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训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就培训合作一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合作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之讲师,为甲方的客户提供约定的培训课程(内容)。 2. 双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按照本条列明的要求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培训: 培训主题及内容:《经销商业绩倍增4大支柱》(详见附件) 培训时间
: 2015 年6 月12 日 培训地点:
2.2 如遇培训时间或地点等发生变化, 甲方应在原定培训实施开始之三个工作 日前书面通知乙方, 否则甲方须向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3甲方的责任: 负责安排培训前的相关行政安排事宜等。 严格培训纪律,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 提供一名助教协助乙方实施课程。 为乙方提供受训员工的具体情况及课程内容要求,以便乙方有针对性备课。 遵重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允许,不进行复制及出售乙方本次课程的 cd、vcd等相关制品。
2.4 乙方的责任: 按合同要求到指定培训地点授课。 乙方于开课前三日内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讲义。 乙方对讲课质量及讲课现场的个人言行负责。 为创造良好口碑,乙方需使用甲方提供的名片,并在与甲方客户接触的过程 中,不得留下自身的联络方式,同时也不得提及乙方及乙方所在公司名称。 2.5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税后讲师费合计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元整(rmb14800元)。 培训期间的差旅及食宿由甲方承担。 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税后讲师费合计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元整 (rmb14800元)。甲方需于协议签署后、课程实施日前三天(即2015年6月
10日)支付全额培训费肆仟捌佰元整(rmb14800元)。付款方式为:现金或支票 双方对合作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或擅自非法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 其它事项
3.1本协议签订以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时间,否则视为违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十天通知对方,并取得另一方同意方可。
3.2如出现违约事项,违约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3.3乙方如延误培训时间,必须向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之任何分歧或争议,双方应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裁决。
3.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完毕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协议签署地:
内训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深圳市一二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培训主题: 《 》2、培训时间:2012年 月 日 (6小时/天)
3、培训地点:甲方安排
4、培训老师:
5、培训费用:讲课费人民币 元/天,总计费用 元。a、甲方负责培训的人员组织、场地安排、食宿等组织管理工作;b、在开课前5天内由甲方确认培训的提纲;乙方提供培训的讲义资料(电子版ppt讲义)由甲方自己负责资料的印刷工作(或由乙方负责印刷 本);
c、在培训过程中乙方培训师保证课程的质量;并保证不得有损及甲方信誉或其它不正当言行;
d、乙方讲师在甲方的培训中提供的培训课程内容(教学大纲、讲义等资料)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仅限于在本协议所涉及的培训中使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培训过程甲方不得录音、录像,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授课,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在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任何一方如有违反(不可抗拒的因素与其它因素除外,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地震、洪灾、流行疾病等;其它因素:社会因素、政治因素、航班因素;乙方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公司帐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中心城支行 帐号:814983269210001开 户 名:深圳市一二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 方(盖章):
签 字:
时 间:
乙 方(盖章):
签 字:
时 间:
内训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成都钦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 乙双方就培训合作一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合作方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之讲师,为甲方的客户提供约定的培训课程(内容)。
2. 双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按照本条列明的要求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培训:
培训主题及内容:《经销商业绩倍增4大支柱》(详见附件)
培训时间: 2015 年 6 月 12 日
培训地点: 成都
2.2 如遇培训时间或地点等发生变化, 甲方应在原定培训实施开始之三个工作
日前书面通知乙方, 否则甲方须向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3甲方的责任:
? 负责安排培训前的相关行政安排事宜等。
? 严格培训纪律,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
? 提供一名助教协助乙方实施课程。
? 为乙方提供受训员工的具体情况及课程内容要求,以便乙方有针对性备课。 ? 遵重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允许,不进行复制及出售乙方本次课程的cd、vcd等相关制品。
