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数字客房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09:22:13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数字客房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数字客房合作协议

乙方:浙江爱想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

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部分 甲方提供的基础条件

第一条 基于甲方已经将100m以上带宽的局域网接入到客房的基础上。

第二条 甲方为“数字客房”项目的施工安装提供适宜的安置场所及相关基建配套,协

助配合乙方数字客房终端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并提供安装人员的住宿。

第三条 甲方对数字客房终端及系统的运行进行日常监控和简单的维护工作,并有义务

及时向乙方报告其不能处理的故障。

第四条 当甲方无法完成维护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维护。

第五条 甲方应积极做好“数字客房”的广告推广工作,通过适当的营销,实现数字客

房的最优化利用。

第二部分 乙方实施的业务范围

第六条 由乙方投入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与硬件设备,实现甲方客房数字化,共同向商

旅客人推出“数字客房”业务。

第七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酒店专用服务器、数字客房终端等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

第八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数字客房应用平台软件,并负责数字客房软件的安装、调

试以及软、硬件维护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 乙方有义务持续开发、更新数字客房平台上的商旅信息服务。

第十条 数字客房平台的信息发布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合作期满,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并由乙方更新终端设备。

第三部分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二条 爱想数字客房系统单套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

安装数量____________台,机型配置为 。

第十三条 合同金额(人民币):

乙方收费期共 个月,每月(大写) 元

(¥ 元)。

合同期内支付给乙方的总额为(大写) 元

第十四条 计费起始日为数字客房系统验收合格之日,甲方应在每月的7号之前将上月

应付款项汇入

以下乙方指定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户 名:浙江爱想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 户:

第十五条 如甲方逾期付款,除付清应付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计算方法为

滞纳金 = 应付金额 × 0.5% × 拖欠天数)。

第十六条 若甲方超过40天未付清款项,乙方除享有第四部分所列权利外,还有权终止

提供服务,无条件地收回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十七条 款项结清前,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即丧失数字客房应用平台软件的使

用权,同时,乙方将无条件收回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

第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遗失或是人为毁损(如设备摔伤、

烫伤、进水等),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双方可协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甲方负责出

列并承担一切费用。

(1) 将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可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本合同项下设备同等状态、性能的设备。

第十九条 乙方收到甲方最后一笔款项后,本合同项下的数字客房终端硬件免费赠送予

甲方。

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版权

第二十一条 乙方保证数字客房具有合法版权,同时乙方有权许可甲方合法使用该软件,

且乙方保证通过数字客房所发布的一切信息合法,一切由数字客房引起的版权纠纷全部

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数字客房系统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及实施权归乙方所有。未经

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拷贝或交换该产品。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需求说明的知识产权及其实施权归甲方所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或交换该成果。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数字客房拥有版权所有权,甲方在协议限定的范围内

拥有软件使用权。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其使用的软件非法复制,修改和提供给其

他人使用。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终止之后:甲方可以继续使用乙方的公司标识及由乙方自行开发的

数字客房系统软件;乙方自行开发的数字客房系统软件的升级版,由甲方另行付费;其

它需要付费购买的.软件,如要乙方提供则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品牌和标识用于商业目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素材为甲方进行个性化的内容制作。

第五部分 维护事项

第二十七条 乙方提供系统的安装、调试、远程维护、故障排除、功能调整,系统的更新和升级。

第二十八条 乙方为甲方运营本项目提供标准的用户培训和必要的用户使用手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承诺7×24小时电话支持;正常情况下,1小时响应,4小时解决;必要情况下提供上门服务。

第三十条 乙方在合作期内为项目运营提供正常的设备维护。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主机服务器合同期内免费保修,超出上述时限,甲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硬件成本和服务费用。

第三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显示器、鼠标、键盘等耗材一年免费保修,超出上述时限,甲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硬件成本和服务费。

