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时间:2023-05-22 10:44:23 海玲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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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精选13篇)

  在我们工作生活中,对于公司的相关业务,是需要保密的,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想可以帮助到您!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精选13篇)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1

  一 、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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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

  (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

  (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

  (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

  (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

  (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

  (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2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 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 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 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 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 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 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 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 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 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 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6、 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 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3

  一、本制度的宗旨在于告诫员工注重保密,养成保密的良好素质和行为习惯,预防、惩处一切失密行为和事件。

  二、员工有严格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三、掌观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

  1、员工个人的工资信息;

  2、其他员工的工资及个人隐私信息;

  3、公司的财务数据;

  4、公司的人事政策;

  5、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

  6、对外公布前的公司发展战略;

  7、对外公布前的公司经营计划;

  8、对外发布前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计划;

  9、公司自行开发的软件;

  10、公司购入或接受赠予的正版软件;

  11、公司正在开发尚未公开的产品;

  12、公司因合作而取得的合作方技术信息、商业信息;

  13、在洽谈中的业务信息。

  四、员工应充分理解所从事的`工作接触或知悉第二条所述的保密信息的重要性,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泄密,都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五、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或离开职务后(含调职、停职、离职等原因),绝不私自复制、保留保密信息或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资料,也不将知悉的保密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六、承担机密资料管理责任或因工作关系接触机密资料的员工,应将收受的机密资料与其他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置于安全处所,以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导致泄密。

  七、员工在职期间,绝不再兼职于其他公司(机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利用

  工作中所接触的掌观公司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他人人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或研究。

  八、员工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任何研究、发明、创作、设计、改良等成果均属于xxxxxx公司所有,因这些成果获得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也完全为北京掌观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如公司对上述权利提出国内、国外注册登记之申请时,员工应无条件协助公司完成相关手续。

  九、员工在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或正式劳动合同时,应当包括保密条款或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十、员工无论有意还是无意的泄密,公司都将根据已经或可能遭受的损失大小追究其过失,给予行政处罚、罚款、要求全额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行。此前发布的《保密制度》即行废止。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4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xx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5

  1、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2、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制度第一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6、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9、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10、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6

  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情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人事专员有权不予受理;

  5.3.6、除总(副)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人员薪资资料;

  5.3.7、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1、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新进人员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

  5.4.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事行政部在职前培训中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必要时要与员工签订薪资保密协议;

  5.4.3、人事行政部应对全体在职职工进行薪资保密制度的培训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会不定期到职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情况;

  5.4.5、公司制定薪资泄密举报制度,欢迎广大职工参与检举薪资泄密情况,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5.5.1、凡因薪资作业人员行为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

  5.5.2、薪资作业人员主动造成薪资资料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即时开除处理,必要时可追加经济责任赔偿;

  5.5.3、全体职工不得询问其他职工的薪资情况,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4、全体职工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资资料,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5、职工主动散播自己的薪资资料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立即开除处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5.6、公司欢迎广大职工揭发、检举薪资泄密事件,凡检举薪资作业人员违反薪资保密制度,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记小功一次;凡检举职工有散播自已薪资资料或询问他人薪资资料者,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嘉奖一次。

  六、制定、变更与作废:

  6.1、本办法为公司薪资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写,经总(副)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实施。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7

  一、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 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 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 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 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 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 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8

  1、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2、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3、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4、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5、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6、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7、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8、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9

  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规定

  (一)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

  (二)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四)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安监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的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

  (一)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不准在文档室会客。

  (三)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文档室。

  (五)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涉密文件传阅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二)文件传阅一律由综合科负责。对领导阅批的文件,应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规定及时传阅,特急件当日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三)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件不横传。

  (四)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

  (六)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七)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阅

  (一)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件登记簿。借阅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

  (二)借阅机密以上文件,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绝密文件只能在综合科阅读,不准携带外出。借阅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天,借阅期满,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三)不经批准,借阅人员不能随意摘录和复印文件内容。

  (四)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准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八、上网信息审查

  (一)禁止在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

  (二)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经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三)不得利用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利用网络传输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三)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

  (四)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处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件接收计算机接连互联网。

  (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档案鉴定、销毁

  (一)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二)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对各门类档案的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四)鉴定、销毁档案,必须统一标准,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

  (五)销毁档案必须经单位领导初审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派专人鉴销,并写出专题报告,由档案室存档。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10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11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

  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行保密保证金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按每月工资的10%提取“保密保证金”,由公司专户存放,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保证人支付利息。保证金连续提取超过5年的不再提取。保证人离职或退休,并签订《保密合同》,三年内没有违约的,本息返还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12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办公室人员保密守则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责任

  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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