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合作协议

时间:2022-08-03 22:36:26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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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合作协议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满足客户市场需求,合理使用市场资源,提高特技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甲方市场份额。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市场合作签定如下协议。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合客户在特定区域内进行品牌销售,客户应该在该区域有深厚的销售基础,广泛的渠道网络并且具有较强的实力。

二、合作方式

1、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在 省(自治区) 市(区域)进行销售、市场开发、渠道管理等相关事务,并承认其在该区域唯一性、合法性;乙方代表甲方进行投标,并负责维护关系及公关,并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投标及销售甲方品牌产品。

2、 甲方根据用户单位产品需求提供不含税、不含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报价。税费比率为报价总额的12%,超出部分 %;乙方负责用户单位采购合同的争取与跟进。

3、 甲方向乙方提供货款结算帐户、增值税发票等财务支持。

4、 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保证金 万元,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或者没有达到规定销售额的 %甲方有权作为罚款扣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无违反本协议行为并完成规定销售额,在本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本协议,甲方在收到确认函后一星期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甲方全年向乙方提供产品样本、企业资质 套,超出部分乙方按成本价购买;乙方有对保证金状况有知情权,申诉权。乙方需保证有关资料仅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三、业绩奖励办法

1、乙方如超额完成任务额,甲方将给予市场开拓奖励。具体标准如下:a、超额完成 万元的,按 %返还。b、超额完成 万元的,按完成额的 %返还。

2、返利部分甲方按实际情况和乙方应付款支付情况在每年度末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遵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经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独立承担,与乙方无关。

2、 甲方应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相关方便(货源、各种检验证明、相关技术资料、全套的经营培训、经营咨询、经营保护、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以及产品的质量保证等),标书制作费甲方提供 套/年免费服务,其余按工本费收取,标书制作需收取乙方500~800元/套工本费;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作市场推广,向代理区域市场介绍甲方及甲方的产品。为不断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而努力。

3、 甲方应主动关心乙方的经营活动,保护乙方的市场稳定,向乙方介绍企业情况,增进乙方对企业的了解。乙方也应积极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供甲方参考决策和改进工作之用。

4、 乙方在与用户单位签定采购合同前需将合同提供给甲方审议,甲方同意后方能签定否则甲方不承担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甲方应按时按时完成乙方订货,所提供产品执行国家工业产品的“三包”规定。如属产品质量问题退货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妥善解决,属于乙方用户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费用 ,属于甲方产品 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或售后服务。

5、 乙方用户单位如需考察,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陪同、技术、介绍支持,并负责一餐的费用,甲方不负责其他费用的支付。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检查,但不承担乙方因为违法经营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7、 甲方有向乙方解释本协议条款意义及后果的义务,并拥有对本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8、 甲方有义务有责任对乙方个人及商业秘密保密。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销售、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并且自觉遵守甲方甲方市场营销政策,维护甲方企业及其品牌的市场形象,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应按时向国家缴纳相关的税费,乙方对经营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对一切因经营所造成的民事、工伤负全部责任。

3、乙方用户到甲方考察,由乙方陪同接待,并提前通知甲方相关情况、注意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支付(除甲方应负责一餐费用外)。

4、 乙方有义务在与用户单位签定合同前将合同内容交于甲方审议。乙方应将市场行情、行业竞争对手的有关经营情况报告甲方,对产品质量、用户需求、以及市场价格的动态方面的信息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将综合反馈情况,将分析和预测的内容和乙方进行沟通协调,以促进相互间的共同发展。

5、乙方所签订单应如数向甲方采购,甲方应满足乙方的供货需要。如有缺档产品或其他配套产品,也应交与甲方完成;如有甲方操作确有困难,经甲方许可,乙方可以另找其他厂家,但甲方收取成本价5%的管理费用 ,所有产品必须经甲方的质检人员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甲方的品牌。如有违反,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且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6、乙方和用户签订的购货合同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传真或快递给甲方,以纳入公司销售业绩档案。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取得用户单位关于甲方产品使用情况书面评价,以方便在未来投标、经营过程中做到营销资源的集中和共享,以使客户获得最大的利益。

