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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离婚)
原告:XXX,女,XXXX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XXX区XX路5号西区40号楼4单元403号。
被告:XXX,男,XXXX年10月3日出生,住XXXX市XXX区XX路5号西区40号楼4单元403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判决位于XXXX市XXX区XX路5号西区40号楼4单元403号住房归原告所有。
3、判决分割鑫风科技原始股票。
4、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扶助费 元。
5、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
6、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 元。
7、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1981年间,原、被告双方从相识到恋爱,于XXXX年1月16日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感情尚好,并生育一女,现已成年。双方婚姻持续到2015年8月,原告发现被告开始隐瞒收入,并与其他女人来往密切,经常借故不回家,对家庭事务不管不问。原告为了维护和珍惜与被告的婚姻,多次对被告进行劝说,希望被告能回心转意,但被告执迷不悟,依然与第三者保持暧昧关系。被告对原告的苦心规劝反当成了阻碍,对原告多次进行殴打。2015年9月23日
被告在其单位当众殴打原告,致使原告脸部、颈部等多处受伤,无法正常上班。原告用鲜血捍卫着自己的婚姻,但却打动不了被告的心。2015年3月原告提起了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告立下了书面保证,表示痛改前非,与原告好好生活,原告撤回了起诉。但在原告撤诉后的日子里,被告并没有履行保证诺言,仍然恶习不改,原告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精神已无法承受打击。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只有与被告离婚才能走出失败婚姻的困境,精神才能得到解脱。为此,原告特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 [篇2]
原告:邓小琳, 身份证号:310107198201510468,性别:女,出生年月日:1982年1月1日,职业:会计,籍贯:上海,住居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00号404室
被告:胡晓阳,身份证号:310105198002020480,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80年2月2日,职业:业务员,籍贯:上海,住居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00号404室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离婚。
2.判令婚生子女胡邓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应贴扶育费人民币贰千元整。
3.莘北路100号404室的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
4.夫妻共同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中十五万元归原告,五万元归被告。
5.被告应给付原告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6.诉讼费及律师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03年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于2015年3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于2015年5月4日生育一女,经双方商定取名为胡邓,现未就学。被告自女儿出生后开始酗酒,经常以加班、应酬为由夜深才归直至夜不归宿,并且酒后动辄对原告拳打脚踢,屡次报警处理,有时连三岁女儿也会拳脚相加,有派出所出警纪录为证,及医院验伤,验伤单显示原告与女儿多处淤伤。被告的行为还导致女儿胡邓性格出现抑郁、恐惧等心理异态。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该对婚姻忠诚,原告与女儿胡邓于2012年4月10日曾至被告公司,撞见被告与公司业务助理李晓染在办公室有过分亲昵的动作的情形,不光如此,原告在家中电脑的QQ软件中,发现被告与李晓染的QQ聊天记录中,有数百条对话暧昧、有伤风化的聊天记录,其中言词多为露骨描述被告婚外与李晓染的不正当婚外情行为的事实。双方婚姻因被告动辄施加暴-力,已致双方分居,更因被告对于婚姻忠诚的轻视,而陷于无可挽回的窘境。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对女儿动辄体罚与不明就里的殴打,已造成了女儿身体上的有形伤害,心灵上更留下了难以弥补的创痛。原告对于女儿关怀备至,本身有正当工作,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请求法院针对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斟酌,判令女儿胡邓由原告抚养。因被告施加的精神、身体虐-待的事实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已令原告及女儿、亲人、朋友间身心俱疲,并严重损害原告自尊、人格。请法院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人民币。夫妻共同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中十五万元归原告,五万元归被告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结婚证书,上海市闵行区婚姻登记处核发。
2.派出所出警记录,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田园派出所发。
3.医院验伤单,上海市闵行区瑞金医院发。
4.QQ聊天记录电子存档一份。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2份。
起诉人 邓小琳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 [篇3]
原告孙××,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李××,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 元,其中 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孙××
××××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 [篇4]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 [篇5]
原告:林××,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金××,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金×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金秦。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金秦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说明: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λ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λ、代理权的范Χ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新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
被告:吴××,女,1962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吴×,被告父亲,70岁,文?,现住××县××镇××村,联系电话:××××××,邮编:××××××
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离婚后原告愿意继续请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长等家人照料;
3、女儿由原告抚养;
4、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结婚(补办结婚证日期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缢而患有缺氧性脑病,且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如智力障碍、语言不清、记忆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长期请人照料。
1、夫妻分居两年,?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缢以来我们一直分居,长期?有夫妻生活,甚至连正常人的生活都?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缢严重地影响了我的生活、身体和工作。过去两年来,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还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有休息日,尤其是节假日护工也要回家时更?。妻子的自缢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身体状态也明显变坏(如高血压,反复出现口腔溃疡、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抢救和治疗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各种费用先后花去了十余万元,现在的检查费用和药费平均?月约为2000元.为了支付家庭?月的庞大药费开支,我一直透支身体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这样才勉强维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以前?年都有数项科研成果,但近两年来因为妻子的原因?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亲及家人的纠缠严重地干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缢以来,其父柳华山胡搅蛮缠,屡屡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来就开始耍赖,一直威胁要与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与妻弟和妻妹等人经常来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单λ新闻学院、我的工作单λ外语系和学校办公室无理吵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数次在上班时阻止我去上课。妻子家人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来妻子自缢让我就很难过,他们的所作所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学和科研,我恳请法院解除我与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马××(签名)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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