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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专柜合作协议
代理商入驻自有卖场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发展电信业务,乙方愿意在甲方自有卖场内开展电信 业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 基本条件及要求
1. 乙方应首先与甲方签订《中国电信移动业务代理合作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正常交纳业务保证金。
2. 自有卖场产权、使用权归属甲方,乙方只有销售区域经营权。乙方自愿交纳管理保证金____元,
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3. 乙方只能销售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合格cdma移动终端产品,所销售的产品依据国家相关三包服务规
定由乙方承担售后服务。乙方销售甲方的集采终端售后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
4. 乙方必须入店15天内自行办理进入甲方自有卖场的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并为最终购买用户提
供合法的商品销售发票,同时负责终端售后。
5. 乙方应拥有良好的商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代理商管理规定及其他规定内容,并执行
甲方卖场内的营业服务标准。
6. 合作期间乙方只能经营电信公司各项业务,严禁经营其它运营商业务。
一、 装修及店内物品归属的相关规定
1. 甲方享有室内外装修设施、收费柜台、电脑、打印机、收费线路接入、宣传展架等的所有权。
2. 甲方许可乙方进入的自有卖场是 ,卖场内可使用的销售区域及柜台位置 由甲方指定。
二、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月__ 日起至__ 年_ 月__ 日止。
3、合作期届满,如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则应于合同期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申请,经 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代理商入驻自有卖场合作协议》。
三、 上岗要求及工作守则
1. 甲方专业、系统地培训乙方从事电信业务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材料,并监督、 检查乙方的执行过程。
2. 甲方自有卖场中从事甲方业务的乙方人员均需经过甲方统一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
3. 乙方进店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对营业厅的日常各项要求及服务规范,如发现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追索乙方因工作人员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并要求赔偿。
4. 驻店代理商店员必须着公司统一制定的工装上岗。
5. 由于乙方的失误而造成的销售款差额或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 乙方负有自己提供终端、设备的安全保管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驻店代理商的店员服务规范及考核按自有卖场店员标准执行,严格服从店长的日常管理。
8. 驻店代理商如在店内开展促销活动,需提前与店长做好沟通工作。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办理电信业务的技术支持并负责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2、甲方负责卖场规范管理及指导工作。
3、甲方如发现乙方在甲方卖场内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取消乙方合作资格。
(1)乙方经营和销售其他电信运营商(包括移动、联通等)的产品;
(2)乙方经营过程中有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3)由于其经营原因,产生重大投诉的;
(4)乙方销售水货、窜货、翻新机、高仿机及无证无码手机的;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只能销售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合格CDMA移动终端产品,所销售的产品依据国家相关三包服务规定由 乙方承担售后服务,同时在销售合格CDMA移动终端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店内价格统一制度。
2、乙方在甲方卖场中销售的CDMA移动终端,凡涉及到国家工商、质检、税务等行政机关的检查或由于各 种原因引起的处罚或收缴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积极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协议进入卖场,确保在协议期限内与甲方合作,不得擅自终止办理甲方业务。 4、乙方在卖场中经营的所有业务需经甲方同意,同时承诺不经营其他电信运营商的一切通信业务。 5、乙方应严格遵守对客户资料保密原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否则甲方将因此扣除乙方 信誉保证金,同时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乙方在甲方卖场经营业务,需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自觉维护店内正常秩序,保证经 营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需自行保管所销售的各种终端、配件及业务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营业人员应服从甲方店长的领导,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并按甲方的服务规范进行营业。 9、乙方在甲方的卖场内,对于所销售的CDMA移动终端需要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在卖场内与用户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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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乙方必须保证丰富的终端,并将公司畅销机型达到100%上柜率,每款机型必须保证有两部以上现货。 11、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交付制度。
五、 违约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不履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并给另一方造成不良影 响和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aaaaaaaaaaaaaaaaaaa. 其它事项
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场专柜合作协议 [篇2]
合作协议
甲方:昆明梦幻芝麻儿童摄影乐园
地址:金碧路云津大厦26号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资源共享,扩大双方企业知名度的原则,先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在乙方消费满100元送梦幻芝麻游乐卡一张(内容:游乐卡面值100元可使用
15次;免费拍摄117元宝宝套照含:甲方负责拍50张以上的照片供客人挑选精放7寸3张,免费提供2套服装拍摄及2个化妆造型,除此内容以外的47张照片如有加选的需客人额外消费。如客人不加选本公司将以删除)
二、凡在甲方消费的会员,也可享受乙方所提供的优惠券,由甲方发放登记,同时在
其营业场所负责发放甲方的宣传资料。
三、甲乙双方不定期举办一些宣传活动,双方均以活动支持单位免费参与对方的活动,
以达到共同宣传的目的。
四、合作期间甲方均保证对乙方的客户优先照顾、热情服务、不出客怨、影响双方的
企业形象。
五、合作期间乙方提供宣传位置供此合作宣传用,宣传设计由甲方负责,审稿由乙方
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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