第六部分 合约终止及违约条款

第三十三条 一般性违约: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限期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动、黑客攻击、政府部门政策管制等)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款项结清前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除承担本协议第三部分中的所列责任外,还应当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款项结清前,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该支付给甲方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合作期内,任何一方提前终止的,均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 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2.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3. 如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可根据相应条款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第三十九条 终止后之事项

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结算或任何一方之付款义务。

第七部分 其它事项

第四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使用中国法律。 第四十一条 协商与调解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第四十二条 法律纠纷

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提交诉讼之部分。

第四十三条 弃权与修改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书面协议方可修改。

第四十四条 完整协议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第四十五条 通知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之形式发送,其他形式无效。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通讯地址:

甲 方: 乙 方:浙江爱想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杭州北部软件园祥茂路16号d座

408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人:

第四十六条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终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四十七条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第四十八条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第四十九条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五十条 本协议由双方之正式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章生效,以昭信守。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十二条 附件: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浙江爱想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数字客房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速酒店客房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进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诚信、服务、共赢”的原则,就甲方研发生产的酒店数字客房系统(又名:vpd)的应用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1. 甲方免费为乙方铺放安装vpd数字客房系统 台;

2. 合作双方按约定标准对vpd数字客房系统为酒店带来的收益进行分配;

3. 设备权属:vpd数字客房系统所有权为甲方;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乙方要求完成铺机安装数量和装机要求。

2.负责乙方与技术方的有效衔接,将乙方提供的文字、视频广告和

pop样片等相关信息交技术方,及时为乙方的系统内容进行更新,并定期向技术方支付系统远程更新和维护费。

3.负责合作存续期内的vpd数字客房系统保修;如出现硬件故障,当

日为乙方换机或现场完成维护,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使用;并为乙方提供技术维护人员的培训。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负责互联网线装备到客房和服务器放置点

2. 每批次装机前,向甲方提交“数字客房安装申请表”,安装结束后

派专人负责验收。

3. 负责vpd数字客房系统在客房的安全使用;对损坏、丢失、被盗

等人为损失进行赔偿。

4. 为住店客人重点推荐已安装数字系统的客房,进行有效宣传,并

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适时维护。

5. 负责宾馆内部产品供货商广告的招募、推广及自身广告内容、图

片、视频的提供。

四、利益分配约定(甲方免费安装 乙方有偿使用)

1.系统收费:(选择其中之一)

a.乙方按已安装数字客房实际销售价的 # %向甲方支付每天系统使用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系统使用费结算后支付给甲方(遇节假时,日期顺延)。

b.甲方按乙方的装机数量和入住比例,收取 元/台/天的系统使用费,其中甲方80%;乙方20%。每月26日结算次月系统使用费。

c.付款方式:银行按甲乙双方确认委托代付款

2.广告收费:

a. 宾馆供货商广告费(在本宾馆所有机器内篻入),甲方40%,乙方60%;

b. 由甲方推荐的其它企业广告(全国所有一体机广告平台装入),乙方收取40%广告提成。余下交付技术方。广告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合作期限:

1. 双方合作期约定为五年,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与第三方进行同类项目的合作;

2. 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如需续约,双方另外签订合作协议。

六、保密条款

双方对于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违约责任

1. 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退出;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合作期限的全部收入给另一方。

2. 乙方不得非法复制、破坏或反编译系统软件,如有违背本规定,技术方保留追偿和索赔的权利。

3. 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系统使用费,延误的时间须按应支付总金额每日10%向甲方交付滞纳金。如超期十日,甲方将对所装系统进行停机,待费用结清后,再行开机。

4. 如乙方超过一个月未向甲方支付系统使用费,甲方有权拆除在甲方安装的系统,并按违约损失追究乙方赠偿责任。

八、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或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时,不视甲、乙双方违约,双方均表示认同。

九、其它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司法机构仲裁。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乙方验收之日起生效,期满五年合同终止。(即 2015 年8月16日起至 2015 年 8月 15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均可优先续约。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收款账户:付款账户:

收款账号:付款账号: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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