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商品代销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09:09:06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商品代销合作协议

第一条 协议双方

商品代销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1.1 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本协议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于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于2015年___月___日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本协议约定的甲方产品。

2.2 允许乙方销售的产品名称、种类及市场价格、结算价格、预付款价格、余款价格见附件1。

2.3 本协议中的“市场价格”是指甲方对外公开的统一零售单价;本协议中的“进货价格”是指双方进行货款收付时所依据的财务结算单价。

2.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的产品,乙方按照产品的进货价格支付货款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制定和调整产品的市场价格和进货价格。

3.1.2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第4.2的情况下或其他法定条件下单方终止本协议。

3.2 甲方的义务

3.2.1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于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2.2 根据乙方业务开展情况,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开展销售所需的业务资料文件。

3.2.3 甲方承诺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如甲方因市场情况或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产品的市场价格时,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有权在销售推广中使用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企业标示、有关图片和文字说明等)。

4.1.2乙方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第3.2条的情况下或其他法定条件下单方终止本协议。

4.2 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应利用其门店资源和各种宣传手段,积极、持续地向消费者推销甲方产品。

第五条 价格与结算

5.1 本协议约定销售的产品名称、种类及市场价格、进货价格见附件1。

5.2 乙方订货时结清当次货款,不论乙方是否进货,每年5月31号和10月31号都需结清之前未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产品抵扣所欠货款。

第六条 质量责任

6.1 由甲方产品的质量本身引起的质量事故或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2 若乙方假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享有进一步追究乙方

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由于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一方无法按时执行或根本无法执行合同时,另一方不得追究受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本协议一方的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第九条 备注

9.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1年。若任何一方决定不再延续本协议,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0.2 本协议终止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尚未执行完毕的订单有效,并须执行完毕。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本协议的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如补充协议有与本协议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4 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依照该会的仲裁规则形成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

10.5本协议为双方共同格守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布本协议有关内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的两年内,双方都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模式、交易流程、经营战略、销售业绩、客户资料等商业机密;否则,泄漏有关信息的一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0.6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10.7 本协议附件: 附件1:《价格表》 附件2:《采购订单》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2015年 __月 __ 日 2015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__月 __ 日

附件1

价格表

附件2

采购订单

甲方:北京宜泰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韩陶瓷洁具公司

签发地点:中国北京 签发时间:2015年 月 日

2、付款

乙方应付货款为: ¥ 元,乙方已付预付款 ¥0 元,未付款 ¥ 元,乙方每年5月31号和10月31号都需结清之前未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产品抵扣所欠货款。 3、检验

1) 乙方按本订单规定及其相关合同表述的质量、数量、技术规格等作为验货依据。 2) 若甲方交货产品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4、不可抗力

1) 若火灾、水灾、政府行动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复供货。若甲方在事发后两周内仍不能履行订单责任,乙方有权按订单弃权处理。

5、违约或取消

1) 若甲方未能履行订单及相关合同所定的任何重要条款,又无合理解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收货品。

2)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取消或终止订单,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6、保密

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订单内容以及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报以口头、书面形式出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借或泄漏给第三方。

本订单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手机: 日期:2015年__月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手机:

2015年__月__日 (盖章)日期:

商品代销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商代销和甲方的渠道代销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和服务的形式,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作为乙方在电商代销和甲方的渠道代销服务方,负责为乙方产品电商和渠道代理销售。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品行货、产品包装以及资质和产品图片等相关信息,并负责提供产品发货到甲方指定仓储点或是指定客户收件地,提供售后服务。

第二条:协议签订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年   月   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议到期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及签署的各类补充协议和约定(保密条款除外)失效。若双方继续合作,须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2、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结款条款仍应有效,双方仍应遵守。

3、如果任何一方拟在合同期限内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终止协议,提出解约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甲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影响时,或出现本协议其他条款中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有效期限届满前,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如果双方均无异议,在次年度的三月底前续签,在此期间本协议及附件中各文件均继续有效。

6、其它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另拟补充协议。

第三条:合作流程

1、协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和产品相关信息以及相关产品的图片(图片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等。

2、甲方将乙方的协议产品在网上商城和甲方渠道进行宣传、销售。

3、甲方向乙方收取商城平台使用费及产品页面制作费用/年:      元,产品促销及广告推广费用/年:      元。(按协议生效日起一个自然年计算)。乙方首次平台使用费须于协议生效后      日内交付甲方,此后每年应在协议到期前15日内足额支付下一期。

4、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纠纷等):人民币   壹   万(产品全部下架或合同终止三月后退还)。

5、乙方所付佣金:

