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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例会制度
一、 本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 参加人员为: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他相关人员。
三、 会议由总承包单位主持。
四、 会议内容:
1、 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 总结、分析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 讨论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减量并进行及时确认;
4、 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 针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6、 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五、 监理单位对当月进度款的拨付及洽商变更的确认负责。
六、 建设单位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作负责。
七、 总承包单位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劳务管理例会制度 [篇2]
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为保证行业稳定,落实市建委相关规定有效实施。我公司决定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例会依据
例会制度的建立,是保证工作目标得以贯彻落实的有效措施,各部门经理、施工队长,认真遵守会议各项制度,努力提高会议质量,及时宣传贯彻并落实。
二、 明确会议人员
以公司总经理梁希平为代表,组织各项目经理、部门主管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 明确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各项目经理、部门主管应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二十五号下午两点例会,务必在一点四十五前进入公司会议室。例会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当天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明确会议内容
以公司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代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做出明确工作汇报及工作目标总结,全体人员对上季度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对下季度工作任务进行动员、调整和部署。各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要做好施工现
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宣传工作。
五、 制度实施
此制度自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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