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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人员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是保城镇城北社区保城供销社一位下岗职工,现年45岁,黎族、妻子无业,全家4口人。家住在本单位简陋的'房屋,我父亲原在保城供销社工作,母亲原在县商业局工作,父母已在几年前退休在家养老,我们曾经一起生活,依靠父母微薄的退休金过生活,生活过得比较踏实和开心。但由于母亲去年病故,接下父亲今年10月患中风疾病医治无效去世,自从两位老人去世后,我们全家无依无靠,夫妻双方没有工作、家庭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生活来源只是依靠摊买水果每月600元收入来支撑维持生活。眼下孩子在校读书,大儿读高三、大儿在校成绩排列前茅,今年参加全省数学竞赛获得第一名。次女、读高一、成绩优良、因家庭经济困难次女辍学回家。面对这一切,我有苦难言,眼泪辛酸,在这万般无奈下,只好向贵局领导提出申请低保金,请贵局领导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同意批准。我们全家万分感恩!
申请人:刘阿太
2015年12月5日
下岗人员低保申请书 [篇2]
我叫王斌,女,1981年1月28日出生,娘家系煤化巷(城市户口人),我的身份证号是142601198101282325。2012年结婚,丈夫刘宝卿,1974年6月29日出生,系大阳镇张家庄人(农村户口)。 我2001年在卫校上学期间,由于住宿湿度太大,身患湿疹,没有及时治疗,造成严重激素过敏症,多处求医治疗无效,病情加重,专医院让我转院省二院住院,那时我病情特别重,全身50%多皮肤脓肿,性命难保,在省一院、二院、省中医院三家医院的专家会诊,紧急抢救,保全了性命,但是落下终身疾病不能痊愈,而且病情转变伴脓疱银屑皮肤病,此病仅次于红斑狼疮,得下了终身疾病,至今未能痊愈,在治疗过程中由于过度用激素造成双腿股骨头坏死,左腿比右腿少好一些,但医生告知,每天行走不能超过500米,置换股骨头在人体身上只能保留10-15年,因经济问题,至今没有置换。母亲在2012年得脑溢血半身瘫痪,家庭不能负重,我家还迁房两套,卖了一套,全部用于治病,至今每年春秋两季还得住院。从2002年至今从未工作一天,生活全靠父母负担,每月药费还得几百元,由于丈夫没有什么技能,打零工卫生,一年也挣不了多少钱,现无住房,临时租五一东路前进十胡同4号一间房子,由于收入不稳定,二人年均收入不足1500元,生活困难。本人申请残疾证正在办理中。
特此请政府办理低保!
申请人:王斌 201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