(1)选择固定费用的:佣金计算方式为——甲方完成的订单数*对应商品应支付的固定费用;

(2)选择固定比例的:佣金计算方式为——甲方销售商品的货款总额*对应商品采取的固定比例(25%)。

6、协议期间,甲方委派代表____以传真或网络对接联系方式联系乙方,乙方只针对甲方委派人作为唯一下单人提货人,其余的人一概不予接纳,有权拒绝甲方公司其他人员下单提货,下单派送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和派送客户收件地和收件人。下单提交方式提出产品书面或电子订单(乙方出货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甲方合同章为准)和交付期限。乙方获取产品订单后须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向甲方或用户发货。

7、商品结算价格和市场价格以附件(一)为准,如有特殊调改,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或电子函件通知甲方负责人。

8、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配送方式负责商品配送和配送运费。另有约定除外。

9、甲乙双方均确定商务对接人员,负责售前、售后、配送、客户投诉、库存盘查及对账等具体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双方留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甲方负责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负责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10、结算期满甲方向乙方出具提货单及剩余产品清单,与乙方对帐。双方对帐确认无误后,规定期限内结清已售产品货款,确认或调退剩余产品,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结算条款

1、结算价格: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明细表(包括产品、规格、结算价、建议市场零售价等)作为该协议的附件,价格变动时,乙方调价须提前15日书面或电子函件通知甲方,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字为准,以备查。在促销活动期间,促销产品的规格、价格等问题双方另行协商。

2、每3个自然月为一个销售结算周期;

3、甲方在一个销售周期后的当月5号给乙方出具对账单(销售明细),该结算周期月的5至10号为上一个销售周期的对帐期;

4、结算方式   :①支票;②电汇/信汇;③   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5、甲方根据上个结算周期实际销售数量(扣除退货)对账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如付款日为双休日或国定节假日则顺延一个工作日,由甲方扣除佣金、推广费等,将剩余货款按照第四条第4项所提方式给乙方结算。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瑕疵,造成或可能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时,甲方有权保留该商品所有货款的结算至该问题解决后的权利。

6、结算金额:指进入结算期的`订单销售总额减去累计销售退款额、相应的佣金额,促销活动期间,促销产品按照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特供价来结算,促销活动结束,则仍恢复原有商品结算价。

7、发票:甲方负责给电商或渠道用户开机打正规发票,乙方于每期结算时按照结算金额给甲方开具产品发票。                                                                                                                                                                                                                                                                                                                                                                                                                                     

8、乙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人民币 壹  万元。协议终止后,如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产品是正品真品无有客户投诉导致甲方名誉等受损且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致使甲方遭受国家有关机关处罚、裁决赔偿等损失,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合同终止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将保证金余额归还乙方,甲乙双方同意该保证金不计算任何利息。

9、甲乙双方如需修改收款信息,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通知对方,则应承担对方根据未修改的付款信息向自己进行付款所发生的一切后果。

10、如乙方无故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形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甲方扣划保证金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款中扣划。

11、付款信息:除另有其他书面约定外,甲乙双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乙方银行帐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五条:商品配送、签收

1、普通类商品:配送时限为自乙方收到订单后1-3个工作日,逾期扣除该订单金额的20%。

2、定制类商品:配送时限为自乙方收到订单后5-10个工作日,逾期扣除该订单金额的30%。

3、商品签收:消费者签收确认单无误后没有投诉,钱款结算完毕则确定为该订单商品签收。

4、快递丢失:因乙方发货原因,快递方造成的商品丢失、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丢失或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拒绝签收:快递包装已经破损或内部商品已明显破损,消费者拒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拒签、快递破损、退货等原因造成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奖励销售佣金

如果甲方代理销售所做的业绩非常突出,则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代销商品奖励销售佣金提点,具体如下:销售人民币   万元,提点   ,销售人民币   万元,提点   ,销售人民币   万元,提点   ,销售人民币   万元,提点   。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甲方的渠道进行甲方品牌产品宣传和提供销售服务。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相关资料(如:产品、品牌、商标、纸质和电子版产品说明、相关产品图片等)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市场营销推广工作、经双方认可后在网络和甲方渠道正式运行该项目,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推广产品相关材料进行及时更新,以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和效率性。

(3)甲方应保证本协议涉及电商和甲方渠道的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销售的要求。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产品生产、经营合法的有效文件、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资料、进口报关、检验资料等相关资质),并有权索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留存。

(5)甲方按本协议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期限与乙方结算、结款。

(6)甲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结算周期和乙方进行结算所销售产品的费用,过期不结算的,乙方有权要求不再发货,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应结款项的0.1‰/日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库存量,以便为甲方做网络销售推广提供可靠地依据。乙方必须随时甚至按照甲方的要求规定向甲方报告库存量。

