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结

法治思维学结

时间:2021-11-24 17:48:18 学习总结 我要投稿

法治思维学结

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和教师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教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根据教育局法规科的通知要求,我校在德育处的组织协调下,于11月22日上午,召开了由全体行政人员和教师参加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动员会。会议由翟庆兰校长主持。

会议要求,一要通过开展此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要按照全国普法办和市、区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法治意识》五个专题,全面增强领导干部和教师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要深刻认识到此次学习宣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要强化主观认识,积极推进活动开展。

会议强调,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是今年领导干部和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每位干部和教师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列入今年普法工作重要日程,精心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各中层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宣讲活动,带头交流学习体会。三是干部和教师要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有针对性地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谋划教育教学工作的思路、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措施、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本领。

此次动员会进一步统一了我校干部和教师的思想认识,为下一步积极学习宣讲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供强力的思想保障。

东堤头小学

2015年11月22日

法治思维学结 [篇2]

党的报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集中阐述,特别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深刻理解并真正落实精神,我们必须学会运用法治思维。

所谓法治思维,就是在行使权力的活动中,视依法行政为贯彻执政宗旨和实践政治伦理的体现,坚持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尊重权利,慎用权力的理念,按照法治需要、法治要求、法治原则以及法律规范,分析判断遇到的问题,理性地得出结论、恰当地制定政策使之合符宪法和法律、符合人民的要求和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思想活动及思维过程。

思维决定行为,具有法治思维,才可能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所以法治思维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前提,是促进政治文明进步,实现执政目标,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保障。一个人,保有养成法治思维,才可能具备文明、理性、守法、智慧的品格,才能实现追求良好动机和正确目的有机统一,才能避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即时效果而急功近利。

培育法治思维,必须切实加强学习。实行法治,其核心目的和首要任务不是治民,而是监督权力和约束自身,不允许任何人享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使权力始终保持人民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培养法治思维,必须健全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重要措施。建设法治政府,落实依法行政,关键在于制度建设。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要建立依法给鼓励、违法受惩处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监督干部的制度措施。

培养法治思维,必须坚决反对人治。人治就是靠自己的主观臆断和考虑人情世故来治理,它和法治背道而驰,其结果必然导致权力异化,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为防止人治,我们必须杜绝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总之,思维具有潜在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要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为此,我们必须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多措并举。

法治思维学结 [篇3]

为贯彻落实海门市普法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我认真学习了《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习宣讲活动》的所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党的报告首次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直指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并成为国家与公民的政治常识。法治思维的形成,不能依靠几个文件和会议,而是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实践,在“倒逼”机制下,培育和形成法治思维。就我们卫生院而言,应重点抓好以下重要环节:

第一,要真抓实干,做到说实话、办实事。

同志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就要求我们要避免说空话,说大话,否则就会像赵括一样,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兵败而亡,误己误国。我们抓管理创新,就是要做到说实话、办实事,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在创新卫生管理上真抓实干,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医院和谐稳定。

第二,各种制度和规章,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要求,让全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到正常、有序的法治化道路上来。任何医务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触犯法律底线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既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又要有“作茧自缚”的精神,按章办事,规矩自我。

第三, 加强卫生院的法治教育,开展一定时间的法治教育活动;要加强全院医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参加法学课程学习,接受系统法律思维训练。

倒逼运用法治思维,将法治指标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后果者,依法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总之,我们推进“法治医院”建设, 需要营造依法办事、懂法守法的法治医院意识与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思维定势,让法治精神成为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空气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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