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种植合作协议
树木栽种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土地承包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土地 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必须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要求,栽种树木,田间耕作,在保证条田内林木种植面积,林木株数的前提下,在林间可套种其它作物。
2、甲方土地按要求全面栽种树木,乙方承包后,要对所有承包条田进行平整土地,治草治碱,治虫害,对条田内未成活的树木要重新补栽,并保证林木的成活率和覆盖率。(条田内每亩树木成活率达85%以上,每亩覆盖率达85%以上,即每亩树木株数不少于110-120株,树木的保存率达100%),每年春季栽种的树苗,经春夏生长期未成活者,乙方需在秋季进行补栽,至达到要求标准。
3、乙方所栽的树木树种为白杨或青杨。
4、乙方在承包地内种植树木、作物、田间管理、林间耕作中的一切费用(人工、水、电、农药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田间耕作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树木死亡,乙方要承担赔偿损失。
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承包条田内土地平整,树木栽种,田间管
理,病虫防治,防火防盗等实施监督,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和意见,并付诸实施。
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电力设备、设施、围栏设施、农机具、用具要精心保管、维护使用,如管理使用不当发生被盗,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承包期间的.各种险种、保险由乙方承担,做到合法经营,安全生产。
三、甲方责任:
1、三年(2015-2012年度)内不收取土地承包费。
2、甲方将房屋、拖拉机、电机、水泵等物品(详见清单)交于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管理并维修,确保甲方交管物品完好无损。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四、解除合同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栽种树木,及保证树木的成活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规定,要向甲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元人民币)。
2、如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树木种植合作协议 [篇2]
林木种植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猴桥镇箐口完小 法人 陈志孝
乙方:王胜宽男,汉族,1947年3月15日出生,家庭住址猴桥镇箐口村委会下箐口社57号,身份证号码:533023194703151956.
以下简称甲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林木承包种植协议
一、甲方将本完小何家坟林所有的林木种植权承包给乙
方,承包时间以林权证为主,承包面积59.8亩,四至为: 东 :与何家坟洼子离田30公尺处界;
南:与刘稳德、刘宽林林地接界;
西:与金本林地接界;
北:与箐边下到田头30公尺处界。(注:具体承包的面积及四至范围与林权证为准)
二、乙方负责种植管护,产生效益后,分成按三七开,甲方占三成,乙方占七成。
三、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防火、防盗、四至管理工作。
四、在合同期间,凡涉及对该范围内的林木资源的向相关各项扶持,补助均归乙方受益,若国家需征占使用该片林地,所兑付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林木补偿费按三七开分成。 1
树木种植合作协议 [篇3]
意扬苗木种植合作协议
甲方:望江县绿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华阳镇司阁村村民:虞冬生
为大力发展苗木栽培,供给市场优良苗种,甲方需栽培一批意扬苗木,现与乙方共同商店合作,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条款:
一、种植期自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3月30日止。
二、甲方负责提供种苗(按苗销售确定株数,每株0.3元)及管理技术。乙方负责提供种植地块(每亩500.00元/年)及日常看护偷盗。所种植的苗种总价及种植地块面积总价,甲、乙双方各自计算后汇总并各按50%分摊。
三、在栽种、管护期间所产生的机耕、人工工资、肥料、农药等费用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四、苗木在地块生长期间,如与周边地块及其他事项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产生的费用。苗木被偷盗,乙方按当时市场售价赔付。
五、甲方负责销售,苗木高度达3米以上,甲方按每株2元全部回收,高于或低于此价格均归甲方承担。所得的总收入,甲乙双方各按50%分配。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望江县绿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华阳镇司阁村村民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15年3月15日
树木种植合作协议 [篇4]
绿化种植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基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所承接的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叉东北角绿化改造工程的绿化种植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叉东北角绿化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叉东北角。
三、承包范围:
1、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叉东北角绿化改造项目的各种花草、树木的种植(包括洞开挖处理、吊装、种植、修剪、浇水、场地平整等花草树木种植的全部工作,其中还包括1棵φ180桂花树的起苗运输工作)。
2、花草、树木种植的数量,详见朝阳路与洞大道交叉东北角绿化改造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四、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人工费,包施工吊车、机工具,包种植质量,包种植验收合格,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壹元整,小写;¥10,000.00元。
2、工程完工后,经业主对种植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施工工期:
1、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工。
2、在此工期内乙方不能完工引起的,甲方损完全由乙方承担。因人力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工期顺延,可以相应延长。
七、开工准备:
1、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并组织技术交底等工作;
3、乙方接到图纸后,应尽快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八、工程质量:
1、乙方确保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施工,并达到本标准合格级。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
2、甲方应如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的规定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树木种植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的意图和目的:为增加经济收入,改变农产品的经济结构。经甲、乙协商在甲方的土地内栽植树苗,甲方出资树苗、技术负责、苗木价格信息、出售、环节的疏通等事宜,乙方投资土地包括苗木栽植、灌水、施肥管理等。
二、栽植苗木地界以及树苗种类:
第一块:面积 亩。四址:东: 南: 西: 北:
第二块:面积 亩。四址:东: 南: 西: 北:
第三块:面积 亩。四址:东: 南: 西: 北:
第四块:面积 亩。四址:东 南: 西: 北: 。 共计 块 亩。若有政策性的征占,面积以国家政府丈量的面积为准。并附草图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市场所需选择苗木,并与乙方协商一致通过为准,
方可栽植,购买苗木费用由甲方出资。确保苗木不能有病虫害。若在栽植以后甲方经常关顾苗木长势,若出现问题及时提出方案,要求及时乙方补救。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投资土地苗木栽植管理、施肥、灌水等,乙方有权建议苗木的树种选择。
五、甲乙共享
经甲乙双方栽植苗木完以后,双方协商签订合同,甲方调运苗木来之后,由乙方妥善管理。在苗木长到成品苗后甲乙双方协商方可出售,出售资金各半分成;若有国家征占土地,土地面积的赔付归乙方所有,土地内的产物(树苗)所赔付资金,全部由甲乙双方各半分成。
六、违约责任
苗木栽植以前成本全部由甲方承担,栽植以后由乙方管理,没有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能擅自移除树苗,若有那方违约按苗木当年市场价格的3倍赔付。在所买苗木资金到帐后及时分成,最多不能超过48小时,否则每天按20%支付对方迟纳金。
七、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树木种植合作协议 [篇6]
树木种植合同
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上简称乙方)
经甲方同意将位于 树木种植工作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责任
(1) 树木种植要求:
①种植树名: ;
②种植前要将种植范围内的的杂草、杂树清除干净;
③挖树坑要求:长 ×宽 ×深 ;
④树坑间距:直 , 横 ;
⑤施肥要求:每棵树要投放 后,再将泥土翻平;
⑥种树时,树头的胶纸必须撕掉,否则罚款 元/棵;
⑦树种植后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树种死亡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及时补种,补种的树木不另计人工费:
a. 属双方非故意原因造成树种死亡;
b. 自然原因造成树木死亡;
c. 由于其他人为原因或非相关物体原因造成树种有所损伤但找不到肇事者且无法追究责任。
二、款项结算及付款方式
(1) 种植树木人工:按人民币 元/棵结算,此价包括以上所列事项。
(2)付款方式:按种植进度 %付款,种植工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内付清。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搞好防火、治安等工作,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四、若本合同其中条款与实际情况矛盾并有欠合理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修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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