7、乙方不得将项目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擅自转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将不承认和继续履行该协议。乙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终止投标的,应及时将情况向甲方反馈,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有侵害甲方权益行为时,甲方有权取消授权 。

8、在甲方的授权时效内,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制度和保密范围,如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取消对乙方的授权。

六、供货与货款

1、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用户单位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供支持,但此条款非甲方义务。

2、 甲方与乙方的采购合同签定前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发货前,乙方需向甲方帐户打入不低于 %货款。乙方应在发货后 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货款 %,剩余部分内应在一年内付清。乙方全年拖欠货款不应超过货款总额10%(按不含税、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最低出厂价计算)。

3、 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甲方提出协商请求,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授权期满时,如果续签约的,经乙方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提出续约申请,由甲方根据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信誉和业绩确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3、协议执行过程中,经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期限或提前终止协议。也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此协议书的附件。协议到期后没有续签的乙方不享受公司的优惠政策和奖励。

八、协议生效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都已充分理解并无任何疑义。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自乙方将保证金 万元汇入甲方帐户或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以汇款单据为准)

九、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乙方未按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结算并将款项打入除甲方及甲方指定帐户外其他帐户的,或者乙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款与应付款)与事实不符的;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5、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6、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7、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续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 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签订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协议不能继续的情形除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其它事顼

1、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核查,乙方不得推搪,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

2、每公历年底,乙方应主动和甲方进行结算和对账,对没有结算和结账的分公司不享受公司的优惠政策和奖励。

3、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参与投标等事项,按公司《标书制作管理制度》执行;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财务部一份留存。

5、执行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不能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应向协议签定地法院提起诉讼!

6、协议签定地 浙江省永嘉县 。

十一、补充条款

1、

2、

3、

4、

5、

6、

7、

8、

甲方(公章):浙江特技阀门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银有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325102 邮编: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区域合作协议 [篇2]

为落实《_________》,加强_________区域内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协查联动,加大对跨省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_________区域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本着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宗旨,开展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并就有关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框架内,_________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都是合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都有落实本协议所列各条款及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条 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共同组成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所在省区自动成为值勤省区。

确定主任委员原则上与承办当年_________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的省(区)同步,其余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_________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建立委员会联络员制度。_________省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分别指定1名总联络员并组成总联络员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的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稽查机构负责人自动成为联络员并实行本辖区负责制,由总联络员负责_________省(区)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省区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由总联络员负责,主要包括:及时通报联络员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通报本区域的稽查执法情况;及时协调跨省区的稽查执法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等。为提高区域稽查合作的效能,除跨省区查办案件需向_________省(区)的总联络员局面备案外,各省区联络员之间可以直接沟通交流,及时核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案件协查联动机制。_________省区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对于_________省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关省区处理。对跨省区的案件协查,无论电函委托或直接派员调查等方式,有关省区均应给予密切配合、优先安排,协查结果各自送上级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一)对电函委托协查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二)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跨省区办案的,经向其上级和调查对象所在地的总联络员备案后,可以向调查对象所在地的联络员提出协助,联络员所在稽查机构应予以密切配合,优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三)对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协查方应当积极联系并给予支持;

(四)对邻近省边界接壤的县市之间的稽查执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界追踪并要求当选联络员联动协查;但查处案件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一并向双方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五)合作区域内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之间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工作,被委托方必须按委托方要求及时送达,并按时将回执和结果反馈给委托方。

第六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对在_________区域内涉及到跨省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需要紧急控制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应当立即启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首发省区应当及时知会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应当立即通知各自的联络员展开调查,并应当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区域内予以通报。

第七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信息沟通机制。建立_________省区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数据库,形成区域内协调、统一、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储存系统,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以下信息:

(一)各省区出台的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各省区稽查动态以及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情况和质量公告等;

(四)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 委员会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负责召集、接待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当年药品监督稽查合作的情况;交流各自辖区的有关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动向;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下年度合作计划、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及实施细节等。

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前,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的总联络员应当召集各省区总联络员,提前商讨和确定全体会议的主题及相关事项,协调组织筹备和接待工作。

委员会首次全体会议由___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承办。

第九条 全体会议及日常工作有关的经费安排,按《_________》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条 在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内,本协议如需修改或增加内容,由各省区总联络员收集意见、综合协调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后,送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署。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各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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