2.4 乙方的'责任:
? 按合同要求到指定培训地点授课。
? 乙方于开课前三日内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讲义。
? 乙方对讲课质量及讲课现场的个人言行负责。
? 为创造良好口碑,乙方需使用甲方提供的名片,并在与甲方客户接触的过程中,不得留下自身的联络方式,同时也不得提及乙方及乙方所在公司名称。
2.5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
? 甲方向乙方支付税后讲师费合计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元整(rmb14800元)。培训期间的差旅及食宿由甲方承担。
? 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税后讲师费合计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元整
(rmb14800元)。甲方需于协议签署后、课程实施日前三天(即2015年6月
10日)支付全额培训费肆仟捌佰元整(rmb14800元)。付款方式为:现金或支票
? 双方对合作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或擅自非法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 其它事项
3.1本协议签订以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时间,否则视为违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十天通知对方,并取得另一方同意方可。
3.2如出现违约事项,违约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3.3乙方如延误培训时间,必须向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之任何分歧或争议,双方应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裁决。
3.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完毕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协议签署地:
内训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实现双方优势互补,特达成如下培训合作协议:
1. 甲乙双方定期进行经验交流,互相推广培训课程:
甲方可推广乙方的培训课程,招收培训学员,乙方同意将甲方列为协助单位,乙方给予甲方25%的销售提成并为甲方在培训活动中提供宣传机会;
乙方可推广甲方的培训课程,招收培训学员,甲方同意将乙方列为协助单位,甲方给予乙方25%的销售提成并为乙方在培训活动中提供宣传机会;
根据课程内容,甲乙双方可互相交换和推荐培训师资;此项费用单议。
2.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市场调研,设计系统化专业培训内容,共同开发培训课程和组织培训活动,并在双方的网站、出版物、客户中共同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双方按约定比例进行利润分成;
3. 其他形式合作:
甲方培训教室建成后,乙方负责推广并优惠使用;
甲方利用其业务优势扩大和深化培训范围,形成相关培训体系:供应链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采购、外贸进出口、外销员、报关员、报检员、货代、民航、物流、商务英语等;由乙方负责推广;
乙方利用其资源优势承揽企业相关内容培训和整体培训项目,有甲方负责实施;
乙方为甲方介绍空运、海运、陆运、报关、报检、仓储、物流、贸易代理、货运保险等相关业务客户,甲方给予相应比例业务提成;
其他实现双赢的合作事项和合作方式;
4. 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内训合作协议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为具有合法招生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
乙方:,为合法享有公民权的个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携手合作,一起为有内训需求的客户(后续简称需方)提供服务。为使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特订立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具有合法招生、办学或培训的许可资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机构的机构介绍、演示胶片、开课计划等信息,要准确和严谨,不存在任何诸如专利、版权等方面的争议,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甲方与需方的实际合作情况,甲方有义务如实通报乙方,并配合乙方与需方核对。
3、协议签定后,乙方给甲方进行宣传。
4、乙方应在需方有兴趣与甲方联系后,及时将他们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甲方。
二、支付与结算:
1、乙方向甲方提供需方联系方式等信息后,若甲方最终和需方达成合同并执行了,甲方给予乙方佣金2000元/人作为中介报酬。(课程费用为10000元/次,讲师及工作人员食宿费、交通费等由需方承担)。
2、甲乙双方的结算办法为:甲乙双方确认需方报名成功,按不同的情况处理:需方向甲方付款的,甲方应在与需方培训执行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佣金,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需方向乙方付款的,乙方应在需方付清全额款项后,将扣除乙方佣金后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开具相应收款发票给乙方。
3、由收款方向学员开具相关收款发票或者凭证。
三、其他条款:
1、需方对甲方服务承诺提出异议或申诉(如授课质量与承诺不符、延迟开课时间、中途无故停课或课时不足等),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乙方概不负责。
2、对合作过程中出现客户重复的情况,双方依照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友好解决。
四、合同签订与违约:
1、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1年。自_2015年月日至_2015年月日终止。传真签章也有效。
2、本协议若有修改,双方可另行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之法律效力。
3、双方因合同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 曹山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内训合作协议】相关文章:
内训讲师合作协议05-20
内训师培训心得11-05
实训合作协议05-22
内训讲师邀请函06-25
内训师工作述职报告01-13
企业内训合作协议05-21
汽修实训合作协议05-21
实训基地合作协议05-22
实训合作协议书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