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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保障政令畅通,全面掌握全局重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强化各部门协同推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和执行力,确保福建局、福州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根据《福建检验检疫局绩效考评工作(试行)》,并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福州检验检疫局效能(试行)。
第二条 效能是落实全局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效能,通报各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和其他重点工作的开展及完成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和动态,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部署工作安排,加强协同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第二章 会议内容
第三条 效能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传达学习贯彻质检总局、福建省委省政府和福建局、福州市委市政府以及福州局有关绩效考评工作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二)通报上季度绩效考评指标进度、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督查督办情况,查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一
步工作对策和措施。其他重点工作是指在绩效考评指标以外,由上级单位(部门)或者福州局党组会、局务会以及局领导部署指派的临时性、阶段性的重点工作。
(三)部署全局下季度绩效考评阶段性安排及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三章 会议程序
第四条 效能例会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办公室通知。
第五条 效能例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局领导,各办事处和各处室、机关分中心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 效能例会由局长召集主持,局长外出时,可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因故无法参会时,经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批准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会。
第七条 各部门应做好效能例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效能例会召开前,各部门应向分管局领导报告绩效考评指标进展、其他重要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确定上会事项。
(二)对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由各分管局领导在效能例会召开前向局长报告。
第八条 效能例会议程:
(一)由绩效办通报全局上季度绩效考评指标进展、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督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各分管局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并安排部署下季度工作。
(三)局长对全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对下季度工作提出要求。
第四章 责任分工
第九条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各部门应将纳入效能例会通报范畴的各项工作(指标)情况(包括绩效考评指标进展、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下季度重点工作计划以及意见建议等)报办公室及绩效办。绩效办根据福州局实际,根据简明高效原则,尽量统一相应的报送格式。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将全局绩效考评指标以外的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督查督办情况汇总、分析、把关后报绩效办;绩效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全局纳入效能例会通报范畴的各项工作(指标)的整体情况。
第十一条 绩效办负责效能例会的议题整理、材料收集;办公室负责局领导讲话材料起草以及会议后勤保障等会务工作。绩效办、办公室共同负责效能例会的会议记录。
第十二条 效能例会确定的工作安排由绩效办、办公室共同负责督查督办立项(包括下达督查督办单、制发督查督办落实情况汇总表等);其中,涉及绩效考评指标的由绩效办牵头负责。其他重点工作、会议纪要、文件的督查督办仍由办公室按《福州局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牵头负责。
第五章 会议事项的落实
第十三条 效能例会后,由绩效办负责编写会议纪要,经局长或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后,印发全局。同时,绩效办会同办公室形成有关材料提交局领导,做好参加省局绩效例会准备。省局绩效例会后,福州局根据需要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 各部门对效能例会确定的工作事项,应及时在本部门组织学习、传达,明确责任,确保效能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
第十五条 绩效办、办公室要加强对效能例会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结果向全局通报。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局绩效考评范畴,具体绩效考评指标(规则)由办公室会同绩效办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效能由绩效办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点工作例会制度 [篇2]
为进一步提高效益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的推动各部门工作及工作中问题的沟通,公司特制定:
1、各部门所有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必须参加每周例会,每周一下午六点准时在会议室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凡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元整,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整,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报备总经理处;
2、开会期间保持手机静音,不允许随意走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整,如确有重要电话需接听或紧急事情处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在会议室外接听或办理,并在10分钟之内返回会议室;
3、每周的工作总结,需在下周一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普力特管理QQ群,违者罚款20元整;
4、工作总结中的重点工作每周不少于三件,重大事件可一件;
5、工作总结中未完成的工作,需说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非人为不可抗拒情况,未完成一件任务,罚款50元整。
6、凡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须加入公司管理QQ群,群号为:274161342。
7、由行政人事专员做好会议纪要,每周二发送至管理QQ群,各部门负责人自行下载,并负责通知到每个员工,传达会议精神。
行政人事部
河北普力特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重点工作例会制度 [篇3]
一、 晨会制度
1、 销售部、后勤部分别组织于每日上班后半小时召开晨会,时间控制在30—50分钟。
2、晨会召集人:部门负责人。
3、晨会内容:公司重要文件、通知、精神的传达;截止上日的区域市场客户订货、发货、回款数据;疑难问题讨论、分析、解答;新产品介绍、重点工作任务布置等。
4、晨会要求:按时参加,召集人做好书面记录。
二、 周例会制度
1、营销中心全体岗位人员每周六下午16时召开周例会,时间60分钟左右。
2、周例会召集人:中心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3、周例会内容:一周工作小结,包括一周销售情况报告,问题汇总分析、解答,下周重点工作安排、业务培训学习或其他活动等。
4、周例会要求:主持人好书面记录呈中心负责人审阅,遇特殊情况例会时间可顺延至下周一下午。
三、 月度例会制度
1、月度例会时间:每月3日,根据实际情况由中心负责人确定,参加人员:营销中心全体人员工。召集主持人:中心负责人。
2、月度例会内容:上月度销售状况通报,各岗位工作总结、点评,促销计划制定,大区经理月度工作推进计划审定,任务分配、本月工作重点部署,相关费用通报处理,问题讨论解答,合理化建议征集等。
3、专人形成会议纪要或工作任务书,分发至责任人。
营销中心周工作例会记录表
记录人:
营销中心月度工作例会纪要
记录人: 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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