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机构对企业、社团活动的规定,为了提高乙方学校学生英语能力,满足乙方学校学生的各类语言考试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校园内建立起一个英语俱乐部,由甲乙双方负责俱乐部管理,包括活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俱乐部的形式:以会员制的形式招收所有对英语有兴趣的学员,定期举行俱乐部活动,通过俱乐部活动扩大会员数量。
俱乐部宗旨:在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约束下,以服务乙方校区全体学员为宗旨,开展俱乐部性质的活动团体,定期举行以语言公益服务的活动。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除考试周或特殊时间外安排操作俱乐部活动,俱乐部活动分为二种,一种为初级纳新类活动,一种为中级专项讲座;
2. 甲方有权利参与乙方的活动策划,给出相应的创意和建议;
3.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核和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修改,以满足甲方的品牌宣传需求;
4.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活动效果进行审核来决定活动的场次增减、形式创新及活动经费的支持或终断;(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活动效果进行审核并以此对活动的场次增减、形式创新及活动经费提出意见,并与乙方共同决策)
5. 甲方对乙方的活动经费分配、使用享有完全知情权;
6. 视俱乐部运作情况,甲方有权利停止对俱乐部活动的各方面支持;
7. 甲方有权利获得所有会员的信息,并且对所有会员信息加以管理。
甲方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出的活动方案进行审核和及时回复,对于已经通过审核的活动方案,及时的人力、物料、资金支持;
2. 甲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活动所需要的教师资源(包含外教资源),教材资源和教学方案;
3. 甲方有义务管理好会员信息,并且保证不泄露会员个人信息,维护会员的个人信息安全;
4. 甲方有义务在初级活动及会员信息管理中不涉及到商业课程营销;
5. 甲方有义务遵守乙方所在社团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向甲方提出活动方案的权利,对通过甲方审核的活动乙方享有执行权和管理权;
2. 乙方享有向甲方申请活动经费的权利,并有对甲方赞助经费管理、分配、使用的权利 具体的财务流程见附件1;
3. 乙方享有对俱乐部成员的信息管理和活动信息发布的权利;
4. 因校方原因导致活动不能按照预期进行,乙方不负责任。但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将活动推迟或
取消,减少甲方损失;
5. 当甲方对活动的场次增减、形式创新及活动经费提出的意见与要求违反乙方所在社团和学校
相关规定或者活动原则时,乙方有权利不接受甲方的意见与要求;
6. 甲方未能遵守甲方权利与义务时,乙方有权中止协议。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善的项目团队以经历甲方的俱乐部项目;
2. 乙方应在每次活动之前向甲方提交活动策划,经甲方审核后按既定时间执行活动;
3. 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相互约定的活动场次保证质量的完成活动的举行;
4. 乙方应认真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活动现场执行及活动结束的总结反馈工作。具体工作
流程见附件2。
其他甲乙双方合作原则如下: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甲乙双方有权中止协议。三个月期满后,甲乙双方有权选择不继续合作,或者就三个月内合作关系对本协议进行适当修改后签订正式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态度执行此协议,如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协议生效,有效期与合作期同长。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俱乐部战略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推动辽宁的旅游产业,活跃旅游市场、以增加景区的游客量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游客俱乐部”合作事项,双方本着平等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发挥和利用各自优势,整合双方资源,就“游客卡”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游客俱乐部:以“游客俱乐部网站”#url#为平台,将自助游、自驾游、个性化旅游的游客聚集到俱乐部,开展网上、线下旅游服务活动为主的会员活动基地。
二、游客卡:为“游客俱乐部”会员身份的象征,持“游客卡”进入景区享有一定的门票折扣和景区内消费优惠待遇,及俱乐部的其它更多优惠活动项目。
三、甲乙双方合作的权益、责任。
双方签署协议后,乙方(景区)即成为甲方(俱乐部)的会员单位。双方应承担如下权益和责任。
甲方
1、负责组织、管理俱乐部,并承担所需费用。 2、会员的推广招募、活动策划、实施。 3、“游客卡”的发售、管理及风险承担。 4、与乙方共同策划在乙方景区举办的'活动项目。
5、为乙方在免费注册成为会员景区,发布乙方的旅游简介及票价,乙方可利用此权限自行管理景区的宣传信息(统一格式)。
6、为乙方免费做如下宣传推广项目:
乙方
1、向持“游客卡”的会员提供景区门票优惠(含门票、住宿、餐饮、娱乐项目等),具体
项目价位如下
2、在景区售票处张贴“游客俱乐部”标志贴,以示为“游客卡”通行景区,统一制作的标志贴由甲方提供。
3、为俱乐部的会员单位,遵守俱乐部各项规则,承认俱乐部章程内条款。配合并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及会议。
4、按时提供给甲方宣传所需的景区图、文资料。
5、合作期间如遇门票价格调整,则执行新价格,但给予甲方的优惠折扣比例不变。 6、协助甲方推广销售“游客卡”,可按甲方规定获取奖励金。
