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筑承包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周广田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揽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长沙县开慧镇葛家村竹山组建二层私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
32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
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
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现浇)、楼面、屋顶、盖瓦、天沟、阳台、露台、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所有墙面粉水泥砂浆、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1、整栋二次房屋建设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每平方米216元(包含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屋檐计算,各楼层不重叠计算;
2、建筑总面积待主体建筑完工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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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以外,承包价格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揽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甲方预付启动资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乙方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乙方完成第二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的95%,;
5、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的第六条第3款支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3、水电线路采取预埋施工,乙方必须配合水电工(强弱电)进行线路预埋,水电工由甲方负责。
六、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或未明确要求的部分,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门窗洞口平整、光滑,墙壁无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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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按甲方或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做,并承担返工、修改或重做的相关费用,乙方拒不履行返工、修改或重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未付款项。
4、房屋主体自竣工甲方验收合格时起,乙方保质期为壹年,无质量问题的,到期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期内,如果房屋出现漏水,沙灰墙体开裂等施工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房屋问题反馈后,应迅速及时的.进行处理,如超过5天仍未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另请人处理,工时费及材料费从质保金中扣除。
七、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监督;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伤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等事故,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甲方实际支付相关赔偿款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1、主体工程工期为五个月,从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2、甲方必须在2012年3月15日(阳历)前建好房屋架空层以保证乙方施工能在此时间顺利进场;
3、乙方必须在2012年8月15日(阳历)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4、乙方所需材料,应四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他约定: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进场前即在总工程款之外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此款项为乙方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专用款,乙方不得挪做他用;
2、屋顶骨架制作由甲方负责木材加工,乙方负责搬运及安装;
3、顶层层面加浆磨光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在总工程款之外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施工期间伙食甲方只负责提供大米,其余伙食乙方自理;
5、房屋主体一层到二层砌24厘米厚绵墙,二层及以上砌24厘米厚盒子墙,各楼层之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围箍梁及钢筋混凝土的立柱整体连接。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乙方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停工待料,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所受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揽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返工修理或重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
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个人建筑承包协议书 [篇2]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址:
乙方: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尊重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将位于 南曹乡刘德城村荆庄村南路东 的一幢四层房屋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房屋加层施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按实际施工面积以元/平方米的价格计价。
二、工程内容: 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2650 平方米,共计四层。一层、二层为框架结构,三层、四屋为砖混结构,一层层高为3.8米,二层层高为3.4米,三层层高为3.2米,四层层高为2.8米。三层贴地板砖,其它层为水泥地面。建筑面积以建成后实际测算面积为准。(具体结构以施工图纸为准)
三、施工安全: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及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接通水、电,施工场地平整,并按工程进度提前准备好钢筋、水泥、砂子、石子等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建筑机械、工具等必备物资。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按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并保证施工质量,灰浆饱满,横平竖直,柱、梁、墙角误差不能超过2公分。
2、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梁、柱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上条所说的建筑质量问题,包括以下等方面:
(1)线路不通;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
(3)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
(4)横梁、圈梁断裂、露筋、明显扭曲;
(5)梁、柱中空;
(6)墙壁、屋顶上的砂浆脱落;
(7)屋顶漏水,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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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屋面防渗保修期为一年,其他保修按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
六、工程费用的计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施工过程中的电费、施工人员生活用煤、住宿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所用的机器设备、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工人进入场地开工时,甲方支付生活费用1万元,房屋基础完成后支付2万元,房屋主体完工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70%,剩余工程款项于工程竣工后15日内支付清。
七、本工程工期为五个月,自日竣工,如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八、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工地周围及室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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