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义务植树活动的倡议书

时间:2021-11-24 15:36:29 倡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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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活动的倡议书

全区高校大学生朋友们:

义务植树活动的倡议书

人类诞生于森林,绿化孕育了文明。人类要生存、要发展,必须不遗余力地进行生态建设,这是当今国际社会的共识,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作出把我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区、园林示范区,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区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为推动我区植树造林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果。

如今,春回大地,万物复初,又是播种的好季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关于“大种树、年年种、人人种,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高-潮”的重要指示,自治区高校团工委决定向全区高校全体学生发出倡议:

1.积极为绿化广西出点子、献智慧,大力宣传“种树光荣、种树时尚”的生活理念,做一名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者。

2.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参与造林绿化活动,尽可能多种一棵树、多添一点绿,做一名绿色生态广西的建设者。

3.捐一份爱,添一片绿。少买一件衣服、少吃一点零食,积极参加认捐认养活动,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

4.积极参与广西高校共青林、毕业林建设,让这片可爱的绿色成为见证我们成长成才的绿色家园,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大学生朋友们,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就像我们大学生,充满了勃勃生机和无限希望。让我们心手相牵,立即行动,广泛开展“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文明活动,用青春种下每一棵树,用爱心呵护每一片绿,让八桂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为共建美好家园,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贡献青春和力量!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义务植树活动的倡议书 [篇2]

广大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草长莺飞三月天,又是一年植树时。

树,绿色的代言,生命的源泉,它象征着青春,象征着理想,象征着希望。植树造林,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广大居民朋友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义务植树美化家园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爱我桂苑,绿满家园,人人有责。

近年来,在桂苑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已经开展了多年的认(捐)种、认(捐)养树木活动。前几年,社区志愿者王泉霖还特地从凤桥购买了部分桃树,捐赠给小区,现在这些桃树已开出美丽的花朵;居民周之海也经常为小区捐赠一些树苗,有一定种植技术的他还经常与社区绿化工作人员,共同探讨种植和培育心得。去年,在职党员许建中、吕萌国、顾关林为社区购买一些具有社区特色的桂花树,许建中还亲自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苗圃联系,特意挑了已长开花的“金桂”,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栽种。近日,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筹集资金,购买了一些树苗,准备在植树节即将到来之际,栽培在桂苑社区。

希望广大的居民朋友也加入到这支队伍中来,广大居民朋友要以实际行动争做绿色文明使者,争当环境保护天使。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让我们的家园更绿。

如果你想加入到认(捐)种、认(捐)养树木队伍中来,具体事宜可以与社区居委会联系。联系电话82812467

附:植绿护绿形式

大力倡导、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认(捐)种、认(捐)养“爱乡树”,纪念成为嘉兴新居民;大力倡导、鼓励来嘉兴的投资兴业者认(捐)种、认(捐)养“创业树”;大力倡导、鼓励育龄家庭认(捐)种、认(捐)养“孝敬树”,庆祝新生命的诞生;大力倡导、鼓励在校中学生认(捐)种、认(捐)养“成长树”,庆祝“成人节”;大力倡导、鼓励退休人员认(捐)种、认(捐)养“绿阴树”,造福子孙后代;大力倡导、鼓励获得各类荣誉的市民认(捐)种、认(捐)养“光荣树”,勉励自己再接再厉。

桂苑社区居委会

2015年3月11日

义务植树活动的倡议书 [篇3]

朋友们:

万木吐绿,大地回春。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大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美丽乡村的具体体现。今年3月12日是我国第37个植树节,为营造美好和谐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县绿化委员会决定在3月份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掀起全县植树造林的新高-潮。在此,向全县各部门、各企业和广大适龄公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履行公民植树义务,每个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5株,为绿化美化鱼台多种一棵树、多添一片绿。

二、充分利用春季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开展“身边增绿”植树种草养花活动。

三、全县在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学生中开展“认树”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营造“青年林”,妇女营造“三八林”,学校营造“学生林”,武装部营造“八一林”,县直各部门利用包村蹲点之机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在县直各部门、各企业中积极开展拆墙透绿、见缝补绿活动,多栽一棵树,多养一盆花,增加绿色植被,优化工作、生活环境。希望各单位各部门拿出一天的经费、各企业单位拿出一天的利润用于植树造林,努力争创绿化示范单位。

五、关心爱护绿色生命,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不践踏绿地草坪、不攀摘树枝花朵,不侵占绿地林地,做一名“爱绿、护绿”的绿色护卫者,美丽鱼台建设的践行者。

六、主动为绿化美化出点子、提建议,群策群力、献计献策,做一名绿色家园建设的参与者、谋划者。

生命需要绿色,绿色是生命的象征,森林是人类的摇篮。当我们植下了一棵小树,绿色也就播种在这里,同时也播种下了一份新生和希望。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勤劳、智慧和汗水,把大地扮绿,争做绿色文明使者,让我们的“地更绿、天更蓝、水更碧、城更美”!

义务植树活动的倡议书 [篇4]

各企业: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是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为进一步美化、绿化我区环境,建设低碳、生态家园,提升宜业宜居水平,在植树节来临之际,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为契机,掀起绿化种树新高-潮,我们向各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倡导绿色文明,在企业内外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做一名倡导全民义务植树的“绿色传播者”。

二、自觉履行植树义务,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做一名美化环境的“绿色建设者”。

三、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踊跃行动起来,积极开展企业厂区内植树造林活动,通过“见缝插绿”、“室内布绿”、“墙上挂绿”、“屋顶添绿”等多种形式,增加绿色植被,美化人居环境,做一名多养一盆花、多添一份绿的“绿色先行者”。

四、倡导员工关心爱护绿色生命,自觉保护身边的一木一草一花,不践踏草坪绿地、不攀摘一枝一桠,不侵占绿地林地,不破坏树池、花基等设施,不将火种带入绿区,巩固绿化成果,做一名爱绿、护绿的“绿色护卫者”。

五、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掀起绿化种树新高-潮”的号召,积极主动为我区绿化美化出点子、提建议,群策群力,做一名建设绿色家园的“绿色谋划者”。

一年之计莫如种谷,十年之计莫如种树。植树造林宜早,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植树造林活动中去,争当绿色文明使者,为建设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健康萝岗贡献力量!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企业建设局

2012年3月15日

义务植树活动的`倡议书 [篇5]

同学们:

春回大地,草长莺飞,又是一年芳草绿。在这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春日里,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大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享受着美丽的城市环境带给我们的愉悦之时,也有责任、有义务为城市的美化、绿化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此,我们向全市青少年和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一、植绿。自觉履行公民植树义务,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共建绿色家园。希望各位同学能和你的父母一起利用课余和周末的时间走进社区、走进乡村,小手牵大手,携手种下一片绿色。

二、护绿。关心爱护绿色生命,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净化活动,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摘树枝花朵,看到不文明的行为及时加以劝阻,做一名护绿的“绿色护卫者”。

三、兴绿。增强环保意识,尽量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筷子等一次性用品,减少白色污染,减少日常纸张的浪费,珍惜、保护地球家园的绿色资源。积极宣传环保理念,做一名兴绿的“绿色传播者”。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践行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从身边做起,播种绿色,播撒文明,为建设绿色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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