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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监理例会制度
一、会议基本规定
1、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点30分;
2、召开的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均在现场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开前一天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上报下周周进度计划及本周周报,监理公司在例会召开前审核完成并上报业主一份;
4、会议召开前施工单位必须布置好会场,并架设好投影仪;
5、会议由总监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二、会议参加人员
1、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
2、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总包单位劳务分包负责人;
3、与本项目部建设有关且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必要时各施工班组组长也得参加;
5、会议实行签到记录,不得代签;
三、会议内容
1、会议开始后,首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一周来的工程施工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目标项目做出客观分析,制定合理的弥补措施,并确定未完成项目的完成时间;
2、施工单位汇报下周目标计划情况汇报,并提出现场哪些地方需要业主协调的内容;
3、技术总负责人汇报本周发生的具体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对下周较为复杂的节点做法提前进行现场讨论,确定施工做法;
4、施工单位安全员对现场存在的安全情况及下周安全的具体管理动作及措施作出汇报;
5、监理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总体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具体要求;
6、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报,并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等);
7、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要求;
8、业主对现场的施工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向监理、施工单位下达业主施工指令、质量要求标准、节点完成时间等内容;
9、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具体制约工程计划目标完成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
10、其他参加会议单位提出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的问题,现场进行讨论,并最终将讨论结果记入会议纪要;
11、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会议讨论,业主拿出最后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此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监理例会由监理项目部整理会议纪要,并于第二天下发各入会单位。
四、会议纪律
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全部参加,确实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业主请假获准后方可不参加,未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人按每人每次200处罚;
2、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人员按每人每次100
元处罚;
3、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成振动或者关机,并不得大声吵闹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4、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5、对客观真实的纪要,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在会议栏上拒签和拒收会议纪要。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1-6-21
工地监理例会制度 [篇2]
一、目的:为规范监理例会中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会议罚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例会制度的内容:
1、参加人员:
业主方:工程部总监、项目经理、分管专工
监理方:总监、总监代表、分管专监
施工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
2、会议内容
⑴施工单位汇报上周进度的完成情况及有关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下周进度安排;需要业主和监理协调的问题。⑵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情况提出评价和对下步工作做出要求。⑶由业主方人员对项目的管理情况做评价和提出要求。
3、会议要求:
⑴别墅区工程定于每周五下午1点半召开;高层团购区定于每周四下午1点半召开。B区高层定于每周五上午九点召开。会议地点另定。
⑵要求的参会人员必须到场,否则按照罚则进行处罚,会议按照主持人安排的发言顺序进行发言,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对于议而不决的问题会后单独处理以不占用过长的会议时间。 ⑶施工单位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委托报监理和业主,以进行人员的考核。
⑷因事物急需处理而不能参会的人员必须向工程部总监或项目经理请假且告知委托参会的人员姓名及职务。,否则按照罚则进行处罚。
4、罚则:
⑴对于无故未按照参会要求到会的单位处以500元/人.次的处罚;
⑵对于无故迟到单位处以200元/人.次的处罚。
5、对于参会人员到位情况由监理部负责进行考核,下发处罚通知(附件)。罚款原则上缴纳现金,如不交现金者将处罚通知交财务部从形象进度付款中扣除。如拒收或拒签,将处以5倍的罚款交财
务部从形象进度付款中扣除。
附件
罚 款 单
本处罚单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工地监理例会制度 [篇3]
工程例会是项目 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及时协调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保证信息的及时性、畅通性,从而使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1. 工程例会分为定期例会和专题例会,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
持,建设单位、各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参加。
2. 定期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3. 专题例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提议或
发生突发事件时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
4. 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
4.1业主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
4.2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能够代表所属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做出承诺,并能调配资源。
4.3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指定的代表
4.4与本项目部建设有关且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合同关系的项目负责人。
4.5临时指定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人员
5.会议纪律
5.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和早退,必须请假的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由特殊情况早退的必须征的主持人的同意。
5.2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在振动上或者关机。
5.3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5.4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频繁出入。
5.5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小声交谈。
6.首次工程例会
6.1首次工程例会必须在开工之前进行。
6.2首次工程例会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建设单位工程部全体人员,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施工单位全体管理人员。
6.3介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
6.4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准备的各项事宜(现场临建、临时施工用水电、施工道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卫生等)。
6.5检查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工地移交、图纸提供等)。
6.6检查监理部准备情况(资料、表格准备,监理细则制定情况等)
6.7监理工作程序交底,包括进度计划申报、审批流程、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工程验收流程(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中间验收等)、材料进场验收、工程签证和零星工程委托流程、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监理表格的使用、往来文件的格式要求、公司的相关制度等。
6.8明确工程例会地点、时间、参加人员、议程、签到名单等。
6.9明确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书面有关报表的时间和内容。
6.10明确本项目所采取的监理手段。
7.定期工程例会
7.1工程例会纪要视同合同文件,施工单位(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
7.2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例会。
7.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上周来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回报上次例会落实情况及本次例会需要解决问题;对未完成目标项目,做出客观分析,
并明确对上次例会没完成工作采取的补救措施、完成的时间(完成时间不得滞后于计划中关键线路的节点)。汇报施工单位下周目标、 计划情况。
7.4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汇报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7.5监理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总体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对本周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纠正措施。
7.6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要求。
7.7与会各方就存在问题讨论、落实解决问题措施和解决时间,明确各方责任。
7.8总监理工程师总结本次例会。
8. 监理例会由监理项目部整理会议纪要,并与24小时内下发到各参加会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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