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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各部门工作有条不紊地按计划执行,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及时部署、安排、调整、检查内部工作,推进公司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例会的原则
部门例会是处理本部门事务的会议组织形式,会议要有主题、有准备。总体目的是交流信息、汇报工作、统一思想、加强工作配合、找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最佳方案。
第二章 例会的内容
第三条 会前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准备,梳理、检查、总结本部门每位员工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的要提前架构好工作方案。
第四条 例会内容包括
1、学习和传达公司的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
2、总结部室本周工作;
3、安排部室下周工作;
4、本周工作重点、难点、信息交流以及工作过程中需 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汇集本部门职工反映的问题、建议,及时上报公司。
第五条 各部门例会一般在每周星期五或星期六召开。
第三章 例会要求
第六条 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集,例会参会人员为本部门全体人员,邀请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第七条 每次例会要有专人记录,记录在公司统一发放的会议记录本上,会后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例会决议进行工作落实、核查。
第八条 各部门参会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第九条 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推行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条 各工程项目部要深化、细化、丰富例会制度,推进工程建设有序开展,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十一条 公司经理办公室每半月对各部门会议记录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经理、分管经理报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公司部门例会制度 [篇2]
为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对各部门工作动态的掌握,便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公司各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潜能,保障全公司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例会的管理与组织
1、公司例会由综合部召集,公司主要领导主持,公司领导班子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15,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参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室。进入会议室后,自行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如需接听电话,在会议室外接听。
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经分管领导同意,部门主要负责人可安排部门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4、每月第一周的公司例会,全体中层管理人员参加。
二、例会的内容及汇报形式
1、例会的汇报内容由以下六点组成(详见附件一《例会汇报情况表》)
①上周工作完成情况
上周已经完成的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推进情况。 ②本周工作计划安排
本周打算开展的工作、上周未完成工作的推进方向。 ③领导班子及公司各部门应知的事项
需要向各部门通报或向领导班子报告的其他工作情况。 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解决思路
难度较大或周期较长的工作难点及解决思路。
⑤需提交领导班子会研究、协调及解决的事项
涉及重大金额或需多个部门配合的事项,需向集团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的事项。
⑥其他事项及建议意见
与公司发展有关的其他事项和意见建议
2、请各部门参会负责人认真填写《例会汇报情况表》,会议结束后统一交至综合部归集、存档。
三、例会的相关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在汇报时应做到内容简明扼要,观点清晰明了,提出问题的同时提出解决方案或思路供公司领导班子会参考。
2、为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提交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应当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同意上会后,方可提交至领导班子会研究。
3、提交领导班子会的事项应当有计划、有方案、有反馈,对于纳入会议纪要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的事情,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工作进度。
4、提交领导班子会的事项,按照会议决定逐条形成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具有决策效力,公司各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贯彻执行,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四、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部门例会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统一工作步伐。使各部门工作有条不紊地按计划执行,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及时部署、安排、调整、检查内部工作,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实现有效管理。定期对工作任务和日常管理进行检查考核,更有效的完成各项计划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例会的原则:部门例会是部门处理本部事务的例会,会议要 有主题、有准备、有决议。总体目的是交流信息、汇报工作、统一思想、加强工作配合、整合资源、会商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第二章 例会内容
第三条 会前部门领导做好准备,检查每一个岗位按周计划完成、未完成、进行中的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方案。
第四条 会议提议内容包括:传达公司的各项文件及工作要求,每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公司工作计划分解;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事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工作任务发布和督办检查事项等。
第五条 部门例会每周一、四召开,周一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下达本周工作计划内容及信息交流、传达;周四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及工作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 例会要求
第六条 每次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记录在公司统一发放的会议记录本,会后部门领导根据会议决议进行工作落实、工作核查,保证事事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第七条 部门例会主要参会人员为本部门或相关部门人员,会议主持人为召集开会部门的负责人,会议主要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共同配合协调事项。
第八条 各参会人员需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因工作需要主持人不能参加例会,要提前指定主持人;其他人员不能参加例会者,应当事先请假,并提前将一周的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主持人。
第九条 例会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与会者一律将手机调制振动或无声状态;如事情紧急可向主持人请假到会议室外面接听电话。
第十条 计划发展部每周对各部门会议记录进行抽检,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报告。
第十一条 会议记录是部门工作实际状况的轨迹,各部门要妥善保管和注意保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计划发展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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