(8)甲方拥有乙方产品的网络销售权,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消费者订单信息进行二次营销,一旦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所有款项。

(9)甲方确保已合法取得在网络电商和甲方渠道销售权,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均属正品,真品。并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检验合格报告及进口相关资料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商标、授权证书等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销售推广需要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如:产品、纸质宣传册页、电子版产品说明、相关产品图片、尺寸、功能介绍资料等),并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甲方网络和渠道销售的要求。

(3)乙方不仅保证产品的真实、正品、不缺斤少两、不随意变化花色和外形以及尺寸、包装,而且要保证产品的库存量,不能库少报多,形成假性销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权利对其在甲方推广产品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方网络销售和渠道销售内容是否合适做出判断,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经销商。

(6)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等原因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和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7)乙方保证对其提供产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若乙方产品涉嫌侵权,导致甲方经营行为发生法律纠纷,造成甲方受到经济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期、结款期与甲方以结算价格结算。

(9)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质量符合同类商品国家、行业的强制性规定。

(10)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须无条件更换产品。由乙方所提供产品品质、质量等问题所引起的争议及售后服务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八条:责任界定

1、消费者投诉处理:因产品质量、配送、维修等投诉时,乙方应在3-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给予答复并解决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投诉商品2倍的金额。

2、重复投诉及重大投诉:因首次投诉反馈问题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造成的重大投诉(如媒体曝光等)乙方需积极处理并消除影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投诉商品5倍的金额。

3、如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延伸出的其他问题,并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包括罚款、市场信誉、社会名誉损害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扣除投诉商品2倍的金额。

4、如因乙方过分宣传,夸大产品功能、效率、作用,所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缺斤少两、不按订货单发货等行为因素而造成的投诉或社会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投诉商品5倍的金额。

5、如因乙方库存量不足造成订单不能及时发货,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甲方所出现的相关损失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九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执行期间及结束后两年内,甲乙双方共同负有对本合作协议及双方就产品协议结算价等信息应履行保密义务。

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包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种类、销售价格、交易条件为双方商业秘密,未经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

第十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变更或终止合同后方可执行,如一方单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

3、任何一方申请破产、接受债权人的安排,被裁定破产而造成无偿还能力时合同自动终止。

4、合同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一方依据本合同要求另一方承担合同的追溯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七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等可以派送的快递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第十三条: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商品代销结算价格表和代销商品市场价格参照表(乙方提供);

附件(二):甲方所要求代销商品相关信息详述(乙方提供);

附件(三):甲方所要求代销商品规格图片(乙方提供);

附件(四):乙方有效证明资质文件(乙方提供);

附件(五):甲方有效证明资质文件(甲方提供);

附件(六):《乙方承诺函》 ;

附件(七):《反商业贿赂协议》 ;

附件(八):《授权委托书》 ;

附件(九):合作商户登记单。

附件(六):《乙方承诺函》

承诺函

北京兴广隆科贸有限公司

我司保证给与贵司提供销售的商品为合法的正规渠道进货,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部产品属于正品、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我司承诺在此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因此导致任何纠纷我司负责,与贵公司无关,由此给贵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我司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年      月     日

附件(七):《反商业贿赂协议》

反商业贿赂协议

双方合作期间,为了维护双方公司的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反商业贿赂行为,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的馈赠。

第二条: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回扣、娱乐、旅游、吃请等。

第三条:甲方任何员工、部门不得以甲方或非甲方名义向乙方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如乙方发现甲方员工存在上述行为,乙方及员工可以向甲方举报,甲方根据情况给予举报方相应奖励。

第四条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否则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礼品卡、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乙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第五条 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甲方更多的商业机会。甲方设定专用邮箱接受乙方的投诉:#url#,电话:010-52298066。

第六条 若乙方违反本规定,贿赂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或不配合甲方查处其员工的受贿行为的,甲方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依法对乙方采取诸如冻结所有应付账款的措施,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商户(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一、因工作需要我公司现授权         (先生/女士)负责与贵公司的相关往来业务。其行为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如有变更,我公司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我公司对其授权如下:

1、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的洽谈、签署履行:

2、往来账务的核对确认与结算;

3、每次送货,退货单据的确认;

4、出具各类确认函及备忘录

4、降价产生应付补差款项确认;

6、商业折扣、返利的确认管理;

7、市场推广费、管理费、促销费等应交款项的确认;

8、合同外各项费用的确认管理;

9、其他:                                                

二、本授权书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授权代表代表无转委托授权,特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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