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供货终止日期
估计数量(万吨)
交货地点距成都的公路里程(km)
一
大渡河流域(大岗山、枕头坝一级、沙坪二级、猴子岩水电站)工程建设2016-2017年钢筋采购
沙坪二级水电站使用
供货至工程竣工(计划2017年12月)
1.8
约210
猴子岩水电站使用
供货至工程竣工(计划2017年12月)
0.57
约410
大岗山水电站使用
供货至工程竣工(计划2017年7月)
0.02
约360
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使用
供货至工程竣工(计划2017年7月)
0.02
约230
注:1.本标段中标候选人由“主供”和“辅供”组成。其中,“主供”不低于60%、“辅供”不高于40%。
2.上表“估计数量”为估算量,作为计算招标代理费的依据,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1.2本次采购招标段电站及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简介如下:
(1)大岗山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中游雅安市石棉县挖角乡境内,装机容量2600mw,距石棉县城约50km,距成都约360km,距瀑布沟转运站约120km。石棉--泸定的s211省道穿越工程坝址区。
(2)猴子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康定县孔玉乡,总装机容量1700mw,距上游的丹巴县城50km,距下游的泸定县城86km,距成都约410km。距坝址下游的瀑布沟转运站约288km。
(3)枕头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金口河区的核桃坪河段上,总装机容量720mw,距上游的深溪沟20km,距下游的金口河区县城4.7km,距成都约230km。坝址距瀑布沟转运站约31km。
(4)沙坪二级水电站位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峨边县境内,装机容量345 mw, 距离金口河、峨边、乐山、瀑布沟转运站和成都分别约20公里、7公里、98公里、55公里和210公里。
(5)瀑布沟转运站位于四川省汉源县乌斯河镇汉源火车站内,距成都约300公里。
以上运距及线路等仅为参考,不作为评标及合同结算依据;实际运距及运输路线请投标人自行考察。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厂家应具备年产钢筋100万吨及以上产能。
(3)投标产品近5年(2011年-2015年)具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钢筋的业绩,投标人应具有大批量钢筋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并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除出具所代理的生产厂家符合相关要求的资质、信誉、业绩等证明文件外,还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某一种类钢筋(hpb300或hrb400)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一个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某一种类(hpb300或hrb400)钢筋,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对本标采购的某一种类(hpb300或hrb400)钢筋,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
(6)投标人及所代理生产厂家(如为代理商)财务状况:
1)近2年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盈利能力;
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须提供经过由国家税务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近2年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并据此填报的“财务状况表”。
1.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有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近3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中标后因中标人的原因放弃中标,或未能(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投标人为联营(合)体投标。
(8)已被列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1.3.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1.3.4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与其专项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同时,各投标人必须承诺与本次其他投标人无实质性关联关系,若有实质性关联,经查实后将视为围标行为,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若中标已签订合同,合同自动中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相关单位纳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系统内取消合格投标人资格。
1.4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起-2015年11月3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7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甲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9 招标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交货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万元或比例)
1
大渡河流域工程建设2016-2017年钢筋采购招标
4500元
根据通知要求时间
gdcx-tyzb15-053
60万元
1.1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9:00至10:00,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10:0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标书前必须登陆网站注册。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人必须先在网站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密匙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工作,详情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136-91077250
q q : 1051008819
邮箱:#url#
非正式会员请联系(马友)索取入网资料,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具体参数等.
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篇2]
本次招标项目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钢筋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2.1 某水电站
某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境内,二等大(2)型工程,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
2.2 某农村公路
某农村公路位于西藏自治区境内,农村四级公路。
3. 招标范围:工程材料名称单位数量执行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交货地点备注某水电站
Ⅰ级钢筋高线
Ⅲ级钢筋吨5490gb/t14292
gb 1499.1
gb/t702
gb 1499.2拉萨火车站除高线或招标人有特殊要求外,均按9米定尺供货某农村公路
吨4374合计
吨9864注:1、以上钢筋总用量是预计总用量,具体供应量以计划量为准,投标人不得拒绝并不得因实际采购量的变化而提出索赔。
2、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钢筋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查、交付以及相关的服务。
4.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本次招标采购货物预计交货期限为2016年1月~2016年12月,交货地点为拉萨火车站,卸车及转运至工地由其它承包人承担。
5. 投标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 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时,具有:
① 钢筋生产经营许可证;
② 通过了gb/t 19001-2015 idt iso 9001:2015及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认证;
③ 投标人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
④ 具备本招标范围内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年产量在150万吨及以上。
(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该代理商须获得货物生产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的唯一授权,且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所代理的生产厂(商)应具有上述第(1)项和第(2)项中的资质和能力。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项目的实施。
5.2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最多可代理2个生产厂家的产品,且均取得唯一授权。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url#)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两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2月02日9:00起至2015年12月0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url#)上传报名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钢筋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业绩合同等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3.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6.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3.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11-87735510。
6.3.5招标文件费:每套1047元。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成都市青华路38号天辰楼宾馆北楼二楼致远厅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成都市青华路38号天辰楼宾馆北楼二楼致远厅会议室。届时各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url#)、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系统(商务平台网址:#url#)和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url#)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科华北路60号soho沸城b座1204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杨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17119025 15630182531
传 真:028-85259639
邮 箱:#url#
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篇3]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钢筋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某水电站
某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境内,二等大(2)型工程,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
2.2 某农村公路
某农村公路位于西藏自治区境内,农村四级公路。
3. 招标范围:
注:1、以上钢筋总用量是预计总用量,具体供应量以计划量为准,投标人不得拒绝并不得因实际采购量的变化而提出索赔。
2、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钢筋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查、交付以及相关的服务。
4.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预计交货期限为2016年1月~2016年12月,交货地点为拉萨火车站,卸车及转运至工地由其它承包人承担。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 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时,具有:
① 钢筋生产经营许可证;
② 通过了gb/t 19001-2015 idt iso 9001:2015及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认证;
③ 投标人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
④ 具备本招标范围内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年产量在150万吨及以上。
(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该代理商须获得货物生产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的唯一授权,且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所代理的生产厂(商)应具有上述第(1)项和第(2)项中的资质和能力。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项目的实施。
5.2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最多可代理2个生产厂家的产品,且均取得唯一授权。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6.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2月02日9:00起至2015年12月08日17:00止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上传报名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钢筋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业绩合同等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 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3.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6.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3.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3.4招标文件费:每套1047元。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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