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股份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新庄村农家乐旅游的快速发展,拉动新庄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甲方与乙方合作开展农家乐旅游活动。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哈尔滨市建立新庄村农家乐旅游办事处,负责组织、策划和推广新庄村农家乐旅游工作。乙方自筹资金,招聘直销员工,做市场销售工作;自行解决交通工具问题。
二、甲方出资16000元交由乙方制作农家乐旅游宣传册和广告宣传费。
三、甲方以现有基础设施、村民自有房屋接待游客。
四、行程暂设一日游、二日游。住宿:12元/晚;早餐:6元/人;正餐(午餐、晚餐):八菜一汤; 15元/餐/人;10人/桌。
五、甲方为游客提供活动场所,如:乒乓球室、台球室、扑克和麻将等。
六、甲方必须保证游客用餐时的食品安全,如发生食品变质、食物中毒等事件,甲方要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必须保证游客住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必须保证游客交通和游玩时的人身安全。每位游客自带一份5元—10元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事故甲方要组织地接积极配合游客上报保险公司,并积极配合处理。
七、甲方接待旅游团队,必须以乙方调度派单为准,如有散客或自行组织的旅游团队去掉交通费用按照一日游每人收费80元、二日游每人收费120元,利润甲乙双方分配。甲方如自行接待旅游团队或散客时,必须告知乙方,以做调整。
八、甲乙双方必须统一报价,如人数、天数、行程、餐饮及活动要求,以调度派单为准。双方结算也以调度派工单为准,10天到1个月结算一次。
九、乙方宣传推介必须客观实际,不得扩大宣传。对游客提出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反馈解决。
十、乙方对每个团队都必须派专业地接人员,并根据团队具体要求,由专人带领游客参加各项活动,如:采摘、登山、漂流、冷水垂钓等。
十一、为了保证接待质量,乙方安排每次团队不得超出100人。
十二、乙方有培训当地接待户的义务。
十三、乙方围绕有机大米、山野菜、木耳、蘑菇、蜂蜜、小笨鸡和绿色猪肉等产品进行推广销售,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差价返还,具体价格协商解决。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
甲、乙双方一经签字,法律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2011年7月1日
农家乐股份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共同投资经营位于新庙镇月陂村七组 农家乐,甲方投资 万元人民币,乙方投资 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各占50%股份。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农家乐合作经营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合股以及适当的经营中的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农家乐业务发展和赢利,实现双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和乙方的合作就其投资比例对农家乐的赢利景象年终分红以及农家乐的经营管理权利(职务)。其所有投资都将用于农家乐的原始投资(房租、装修、经营类手续办理、进货、员工开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资款项。乙方可在甲方实施每笔资金开支时提出监督和审查的权利,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票据和开支证明。
三、甲乙双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农家乐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共同协商决定,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2、甲方和乙方共同拥有农家乐发展和财务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可随时就农家乐经营发展中出现的情况召开管理层会议、决议。
3、甲方和乙方共同拥有农家乐在农家乐经营发展中需要签署各类合同的首席权和签名权。
4、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
5、甲方与乙方应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则,共同管理共同发展。
6、甲方和乙方提供必要的继续投资,在此协议期间内,应积极参与酒点的开发和投资。
四、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过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因农家乐的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满。协议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家乐股份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降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风险,也为了体现收费与效果一致的原则,茶山竹海官方网站特别推出“一单一结”的佣金合作模式。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发布完善的农家乐信息,向乙方提供合作农家乐及客房.特色.以及面积的相关资料,包括农家乐设施,简介,客房资料及图片等;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确实的客房价格,如遇到价格调整,爆满及农家乐设施等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在后台变更,或者通知乙方客服进行调整,以保证用户获得信息的准确性,确保甲乙双方的商誉;
3、甲方应当尽心照顾好乙方带来的'客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客人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网站的维护和运营,并进行一定形式的的推广,提高甲方的关注度。 2)乙方负责甲方农家乐的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保证农家乐信息的及时更新、完善。 3)农家乐游客订单产生后,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
4)客人入住成功后,乙方及时回访用户,增加甲方的点评量。 二、预订程序
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直接预订。
2、客人预订后,乙方以短信或者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可向乙方客服索取客人信息。 3、客人通过乙方变更或取消订单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客人离店日,乙方客服将与甲方确认客人入住的间夜数。
5、客人离店后,乙方客服将在适当时机对客人进行回访,如实增加客人对甲方的评价。 三、关于佣金结算 1、佣金结算模式。
(1)甲乙双方采取“一单一结”的佣金结算模式,即乙方为甲方农家乐带来客人,在客人入住离店后,乙方按照客人实际入住的间夜数(入住的间数及天数之积),与甲方进行佣金结算。
(2)结算方式:客人离店当天,乙方客服与甲方确认用户是否入住,以及入住的实际间夜数。核对后,甲方应于两日内将佣金汇入乙方账户。
(3)乙方佣金收款账号以网站客服和网页公布的账号为准;经过长期有效合作,甲方为了支付方便也可以采用预存佣金——乙方代扣的模式进行结算。
2、关于双方合作的客房及房价信息。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网络售价不得高于农家乐门市前台售价,同样也不得高于其他网络平台的售价。单价(元) 农家乐消费类型 门市价 网络售价 底价 备注(如周末提价,请注明增加金额)
3、发票。甲方如需发票,可向乙方客服提出要求,乙方将在次月提供上月度的发票,甲方需支付10%的税点,并承担发票邮寄费用。
4、甲方应当如实履行协议的约定,如遇逃单或严重超期支付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四、关于景区网站刊登
1、若甲方需要在茶山竹海官方网站上展示自己的农家乐信息(菜品,电话,地址等)乙方可以有偿的提供这个平台费用为880元/年。其中不包括维护费用。
2、如果甲方需要网站上展示平台资料的上传,下载,修改,推广等服务费用为2000元以上每年。
3、若甲方需要租用衣服网站首页上面的广告位,则按照乙方网站广告位刊登价格为准。 五、其他条款
1、协议双方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履行本协议。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除另有协定,任何一方无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经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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