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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1-11-23 18:11:02 保证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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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1. 依据

西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2000年6月30日)

2. 质量保证

本公司对销售(配套)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1)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省及××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

2)通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一次性合格。

3)所属居住小区建成后,达到××市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标准。

4)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2)住宅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承诺在以下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的防渗漏保修为五年;外墙涂料保修为二年;阳台和露台栏杆保修为一年。

2)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保修一年;防盗门保修为一年;单元分户门保修为一年;车库电动卷帘门:电动机部分保修为五年,其余部分保修为三年。

3)电器开关、插座保修期为一年;电气管线、室内给排水管道保修为一年;管线安装工程保修为两年。

4)电热水器系统整机保修为一年,内胆保用五年;地热系统保修二年;室内报警系统保修二年;中央除尘系统保修为三年;软水机:电子面板保用两年,盐箱保用三年,树脂罐保用五年;可视对讲门禁系统保修为二年。

3. 相关约定

(1)发展商采购设备均按该设备生产厂家承诺的设备保修期限提供保修。

(2)保修期间,如国家和省市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保修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起止日期。

(4)用户入住后,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报修、来信来访及投诉将由本公司或委托××公司在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派人员妥善处理。保修工作执行日期: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与有关单位核准后,确属保修内容的,开始维修;遇工程特殊质量紧急问题,自接到用户通知起24小时内,我公司保证上门与用户共同核查核实,商议确定维修项目,并派人进行维修。

(5)因用户擅自改动结构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打凿、拆除等破坏结构的,不在保修范围以内。因用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超出保修期的自然损坏以及用户再装修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内容。由此已危 123

害毗邻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由用户承担相应责任。

(6)超过保修期后出现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有偿维修。若物业公司难以维修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相关施工单位代维修,并收取工料费。

(7)本公司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备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8)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直管部门无法处理的纠纷,用户可向××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或裁决。

4. 其他声明

(1)本质量保证书将在业主/用户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时交付业主/用户。

(2)本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质量保证书的解释权归××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有权对其进行修正。

保证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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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篇2]

尊敬的住户: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建设质量,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本公司对您安置的栋单元层号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安置房屋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安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安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按照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建设单位在向用户交付安置的新建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房屋安置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施工单位联系人: 电话:

建设单位联系人: 电话: 购房业主: 电话

年 月 日

西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篇3]

本公司对所开发的***北路****小区 幢 室(号),建筑面积为 ㎡的.住宅,就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等方面作出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手续齐全,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二、该商住楼工程由***建筑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商住楼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本公司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的维修责任:

1、屋面防水8年内;

2、外墙面、卫生间地面防渗漏8年内;

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内;

4、地面大面积空彭开裂、起砂1年内;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6个月内;

6、管道堵塞2个月内;

7、电器开关破损6个月内;

8、给、排水管道破损2个月内;

9、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正常合理使用寿命内。

四、因住户(产权人)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产权人)入住后,有关商品房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的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房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七、经省级以上有关资质的专业部门鉴定,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房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保证单位:浙江**置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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