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的发言稿范本,回填土道路地坪等结构层的密度试验,屋面浇水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试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工程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脚手架工还应前往参加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
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的发言稿
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的发言稿(范本)
一、质量控制要求
1、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是承包商极为重要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与操作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复杂性、连续性和多变性的固有特点,承包商必严格贯彻技术交底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以达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从施工蓝图变成一个个工程实体,在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中,首先要使参与施工活动的每一个技术人员,明确本工程的特点、施工条件、施工组织、具体技术要求和有针对性的关键技术措施,系统掌握工程施工过程全貌和施工的关键部位,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
对于参与工程施工操作的每一个工人来说,通过技术交底了解自己所要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操作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到施工操作人员任务明确,心中有数;通过技术交底,了解各工种之间配合协作和工序交接井井有条,达到有序地施工,以减少各种质量通病,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
因此,施工一项工程,必须在参与施工的不同层次的人员范围内,进行不同内容重点和技术深度的技术交底。特别是对于工程重要部位、特殊工程和推广与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工程项目,在技术交底时更需要作内容全面、重点明确、具体而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程序是:设计交底→承包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交底→各施工班组长→操作人员。
2、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认可制度
首先承包商填写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要求附有三证[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复印件必须注明抄件人且由有资格的供货单位加盖公章)、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的复印件必须注明抄件人且由有资格的供货单位加盖公章)],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照《承包合同》认可后,承包商方可采购和将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运抵施工现常进场后由承包商、业主、监理三方检查验收,外观、堆放、保管符合要求后,再由承包商检验人员在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的见证下进行试样的随机抽样送检,承包商及时将报告资料提交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有疑问时,应再次抽样送其他合法的试验单位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和重要或关键工序的质量报验认可制度首先由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在“三检一评”的基础上[施工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查(互检)、专职质检员检查(专检)及质量评定]填写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要求附有质量保证资料,预检(三级质量控制点或工序质量控制)工程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或其他资料,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由总监签认,监理工程师除现场巡视、平行检查、旁站检查外,必要时,对承包商的自检质量进行抽检,实际项目抽检合格率与承包商自检合格率之差大于10%为不合格,需重新检测认定其质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业主指定的单位工程须达到优良的,监理以此标准要求签认质量和办理承包商的计量支付。
4、重要分项、分部工程须有关单位共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制度
(1)基槽(坑)开挖完成后,必须经勘测设计单位确认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和基底承载能力;必要时须进行地基情况的有关检测和试验,以检测数据和资料作为质量保证的资料存档。
(2)基础施工完毕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业主、监理、质监、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检
查并确认承包商已按照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要求施工完毕,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还应出示基础施工中砂浆、混凝土试块和所用原材料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后,才能进入上部工程施工。
(3)桩基施工过程中及其施工完毕后,必须认真依照规范及验评标准的要求核验施工记录、测试数据等,试桩方法必须按规范规定和设计单位确定认可的方法及范围所测定的数据方为有效,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钢筋混凝土构件施工中,模板制作、钢筋绑扎、预留预埋均需监理工程师、业主检查认可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混凝土浇灌令,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灌施工。
5、建立施工试验制度
承包商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以及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须进行一系列的试验。
(1)地基(桩基)试验。
(2)回填土、道路、地坪等结构层的密度试验。
(3)砌筑砂浆强度试验。
(4)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
(5)焊接试验。
(6)钢结构焊接试验。
(7)现场混凝土施工试验。
(8)使用功能试验。
①浴室、厨、厕所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作蓄水检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②屋面浇水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2h。
③污水管道闭水试验。
④给水管道试验。
⑤道路、地坪的弯沉、平整度、粗糙度试验。
6、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措施
监理部、承包商注意抓好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验收,重点突出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以预防为主,从对质量的事后把关,过渡到事前、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检查,过渡到对工作质量检查,对工序质量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7、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的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阶段:旁站和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3)成品验收阶段: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8、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手段
(1)旁站,这是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一种主要的现场检查形式。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分项或分部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标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2)测量,是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几何尺寸控制的重要手段,分为目测法[摸(手感)、敲(音感)、照]、实测法(靠、吊、量、套)。监理工程师对建筑物轴线和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返工。
(3)试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工程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主钢筋焊接接头等,监理人员可随机抽样试验,施工
单位要提供条件。
(4)指令文件,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
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在施工过程中除了监理工程师采取上述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外,承包商还必须要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系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自行进行整改和返工,直到达到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后才能填写报验单,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
二、进度控制要求
1、总进度计划的审批,由承包商编制合同段(标段)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监理部审核,报业主代表审定批准实施,总进度计划一经业主批准,不得修改,特殊情况可经业主批准同意稍作调整。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实施。
2、承包商在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基础上,编制月进度计划(附网络图),提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或总监代表审定,报业主、总监或总监代表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对月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承包商的劳动力数量、材料配备、机械设备要有较详细的计划和要求,确保月进度计划的实施。
三、投资控制要求
1、工作量计量程序:由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付款要求和监理规定表格填报已完工作量,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申报的工作量进行初审,且应具备支付条件(分部、分项质量已验收认可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交计量工程师核实,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批后,提交业主审查支付。
2、严格控制合同价外的项目的签证,凡必须发生的合同外项目要求承包商先报批,报批时要附的费用、工期的计算资料,经监理、业主代表批准后才可实施。获批准后实施的经济签证,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计量工程师→总监→报业主批准进入进度支付款中。
3、合同总价内项目的增减,按业主批准的签证权限履行有关手续,但必须附有详细的有关资料作为依据。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1)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部管理责任。各承包单位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划组织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2)各承包单位都要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建立安全制度,从技术、组织和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和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3)各承包单位的现场施工经理为安全第一负责人,现场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总负责人)为安全技术负责人,各单位均应指定专人为现场安全员,对现场进行旁站或巡回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安全施工生产检查、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等六个方面。
2、安全教育
(1)承包单位领导班子应经常组织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严防只抓生产、重进度而忽视安全施工的错误思想。
(2)参加施工的工人上岗以前,均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工(电工、电焊工、吊车司机。脚手架工),还应前往参加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
(3)要建立施工班组安全例会制度。要结合施工特点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并做好
记录。施工班组长在每天班前会上都要讲安全。危险部位施工,更要坚持班前安全讲评。
(4)各承包单位要在施工现场设立适当数量的安全标志牌,在危险部位设置安全标志。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承包单位应于每月中旬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施工大检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应亲自参加,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1999)进行评分。检查后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监理部。
监理部将组织承包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时间在承包单位自查之后)。
4、安全技术管理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交安全施工内容,必须坚持“三不施工”(即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施工,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危险因素未排除不施工)的原则。
(2)搞好文明施工,服从施工现场总图管理。现场场容应做到机械、设备、材料摆放整齐,临时设施、水、电管线布置合理。现场临时用电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现场排水布局合理、流畅,施工用道路畅通。
5、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以事故责任单位为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2016年4月9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应在事故发生1h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统计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