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员保密协议

时间:2024-06-11 14:50:01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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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保密协议

  信息管理员保密协议 [篇1]

信息管理员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

  鉴 于:

  1、乙方为甲方员工,双方已订立劳动合同;

  2、乙方因履行学校网站管理职责将知悉甲方秘密信息。 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条款和甲方有关保密制度,并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过甲方办公网络流转的所有单位的所有文件、单据、票据及数据信息、领导签批意见等,严禁向学校内无关人员和学校外部人员泄露。

  2、办公网络服务器存放的涉及学校经营管理、发展规划的数据和文件、记录等,即使未确定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在未传达或正式发布前,都属于保密范围。

  3、在办公网络登记的甲方所属各单位人员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禁止私自向学校以外人员泄露。

  4、与乙方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学校文件或数据。

  5、学校及各所属单位指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除了履行职务需要之外,乙方承诺,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以泄露、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不得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信息。如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决不私自复制、传播、泄露。

  五、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六、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道秘密信息起,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对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七、为落实安全责任,由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xx-xx元作为保密责任金,执行办法为:

  1、如乙方当年度能够履行职责且严格遵守本协议,年底由甲方评定认可后按xx-x%返还。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保密责任金全额扣除。

  3、如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根据损失一次性收取不少于乙方离职前一年年收入10倍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如乙方泄密、窃密行为违反法律,甲方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乙方如离职或调任其他岗位,由甲方对其工作业绩评定后按比例返还保密责任金,但最高不超过xx-x%。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独立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九、双方签章:

  甲 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签章)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信息管理员保密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载、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教务教学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学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学校职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学校运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管理员保密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信息科员工需对甲方的机密信息保密,并跟据国家和医院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甲方机密信息包括:

  1、甲方所有来诊病人基本信息、来院就诊信息;甲方病案资料;

  2、甲方员工档案、各类系统账号;

  3、甲方各类统计报表;

  4、甲方各类会议记录、讨论记录;

  5、甲方各类管理技术信息及资料;

  6、信息科管理的甲方所有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密码,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医院设备的用户名和密码口令。

  7、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网络机密资料。

  8、随机赠送的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携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等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

  9、甲方有关网络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各种合同,上级部门的各种批文,网络管理和配备的各种规则、条例等文字材料。

  10、其他经甲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乙方对医院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院内外无关人员(包括家庭成员)和通信中散布、泄漏医院机密或涉及医院机密。

  2、所有在工作中制作的数码、影像制片,均属于甲方所有。对于内容为秘密级以上的,禁止私自制作与复制。

  3、所有在甲方电脑、磁盘系统中创建、存贮和交流的信息,均属于甲方所有。禁止利用甲方系统电脑资源以甲方或个人名义发表虚假信息或泄露甲方机密。乙方需对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甲方机密资料负保密责任。

  4、乙方离岗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等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

  关于工作相关或与信息中心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部门领导,不得在离岗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并签署《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

  甲方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义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将侵犯甲方上述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但本协议同时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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