7、指定专人负责与俱乐部各项活动的对接及联系,指定QQ号码与游客(会员)在线联系并解答、推介景区事项。
8、景区联系方式
四、操作方式(持游客卡到景区)
1、在景区购票处。持卡人出示“游客卡”(实名制,卡背有持卡人签名)可按规定人数以优惠价向持卡人出售折扣价门票(会员卡每次限购三张,贵宾卡限购十张)。
2、持游客卡的游客在购票时由售票人员在所购门票附券位置加盖“游客卡专用章”。此票附券做为会员积分的凭证依据,乙方应主动盖章(此章由甲方提供)。
五、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由甲方在#url#网站公示栏告知会员。
六、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
1、乙方没按要求将“游客俱乐部标志贴”张贴在售票处显注位置(标志贴为持卡会员和景区售票员显示乙方为“游客卡”合作景区)。
2、乙方没按协议优惠价给持“游客卡”会员景区门票优惠。
七、双方同意并遵守上述条款,为扩大发展俱乐部提供建设性意见和措施,积极参与俱乐部的活动工作,完善未尽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景 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负责人: Q Q 号:
2015年 月 日
俱乐部战略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
一、 合作期限
1、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年,即自月年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2、合作方式为“战略联盟”会员制,入会不需要支付任何会员费用。(后续会刊或活动手册推广,收取印刷制作工本费的原则)
二、合作目标
通过甲、乙双方强大的影响力及良好平台的相互借助,达到以下目标:
(1)展示甲、乙双方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双方品牌价值的同步提升。
(2)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种形式的资源互换,优化宣传模式,扩充宣传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
(3)通过展会、团购、定期媒介展示等落地活动形式,增进甲、乙双方产品的快速销售,开拓更多元化、多形式的媒体合作。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采取“双方自愿”原则友好合作,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名誉及形象;甲、乙双方除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不得干涉对方的其他业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为乙方的战略合作媒体。
(2)甲方不定期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广告版面,用于乙方自身品牌宣传及形象展示,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及用于违法活动。
(3)甲方具有刊登经乙方授权的部分文字、新闻通稿、照片、图片、影音等相 1
关资料的资格,并以优先冠名方式提供给乙方部分栏目。
(4)甲方为乙方的活动提供适当的媒体宣传及新闻发布。
(5)甲方可以参加乙方举办的各项公关及营销活动,由乙方提供一定数量所需物料、资源。
(6)甲方有机会获得乙方活动的采访权。
(7) 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作假行为(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业务等不属实或加盟申请表所列的服务承诺执行不到位),甲方有权第一时间终止并解除合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成为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
(2)乙方授权甲方为“媒体支持单位”,并在经营活动中显眼位置的宣传中体现“媒体支持:电视报读者俱乐部”LOGO和字样。
(3) 乙方可以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公关促销活动,所需物料由乙方自理。
(4)乙方确保申请表中的承诺为真实有效,并按照申请表承诺的优惠折扣执行。
四、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积极互配合工作,以避免对双方的正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版权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供方承担。
5、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及政府行为。
六、保密条款
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合作方式和经营信息),一旦泄露,责任由当事方负责。
七、其它
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合同的联系方式进行,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2、 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不得在合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如在合作期间内,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相关事项不连带对方责任;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可委托公司负责人或其他公司代理)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由甲方法律顾问存档。(合同签订时需要出示授权委托书)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同等有效。
补充条款:
甲方:广播电视报读者俱乐部 乙方:
瑞泽佳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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