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倡议书
全校教职工同志们:
2015年是我市道路改造较多的一年,在有些道路封闭、施工期间,将会出现车辆、行人集中的现象。因此只有人人遵守交通法规,才能确保道路畅通。为此,结合区总工会开展的“守法规、促安全、畅交通”系列活动,我们向全校教职工发出倡议,号召全校广大教职工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加入到“守法规、促安全、畅交通”活动中来,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1、知法懂法,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交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培养全校学生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杜绝闯红灯、车辆超速、逆向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乱停乱放等一切不文明交通行为,并教育全校学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2、严于律己,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要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加入到文明出行活动中来,等公交车时,站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遵守前门上、后门下的规则。车辆行驶中,不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从影响自己的家人开始,劝告身边的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强化信号灯、停车、线道、斑马线和礼让意识,文明行路、文明乘车。
3、关爱他人,做文明交通的向导。
要树立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责任感,坚持做到“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教育学生。提倡步行上下班,带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到“守法规、促安全、畅交通”系列活动中来,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实现“经济强区、靓丽城区、和谐城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锅炉小学教育工会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
交通法规倡议书 [篇2]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作为父母,总会在孩子外出时,说一句:“注意安全!过马路时,看好红绿灯”,可是在那行人车辆拥挤的街道上,我们仍会看到一些令人胆战心惊的现象:早上,红灯亮了,一个背着书包、手拖着孩子的家长在车流中左右穿梭;放学路上,骑着自行车带着孩子逆向行驶、在马路中间与机动车抢速争时。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直接影响着孩子品性的形成,而父母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不利于孩子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更会使孩子陷入危险之中。
“车祸猛于虎”!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我们多少次看到了血的事实,那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那一个个因抢救无效而离我们远去的人们,最后留给我们的是无限的伤痛。我们在痛惜他们的同时,更应该清醒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凡在马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都不能随心所欲,都必须严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为此,我们濉溪县教育局向所有的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在马路上行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道路右边行走。
2.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要与机动车辆抢行;骑车时不要急转猛拐,低头疾驶;转弯时,放慢车速,向后张望,伸手示意行驶方向。
3.乘公交车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排队等候,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乘坐小汽车在前排就座系好安全带;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在学校门口接送孩子时,听从学校老师、志愿者和交-警的指挥,不挤占机动车道、不堵塞交通。
5.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时刻提醒自己和家人牢记交通法规,确
保自己与他人的交通安全,行安全路,做文明人。
家长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出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社会环境。让我们牢记:遵守交通法规、注重交通安全! 家长签字:
交通法规倡议书 [篇3]
尊敬的各位电动车驾驶人:
近年来,经济实用、方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备受我市市民青睐,增长速度与日俱增。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11万多辆(其中已上牌电动自行车6.8万余辆)。由于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差,安全系数低,再加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漠,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较差,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在驾驶过程中随意接打电话、闯红灯越黄线、逆向行驶、拐弯时突然猛拐等交通违法现象屡见不鲜,以致交通事故频发,令人触目惊心,成为死亡一大“杀手”,给成千上万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痛和创伤。据统计,2015年,我市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就近千起,占事故总数的70%,死伤人数占事故总死伤人数的50%以上。如何压降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实践证明,要想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能仅仅依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吆喝”,更重要的是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联动,使交通安全意识真正深入千家万户,才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频发现象。为了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不能重来的生命,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我们向尊敬的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巡警指挥,自觉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市民;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右侧行驶;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四、驾驶电动自行车拐弯时要注意观察,提前伸手示意或开转向灯,不得突然猛拐;
五、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扶车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六、请您提醒自己的家人和周围的亲戚、朋友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交通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驾驶电动自行车开始,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人、走文明路、骑文明车,共同创造和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文明出行,你行我行!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全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使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更加科学,让社会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中共大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
中共大丰市委宣传部
大丰市总工会
共青团大丰市委
大丰市妇联
大丰市文明办
大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丰市交通运输局
大丰市教育局
大丰市公安局
大丰市司法局
盐城市大丰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五月
交通法规倡议书 [篇4]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今年是全国“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第二年,我市将以此为契机,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凸显文明交通主题内容,着重树立交通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人行文明路、文明人驾文明车”的氛围。我们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从出行的每一步、每一个动作做起,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一、自觉做到并劝阻他人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红灯、不超员超载,一起抵制危险驾驶机动车行为。
二、不开无牌、无证车,不开假牌、假证车,不遮挡、污损号牌,不疲劳开车,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正确使用灯光,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路面和交通设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头盔。
三、怀化城区东至市委党校路口、南至怀黔路玻璃厂铁路桥、东南至环城路与怀新路交叉路口、西至顺溪铺收费站、北至城北加油站(湖天北路与北环路的交叉路口)的范围内,禁止机动三轮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运行。河西系商贸物流集散地,暂不执行禁行规定。广大经营业主、商铺应自觉遵守机动三轮车禁行规定,淘汰机动三轮车。
四、大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车主、驾驶人应自觉遵守城区禁行规定,进入专用停车场停车待货,严禁在城区主干道上停放,禁止驶入城区主次干道。运送生活、生产必须物品的货运车辆,必须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特许通行证办理通行证,接指定时间、线路通行。
五、凌晨5时至19时之间禁止从事渣土、砂砾石及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渣土车、砂砾石车在市区主次干道通行,市民发现违法渣土车可向2240468投诉电话举报。
六、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时自觉做到各行其道、遵守信号,不占用机动车道通行。行人通过交叉路口、横过街道时,请自觉行走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或人行横道,严禁翻越中心护栏。
七、摩托车应依次停放于人行道上指定的摩托车停车区域内,车头对外。严禁摩托车在客运车站、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的主干道路口、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上聚集停放。
八、驾驶摩托车应自觉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严禁摩托车安装遮阳伞、闯红灯、逆向行驶、乱窜乱拐。
九、摩托车车主应自觉申办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办理车辆年检。市民应自觉抵制乘座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摩托车。
交通安全连万家,出行平安你我他!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出行使者,养文明出行习惯,树文明出行新风,为创造一个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怀化城市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最后,祝您平安,幸福!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1年3月9日
交通法规倡议书 [篇5]
全校同学应做到交通安全从我做起,树立校园文明新风。
1.过马路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切勿闯红灯;
2.12周岁以下的同学请不要骑自行车到校。
3.同学们应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时刻牢记交通法规,确保自己与他人的交通安全,行安全路,做文明人。
4.同学们应该提醒你身边的朋友或家人,请他们也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良好的市民。
我们坚信,只要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就能营造出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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