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镇各村民委员会、机关单位、厂矿企业: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开展全市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方案》( 安办[2012] 号)文件和 安办[2012] 号文件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安排,自3月起至4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全国、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
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为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 时间安排
2012年3月至4月,共两个月时间。
三、 排查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单位和近年来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 步骤方法
(一)动员部署。各村委会、机关单位、厂矿企业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切实营造专项行动氛围,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重点范围和内容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组织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个治理档案。
(三)挂牌督办。各村委会、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对本辖区
内的或行业一般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按时完成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向社会公示。
五、督办检查
镇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村委会、机关单位和厂矿企业。
六、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本职工作。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好专项行动。企业要按照“谁生产经营,谁负责排查,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好专项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治理。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采取巡查、抽查、互访、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提请镇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4.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等形式”,以“隐患就是事故”为主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委会、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务必高度这次排查治理行动相关信息和数据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简报、汇总上报工作。汇总表,每周四报镇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0日
镇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保护,认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 】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函【 】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政治方案的通知》( 办发【 】 号)要求,结合××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镇内工业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日常环境监管,提升监管水平,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二、排查重点及内容
(一)排查工业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排查化工、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包括危险废
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遵守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污染指标排放达标情况,尾矿库、危险废物库等重金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所环境管理情况)。
(二)受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或发生过污染事件的企业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排查2015年1月1日以来受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企业的整改情况;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过污染实际那的企业消除污染、整改环境隐患的情况;因环境问题受到群众多次投诉,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的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情况
排查镇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水源保护区标识、界桩、界碑、隔离栏等保护设施落实情况;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整治情况。
(四)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排查环境保护部及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转办的重点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及省环境保护厅转办的
重点环境案件查处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及市环境保护局转办的重点环境案件查处情况;其他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
(五)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规划和生态安全情况
排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转让审批及备案的落实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贮及备案情况,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设备及监测制度落实情况;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自然保护区内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六)小微型企业(非煤矿山、规模化畜禽养殖、砖瓦、加油站、洗澡行业)整治情况
排查小微型企业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排查整治情况、废水、废气处理处置整治情况,乡(镇、街道)集中饮用水水源的环境风险情况。
三、排查办法
(一)认真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企业和建设项目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
(二)全面组织排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近年来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各类专项排查及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查缺补漏,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主导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专门抓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对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3月15日前)
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和整改阶段(2015年5月15日前)
镇人民政府督促区域内企业、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2015年3月中旬前完成自查工作。3月底前,企业、建设项目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工作时间表和具体责任人员,倒排工期,认真抓好整改工作。2015年5月15日前,企业、建设项目要完
成整改工作。在排查整改工作中,镇人民政府将加强督促,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切实整改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和建设项目认真开展排查,根据存在隐患,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嫌弃完成整改工作。
(三)检查阶段(2015年5月31日前)
镇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区域内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跟踪落实,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拒不整改或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无法完成整改治理的,要坚决依法停业、关闭。
(四)抽查督查及总结阶段(2015年6月15日前) 镇人民政府配合县督查组对××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抽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
镇人民政府对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后督查阶段(2015年8月20日前)
2015年8月20日前,镇人民政府将隐患整改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和相关信息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
县、镇两级对全县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后督查,确保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特别是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环境污染实际那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镇国土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结合各部门职能细化任务分工,指导全镇的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全镇推进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适时开展跟踪后督查。
镇安监站要组织实施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推进工业企业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负责指导企业建立环境信息档案。
负责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建有尾矿库的冶金、危化等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避免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县××镇工商分局对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取缔;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得办理工商登记。
××镇国土资源分局要清理查处矿山非法开采、越界开采
等违法行为,协助打击因非法开采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对未经环保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发放有关证照。
××派出所要协助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打击环境违法刑事犯罪。
镇水务所要排查镇域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水源保护区标识、界桩、界碑、隔离栏等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会同县环保局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及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
林业站要排查自然保护区内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及时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
畜牧站、安监站、农机站、环保所重点要排查小微企业(非煤矿山、规模化畜禽养殖、砖瓦、加油站、洗澡行业)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
(二)做好信息报送、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送排查工作总结并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送相关表册。同时要加强针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报道,督促企业公开整改信息,发动公众广泛参与、监督。要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积极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重点问题、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氛围。
小微企业废水、废气处理处置情况排查整治情况一览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审核人:
备注:填表单位(盖章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人为乡(镇、街道)负责人。小微企业指非煤矿山、畜禽养殖、砖瓦、
加油站、洗澡行业等,规模化畜禽养殖是指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子、鹅等。
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情况一览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审核人:
备注:填表单位(盖章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人为乡(镇、街道)负责人。
镇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站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工作,结合我项目部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班组的各类隐患,增强责任意识,推动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班组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忧患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的防范和遏止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并以次来夯实我项目安全生产的基础。
二、 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全
副组长:王少杰
成 员:黄文禄、马存平、舒再兵、张祥金、白建红
三、 排查治理内容
1、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2、 施工现场“清洁工程”的落实情况。
3、 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 危险性较大工程(土方开挖、基坑防护、外架防护、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及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安全方案的制定。
5、 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的安全教育。
6、 应急救援预案的方案编制,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 项目部的安全自检和各班组的整改落实。
四、 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1、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情况;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情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操作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发放及使用情况。
4、各级管理人员作到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必须整改,且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止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山大附中项目部
【镇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文章:
2.隐患排查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