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公告范文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中小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活动能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做好我县中小学生社团工作,现根据《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团建设的意见》(合教党委
【201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生社团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中小学生社团建设,是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传承和培育学校文化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育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社团的群体凝聚、思想教育功能及开展的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活动,能把中小学生共同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校园文化是学校广大师生在特定的环境中创造的一种与社会、时代紧密相关,又具有校园特色的人文氛围、校园精神和生存环境。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给校园文化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能促进校园文化多渠道、深层次、高质量的发展;社团是学生活动的主要阵地,社团建设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途径,是开发学校课程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的有力措施。学生社团能极大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能力、陶冶情操。
二、加强中小学生社团的总体要求。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推动中小学生社团在活跃学校文化、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学校主动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团的组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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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学生社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学生社团,社团的设立要结合学校实际主要从活动类型上考虑:一是文化娱乐型社团。以文娱、体育、艺术等方面内容为主,如体育运动型学生社团(武术、篮球、足球、象棋等);文学爱好的学生社团(文学社、诗社、经典诵读社等);艺术爱好的学生社团(舞蹈、器乐、声乐、戏曲社、模特、课本剧等);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如书法、美术、摄影、集邮、动漫社、天文、航模社等)。二是服务型社团组织(如环保社、爱心服务社、互助社、心理咨询社等)。三是提高自身素质型社团(如计算机兴趣社、机器人比赛社、英语社等)。四是科技型社团(如发明创造社、科技实践社等)。请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将已成立的《长丰县中小学生社团登记表》(附件2)和拟成立的《长丰县中小学生社团建设一览表》(附件3)于4月20日前书面(盖章)报局德育科,电子稿发至邮箱:#url#.
(二)完善领导机制。各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社团工作的领导,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团委(团总支)、政教(教导)处、少先队承担对中小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其它部门共同关心支持。
(三)创新活动机制。各校要针对中小学生的特点,通过组织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格调高雅的社团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要将社团建设与学生素质拓展相结合,让社团成为学生展示才能、发展个性、培养特长的场所。要通过社团评比展示、社团活动展演等方式,活跃社团活动气氛,扩大社团影响,推动学校文化建设。
(四)激励保障机制。各校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中小学生社团活动,要积极探索中小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考评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学生、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学校要选派有专长和责任心的教师指导中小学生社团,要在社团活动的时间、场地、设施和经费方面提供必要地保障。各校要依据《合肥市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社团建设方案,建立各种社团,完善《章 2
程》,规范社团的宗旨、任务、社员的权利、义务、选拔、培训、奖惩。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全县中小学生社团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选出优秀中学生社团参加合肥市中学生社团评选。
四、做好中小学生社团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制定方案。请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学校根据学校实际,结合《2011年长丰县中小学活动方案》精神,制定出具体可行的中小学生社团工作方案。方案请于4月20日前书面(盖章)报县局德育科,电子稿发至邮箱:#url#.
(二)活动组织。各社团的指导教师要和学生一起制定活动计划,每次活动都要有方案、有记录(包括纸界质、图片、音视频等)、有成果展示、有总结,定期开展社团交流活动。
(三)宣传报道。学校要组织各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文化活动,充分展示学生的活动成果,张扬个性魅力,提升文化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及时报道学校社团活动情况。
(四)资料收集。各社团档案材料包括:学习资料、专题会议记录、专兼职教师名单以及分工、各学生社团成员名单等、各种相关的制度措施、社团指导教师的活动计划以及各项活动的策划方案、教材、活动过程资料(活动记录、图片、音视频资料等)、活动总结等,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附件:1、《合肥市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2、长丰县中小学生社团登记表
3、长丰县中小学生社团建设情况一览表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合肥市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社团建设,推动社团健康发展,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组织才干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文化活动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某方面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自发成立、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社团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中小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活动符合市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中小学生社团由学校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或少先大队负责,学校其他部门支持。
第五条 学校大力发展科技学术型社团,努力倡导理论学习型社团,积极支持社会服务型社团,切实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
第六条 学生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社团成立、登记与注销
第七条 学生成立社团必须经过论证,确定该社团有成立的价值和意义后,制订明确的宗旨、组织章程及相关制度,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成立,并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社团章程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并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名称、宗旨与目的、社团负责人职责及选举办法、社团的活动方式、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其他必要事项。
第九条 学生社团必须配备指导教师一名以上,具体人选原则上由社团自主邀请,报学校备案。
第十条 社团如果因故无法继续存在,或者因故收到学校正式注销通知的,须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社团有以下行为的将被强行注销:开展的活动因内容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遭到老师、同学反对或引起较大不满、影响极坏的';社团被记过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第三章 中小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社团必须按照确定的宗旨和章程自主地开展有利于社员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不应开展不符合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求的活动。鼓励和提倡社团开展与第二课堂、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等相结合的有积极的意义 的活动。
第十三条 中小学生社团开展除校内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 第十四条 中小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社团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中小学生社团的奖励制度
第十五条 市教育局定期对各校中小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原则上每学年评选命名一批优秀(特色)社团,并对优秀社团、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六条 各校每年确定一个社团活动主题并开展活动,要求影响力大,活动效果好。
第十七条 各校应当对全校社团进行综合评估,选拔出校级“优秀社团”,并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各校自行规定。
长丰县中小学生社团登记表
备注:社团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章程、制度、活动情况等。
长丰县中小学生社团建设情况一览表
学校: 填表时间:
备注:1、中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以校为单位填报,小学以中心校为单
位填报。 2、新成立的社团请及时填写附件2报局德育科备案。
学校社团公告范文 [篇2]
各职高班:
学生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应在学校各级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有利于校园文化健康、繁荣发展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经学校同意成立先市职高生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提交后由学校审核并公示。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拟任负责人、组织机构人员及全部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4、拟聘校内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
5、有规范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6、有自己的特色;
7、发起人或申请人员为先市职高在校学生或老师。
8、社团成立和社团运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社团活动确实能被广大同学所欢迎,能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二、申请筹备成立职高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校提交下列资料: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4、拟聘校内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
5、发展计划书及活动内容。
请同学将申请书于1月8日间操时间统一上交到实训室。
三、拟新成立社团名称(参考)
1.文学类:文学社、读书社、诗社等
2.艺术类:舞蹈队、街舞社、合唱团、民乐队、美术社、书法社、舞台剧社等
3.体育类:田径队、足球队、篮球队、乒乓球队、象棋社等
4.社交类:演讲协会、小记者社等
5.其 它:以专业为主的协会、小制作社等
先市职高
2015年1月2日
学校社团公告范文 [篇3]
各中小学:
为培育民族精神,展示青春活力,提升学生足球水平及素养,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新郑市教体局提出的乡镇学校“一镇一品”及“足球进校园”的工作精神,结合城关乡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备战11月新郑市足球联赛,本期我乡校本课程、精品社团成果展示的内容定为学生足球技能展示和足球操展示,现将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示时间、地点:
2016年5月4日——5月10日,各校操场。
二、展示内容及形式:
(一)展示内容
1、中小学生足球技能展示;
2、中小学生足球操展示。
(二)展示要求
1、各中学及完小必须完成以上两个项目的展示,初小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展示;
2、足球操展示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有音乐伴奏,具有观赏性。
三、参加观摩人员
城关乡中心学校全体成员、各中小学校长参加观摩。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周密组织,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教体局将在五月份对我乡中小学足球活动进行验收,各校要确保此项活动扎实开展。
2、学校体育课应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的比例,在校学生每周不少于1节足球课,充分利用大课间时间进行训练,保证全校不少于8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城关乡中心学校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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