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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创意保密协议
甲方:(接受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设计师或设计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年 月 日提交。年 月 日提交
第三条 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 甲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第三方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 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 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 仲裁解决。
第八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广告创意保密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范围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2、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及经营实力;
4、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5、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6、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7、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8、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9、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机程序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10、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2、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和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3、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4、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四、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广告创意保密协议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乙方存在知悉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内容之可能,为防止泄密造成双方利益上的损失,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我们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甲乙双方确认:
“保密信息”是指具有实用性、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甲方不愿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制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
2、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1)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市场开发及销售后服务情况、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者商谈的价格等;2) 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产品或者服 务的销售网络、进货渠道、产销策略、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投资意向,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资料、各种协议合同等;3)管理秘密,包括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所有财务资料,采购资料、人事资料,工薪资料以及操作手册等。
3、本合同所指技术信息,包括:1)数据库、软件、软件文档、电脑测试传输系统、系统、产品、服务或者甲方拥有、乙方正在为甲方正在开发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源代码、软件代码、编程规范、设计文档、接口文档和相关文档、程序接口、研究成果、开发流程、质量标准及其它的技术信息等,以及从计划、制图、图表、草图、模型或者程序说明中获得的信息,从设备的检查中,及从电脑程序、数据库、软件、电脑硬件组件或者其他类似零件中获得的信息;2)有关甲
方的商业计划、营销计划或者商机的信息;3)有关甲方的财务、业务、或者业务操作方法和方法提议的信息。4)由于图例和其他标记等理应为公司保密的其他信息。
4、特别约定:乙方在甲方工作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信息已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究发明的科研、技术成果均为甲方的技术信息,乙方应予保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者间接的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途径获得或者观察全部或者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的秘密信息,乙方应予保密。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技术积累、 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创造、技术改造、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2、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4、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许可或者协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将数据、资料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移交时,须持有甲方
的书面同意。
5、乙方离职或者退休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对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商业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
6、 乙方应于离职或者退休时、甲方提出请求时,立即无条件的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及其副本。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并做好工作交接,如未交接清楚,则视为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予补偿。
7、 凡签订本协议的乙方,均对甲方具有保密义务。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三条 保密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同意本合同规定的保密期限为无限期保密,保密义务自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字时开始,到保密信息持有方对该保密信息公开发布时为止。
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3、乙方职位的变更或者工作关系的变更,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赔偿。
2、因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等。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3、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均
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并且追究乙方的责任。
4、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泄露,无论结果如何,都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或者技术信息等为个人或者第三方获取利用时,乙方须支付甲方20倍于此信息成本的金额作为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尚有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义务。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署,即视为甲乙双方认可本合同各条款。
2、 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它
1、本保密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的附件。本协议内容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方可修改,修改内容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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