。
4、助查找差距。通过研究讨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色做法、工作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提高,促使各基层党组织在相互交流学习的同时也查找到彼此差距,从而督促其不断寻求提升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党建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党委和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办法。
2、交流、通报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全县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中心任务、急办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明确。
3、各基层党组织就全县党建工作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上次例会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思路措施、问题建议等进行汇报交流。
4、对有关党建工作中带倾向性、前瞻性的问题,或就一个阶段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对策建议,或就某一长期性活动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涉及面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增进协作,形成合力,或者就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6、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三、党建例会方式与时间
1、根据党建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党组织属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组织会议,主要分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例会、机关企业党建工作例会、示范点工作例会三种类型。例会方式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布置、督促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工作,
领导讲评,座谈讨论,交流信息和工作经验做法,现场会,实地考察学习等。
2、每种类型的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但需要相对固定。
四、党建例会组成人员
1、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例会牵头单位。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为例会成员单位,参加各种类型的党建例会。
2、参加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会议涉及的相关党组织书记,必要时邀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参加机关企业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各单位部门党组书记、机关工委委员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和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企业党组织书记。
4、参加示范点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与示范点相关的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成员和涉及的示范点党组织书记。
五、党建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党建例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党建办,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全县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向党建例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协调党建例会的议题及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会议议程,做好会议记录;
4、承办、督办党建例会议定的事项,处理日常事务;
5、承办党建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建例会工作程序
1、党建例会由总召集人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党建例会的议题由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
3、会议发言人在召开例会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准备好高质量的文字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料,讨论时可口头发言或上交文字材料。
4、例会工作会前、会中、会后涉及到的每个事项与问题都要分工到人,限定完成时间,切实以工作制度的完善推动干事创业氛围的形成,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5、提交党建例会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由例会办公室在会前征求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6、党建例会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由例会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建例会总召集人签发。
基层工作例会制度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办事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制定。
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每月5日召开分月例会和季度会(每季度第一个月例会)。
二、基层党建工作月例会由分管书记或分管镇长主持,季度会由党委书记或分管主任主持。
三、例会参加人员:月例会镇分管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参加,下派书记、社区党总支、街道党(总)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季度会党委书记、分管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各社区党总支、街道党(总)支部负责人参加。
四、例会准备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基层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办事处。
五、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基层组织
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
六、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
七、例会由组织员、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
八、例会召开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积分的重要依据。月例会、季度会积分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奖励表彰的主要依据,并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党建工作末位问责制。
九、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行,会前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会前请假,基层组织负责人向党委书记请假,组织委员向分管书记请假,无故迟到、缺席者,追究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2011年1月份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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