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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保密协议
甲方:医院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xx市医院医疗信息系统是xx医院范围内使用的反映该院接诊患者就诊过程的电子化系统,为了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维护xx医院患者信息安全,更 好地维护好xx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乙方承诺向甲方履行保守患者个人信息的义务,并签订本保密承诺协议书。
一、本合同所指数据库秘密,系指通过xx医院信息系统所收集的患者资料的所有信息数据库以及调用数据库的所有功能模块。
二、保密内容:
甲方的数据库秘密包括:
(1)、双方交流的有关数据库的口头言语信息;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材料;
(3)、关于数据库的全部信息;
(4)、其他需要保密的患者信息;
三、在乙方使用患者信息系统过程中,乙方对条款二所列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责任期:工作(合作)期及工作(合作)结束后三年内。
四、使用期内,乙方不得将从患者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商业目的。
五、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给甲方及患者个人造成任何损失或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职期间和离开甲方医院三年内,均受以上保密承诺协议约束,如有违反,乙方仍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书与维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xx医院(章)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医院信息保密协议 [篇2]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医疗信息化企业):
鉴于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该项目将涉及甲方原业务系统的系统结构、系统原代码、系统帐号及口令、数据库内容、业务核心数据,项目建设需了解甲方的业务流程、各业务系统相关数据和信息,并获取相关文档资料。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信息化机构操作行为,有效保障数据安全性、信息保密性等行为,营造隐私保密、安全和谐的实施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文档资料、数据和信息使用所涉及的保密信息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本协议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以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他形式)向本协议乙方披露的任何信息和资料,以及乙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一切属于甲方的信息和资料。
2、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原业务系统的系统结构、系统原代码、系统帐号及口令、数据库内容、业务核心数据及业务流程、各业务系统相关数据和信息内容,以及其他专有信息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
3、“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1)在生效日之前或之后成为公众所知(非因乙方的过错);
(2)乙方没有使用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3)乙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取的信息。
二、权利保证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披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三、保密义务
1、乙方从甲方获得所有保密信息,乙方仅对保密信息具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
2、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只能被乙方用于本项目的实施工作,不得将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3、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乙方承诺采取合理的措施以保证保密信息不被泄露,此种措施应至少与甲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相当。
4、乙方仅能向有知悉必要的乙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雇员或顾问)披露保密信息。一经发现对保密信息的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乙方及其人员违反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未经授权而使用保密信息。
5、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开,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 严禁乙方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以任何途径和方式,为甲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第三方统计提供便利。若工作中发现其他人员有相关违法违纪或泄露相关信息的行为,应立即与甲方或乙方负责人反馈。
7、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乙方人员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该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都被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
8、乙方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与乙方签有正式的保密协议,并且该人员在知晓保密信息前应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
9、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复制或仿造保密信息。
10、 甲方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要求其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15]163号)相关规定处理。
五、保密期限
自甲方第一次向乙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之日后起直至该保密信息合法公开时止,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如果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依照国家主管机关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相关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申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湖州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只有经双方授权的代表书面签署方可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医院信息保密协议 [篇3]
甲方: (医院)
乙方: (员工)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商业秘密的定义:
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是指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未公开的,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双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2.1 甲方所拥有的技术信息是指由甲方组织研制开发或以其他形式合法取得的,技术材料和开发成果以及甲方从第三方得到的信息、技术资料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技术方案、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相关技术资料、往来信件或函电、Email 等。
2.2 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甲方的项目管理、技术管理、文档管理、定价方法、定价政策、销售方法、行销计划、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项目方案、开发计划、投资计划、投资方案、业务规程、商业网路、客户名单、进货渠道、货源资料、采购资料、谈判底价、招投标底价、广告策划、管理经验、 财务状况、财务资料或信息、内部(不对外的)价目表、人事计划、薪酬方案等信息中的整体或其中部分要素、经营诀窍、企业内部信息网上的信息、程序文件、情报文件、公司档案,以及其他泄漏后将会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信息。
2.3同时,在甲方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影响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事项;
(3)影响企业技术进步的事项; (2)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事项; (4)使企业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5)使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6)影响企业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7)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8)影响企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9)能使竞争对手降低研发成本或推广成本的。
2.4 对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发现、 研制、设计、改进、和 创新成果、作品、计算机软件、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从属权利权均由甲方享受。甲方可自由利用进行应用、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
3、乙方的保密义务:
3.1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有充分和绝对的保守义务,只要甲方商业秘密存在,乙方的保密义务既不应免除,并且该义务不应以一方的地位变化、隶属变化、事项纷争、合并分离等为由予以减弱,也不应因甲方实施保密范围内容的转让、合作赠与或许可行为等受到任何影响。
3.2 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防止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使这些载体处于失控状态。
3.3 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同时乙方在工作中保管和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时,有义务确保商业秘密不泄露。
3.4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形式的载体携带到公共场所和外单位使用。
3.5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涉及甲方单位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甲方工作场所以外。
3.6 无论在受聘用期间或聘用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内容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以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乙方的保密义务应持续到甲方宣布解密或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3.7 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应将掌握或持有的与甲方项目相关的所有技术或经营秘密载体交与甲方,包括但 不限于软件、图表、手册、笔记、照片、实物等及相关复印件、备份,并办理保密交接手续。
3.8 乙方承诺,在工作期间亦不会向甲方泄露受到法律保护的属于其它公司的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乙方在受聘用期间工作中,由乙方提供使用或参考的资料或信息,均不会引致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申诉。
3.9 乙方在离职时或离职后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不得与甲方原客户进行交易(无论客户是否自愿)。
3.10 甲方制定的保密措施、保密制度或其他内部保密规定(文件),均属于本协议附件,乙方应严格遵守或执行其中的有关保密规定。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对于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工资与保密义务:
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或其他福利,乙方即有忠诚于甲方及保密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和责任(即乙方应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 。
5、违约责任:
5.1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3 条全部或部分约定,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对乙方追究其他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额不应低于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期间已经获取的工资总额的 50%。违约金的给付并不意味乙方保密义务的解除或终止。
5.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致使甲方保密信息被泄露的,或利用甲方单位商业秘密自行或将甲方单位商业秘密提供给新任职单位或其他单位进行使用、开发、研制或生产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秘密使用人单位对甲方的损失也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损失不易计量的,损失赔偿数额不应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
5.3 乙方在被甲方聘用期间或离开单位后,未征得甲方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项目及其中内容为其自行开 发或与其他相关单位合作开发的与甲方秘密、成果相关或类似的成果或创新,可视为乙方及相关单位利用了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需按照 5.1、5.2 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一致性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违反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违反。
8、签署
8.1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内容和其法律含义,并由甲方授权代表和乙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权委托人(签章) :
乙方签字)授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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