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小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我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小区物业公司为公共区域防火责任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为各自专用区域的防火责任人;
二、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专用区域进行消防检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自配必备的消防设备设施。已购车库内,必须自备 个干粉灭火器,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多层建筑在每栋住宅楼楼道内配置的干粉灭火器,高层建筑楼道各层配置的紧急照明系统、灭火消防系统和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该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为管理责任人,不得挪用,发现有损坏、偷盗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
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须教育未成年小孩,不能玩火,无大人在场的情况下,不能燃放烟花炮竹;
五、安全用电、用气,不能乱接电源和超负荷用电。冬季烤火、烘衣服,人走电断。管道天然气使用完后,须关闭阀门,发现泄露,关闭室内总阀,打开门窗,自然通风,千万不能使用明火、电器、打电话等,以免引起火灾。必要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请专业人员来维修;
六、业主住宅、杂物、车库、门面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商铺经营易燃易爆商品必须征得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
由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其本人负责,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本业主所拥有物业: 物业公司(盖章): 住 宅: 栋 房
其他用房: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 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2]
尊敬的业主/住户:你好!
为了营造一个和谐的、安全的优秀小区,小区物业对小区的安全知识进行告知及车辆的管理做些调整,具体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有赖于承租户和业主的支持配合。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优秀安全文明小区。我们应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发生火灾,消防通道就是一条生命通道。比如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五)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疏散天台。
3、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车辆管理
由于小区内部分车主将机动车随意停放在小区道路上,甚至草地上,不但破坏了小区的环境,也给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带来不便。这些乱停放的车辆占用了小区的消防应急通道,一旦小区发生紧急事件,若消防应急车辆无法赶往现场,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车辆乱停放已在小区内造成了许多矛盾和纠纷,如:
1、造成了机动车辆相互碰挤、摩擦;
2、正常行驶车辆因避让乱停放车辆而撞到他人;
3、住户为了避闪车辆而不慎摔倒。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重复发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小区,根据小
区的实际情况,管理处拟从8月中旬开始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具体如下:
1、物业管理处将在小区内主干道上设立临时路障来控制小区主干道上车辆乱停放现象,如有住户搬场、搬运物品请通知管理处或物业保安搬离路障。
2、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刷卡出入小区。
3、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4、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对小区内乱停放的车辆物业保安将通过门对讲或上门劝说解释。对一意孤行拒不接受物业的劝说的车辆,物业将对其车辆进行锁车。
8、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9、希望没有办理车位的住户尽快至物业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手续;
三、安全管理
1、出门前请关好门窗
2、妥善保管自己的财务
3、请把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并上锁。
4、小区内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告知物业保安。
5、小区内发现疯、傻、醉酒闹-事的人员,请及时告知物业保安或拔打110。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各执一份。
责任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栋___单元______房
勐海考思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欣城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日期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小区 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3]
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我司______小区商铺经营业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经营业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3.各经营业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4.必须严格的按照相关部门及浙江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业户必须严格的服从浙江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业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业户必须严格的执行浙江赞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营业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业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业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业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业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
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
年 月 日
负责人: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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